一、VOCs定义与排放标准 1、最新VOCs定义 (1)VOCs是“挥发性有机物”的简称,来源于英文名称“VolaticOrganicCompounds”,是指常压下沸点50-260℃之间,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 (2)VOCs是指非甲烷烃类(包括烷烃、烯烃、炔烃、芳香烃等)、含氧有机物(包括醛、酮、醇、醚等)、含氯有机物、含氮有机物、含硫有机物等,是形成臭氧(O3)和细颗粒物(PM2.5)污染的重要前体物。 2、VOCs的危害与治理意义 (1)VOCs主要成分中芳香烃类、酮类、醛类和酯类化合物会引起皮肤、眼睛、呼吸系统、血液、肝肾脏和神经系统等中毒,对人体有明显的毒性效应。 (2)VOCs若不加以治理排放至空气中,将具有多重影响大气环境效应,也将直接成为影响我国区域大气复合污染的重要前体物(O3)和参与物。因此,有效控制VOCs排放对改善我国大气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3、最新VOCs国家排放标准 (1)为了应对目前大气污染的严峻形势,国家再次出手升级排放标准。2017年4月14日,环保部门印发了关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 (2)VOCs相关的地方排放标准(部分) 北京:《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11/1201-2015 上海:《印刷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72-2015 天津:《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废气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 广东:《包装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 4、VOCs排放标准(举例) 1)烟囱排放 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按照2017年4月14日,环保部门印发了关于《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GB□□□□-201□之规定。新建企业自2017年7月1日起,现有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企业边界任何一小时大气污染物平均浓度执行以下规定的限值。 5、重点控制的VOCs排放物种 6、重点控制区域 二、钢桶制造过程中VOCs的来源 1、采用冷轧钢板制桶工艺 (1)外喷、内喷涂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溶剂。 (2)主要成分:甲苯、二甲苯、醚类、酯类、酮类等。 2、采用预涂覆钢板制桶工艺 采用预涂覆钢板过程中,使用涂料所产生的挥发性有机溶剂和焊缝补涂料所产生的溶剂。 采用覆膜铁过程中,使用焊缝补涂料所产生的溶剂。 若使用胶黏法覆膜铁,其在生产过程中也有各种挥发性酯类化合物和有机溶剂产生。 三、VOCs治理技术介绍 VOCs治理技术主要包括以下两类: 1、回收利用法(回收法)简介 回收法是通过物理方法,用温度、压力、选择性吸附剂和选择性渗透膜等方法来分离VOCs。 回收法主要有吸附浓缩回收、冷凝法及膜分离技术。 2、销毁处理法(消除法)简介 消除法主要是通过化学或生化反应,用热、催化剂、等离子和微生物将有机物转变成为CO2和水。 消除法主要有: 1)直燃式热力氧化技术(TO法) 2)催化燃烧热能利用技术(CO法) 3)蓄热式热力氧化技术(RTO法) 3、VOCs主要治理技术简介及优缺点说明 (1)吸附浓缩回收技术简介 吸附浓缩回收技术是利用多孔固体吸附剂处理VOCs废气,使其中所含一种或数种组份浓缩于固体表面,以达到分离目的。 目前在工业应用中,有机废气吸附处理工艺最常用的吸附剂是活性炭和分子筛沸石两种,实现方式有:活性炭固定床吸附和沸石转轮吸附浓缩技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