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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前2月新能源政策汇总 多地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3)

来源:电车资源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3-03 13:30:52

16.宁波加快氢能产业发展 2025年氢燃料电池汽车规模达1500辆

电车资源,宁波市于1月24日发布了《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氢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了发展的目标和主要任务,发展目标分为近期目标和远期目标。

近期目标(2019~2022年)。到2022年,氢能产业体系不断完善,自主创新能力持续提升,产业发展环境更加优越,推进一批氢能应用示范设施,全市氢能产业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在产业链层面,制氢、储氢、运氢、加氢、燃料电池电堆、关键核心部件到燃料电池汽车、分布式能源等产业集群初步形成,以双极板、燃料电池电堆、动力系统集成等核心装备制造为重点,围绕上下游产业链,力争引进和培育一批国内外有影响力的氢能龙头企业。建成加氢站10~15座,探索推进公交车、物流车、港区集卡车等示范运营,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行规模力争达到600~800辆,推进清洁能源制氢与储运、氢能分布式系统建设。

远期目标(2023~2025年)。到2025年,全市氢能产业规模大幅提升,氢燃料电池电堆、关键材料、零部件和动力系统集成核心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集聚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氢能装备企业,全力打造氢能产业装备制造基地和氢能创新孵化平台,氢能规模化、商业化应用进一步普及,建成加氢站20~25座,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行规模力争突破1500辆,技术、产业、应用互动融合和人才、制度、环境相互支撑的氢能产业生态圈初步形成,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氢能产业基地。

主要任务有六个,分别是打造氢能装备制造基地、推进氢能技术创新研发、推进氢能示范应用、建设氢能产业创新协同平台、引进培育氢能龙头企业、推进氢能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17.西安:2019年底前 出租公交车全部换为新能源汽车

电车资源获悉,西安市人民政府发布了《西安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方案提到将加快车辆结构升级,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到2020年使用率达到80%;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2019年底前,全市出租汽车、公交车全部更换为纯电动或甲醇汽车等新能源汽车。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为承担物流配送的新能源车辆在城市通行提供便利。

18.西安机动车常态化限行措施征求意见 新能源车不受限

电车资源获悉,西安市1月28日发布了《西安市环境保护局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实施机动车常态化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提出,将于每日(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7:00-20:00实施机动车常态化限行交通管理措施,若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此外,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燃料种类为甲醇M100燃料的汽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19.石家庄发布蓝天保卫战三年计划 扶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电车资源获悉,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发布了《石家庄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计划提到,将培育壮大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大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扶持,强化要素保障,重点建设奇瑞石家庄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中车石家庄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等项目,建设华北地区新能源汽车制造基地。同时,依托中博汽车、河北瑞腾等重点企业,加快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研发。支持精进电动、德澳科技等企业,加快发展电机、电池、电控、高性能充电桩,提高产品技术性能,尽快形成规模优势,满足新能源汽车配套需求。

20.常州发布2018年新能源汽车地补标准 不超过国补后售价的50%

电车资源了解到,常州市财政局和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月11日联合发布了《2018年常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助实施细则》,细则规定了2018年常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助的补助对象、补助标准。

补助对象:

2018年度在常州市范围内购买新能源汽车(并在常州市上牌)的消费者、新建充电设施的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商(省认定)、市级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监测平台服务单位,以及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其他项目等。

补助标准:

新北区、天宁区和钟楼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助不超过扣除中央财政补助后汽车售价的50%(以销售发票为准)。私人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按照附1的标准进行补助,每人当年享受购置补助的车辆不超过1辆。溧阳市、金坛区和武进区可参照执行。

交流充电桩每千瓦不超过300元、直流充电桩每千瓦不超过600元。单个充电站或充电桩群的地方财政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21.临汾重污染天气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新能源汽车不受限

电车资源了解到,临汾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指挥部1月12日发布了《临汾关于重污染天气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通告》,通告表示,为缓解城市道路交通拥堵,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鼓励市民绿色出行,决定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施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单双号限行交通管制。

限行时间为:临汾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指挥部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橙色预警期间。

其中新能源汽车,包含纯电动机动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不受限。

22.铜川1月4日起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 新能源汽车不受限

电车资源获悉,铜川市1月3日发布了《铜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重污染天气Ⅰ级响应期间机动车禁限行管理的通告》,通告规定,2019 年1月4日7时起城市建成区域所有道路实施限行,新能源汽车〔包含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甲醇汽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编辑:L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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