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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2-15 16:56:32

13.严厉查处机动车超标排放行为。推进机动车“天地车人”一体化监控系统建设。2018年12月底前,根据交通部门道路交通流量调查数据,制定柴油车遥感监测设备建设方案;加快完成国道、省道等主要货运通道遥感监测设备布设。(市环保局牵头)

推进新车环保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新生产、销售车辆的监督抽查工作。严格新注册登记柴油货车排放检验,排放检验机构要通过国家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逐车核实环保信息公开情况,查验污染控制装置,开展上线排放检测。(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环保局牵头)

加大路检路查力度,形成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公安交管部门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大路检路查力度,依托机动车集中停放地和维修地、货物集散地、公安交警执法站、公路超限检测站等,定期开展综合执法检查,环保部门重点检查柴油货车污染控制装置、车载诊断系统(OBD)、尾气排放达标情况等。开展入户监督抽测,对物流园区、货物集散地、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工业企业、公交场站、长途客运站、施工工地等车辆集中停放、使用的重点场所,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抽查柴油车尾气排放情况。(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牵头)

开展区域重型柴油车专项联动执法检查。对超标排放等违法车辆,一律依法从严处罚、劝返,并要溯源、曝光车辆制造企业、排放检验机构、所属运输企业注册登记地等信息。加强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重点核查初检超标车、异地车、注册5年以上营运柴油车的检测过程数据、视频图像和检测报告,对伪造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临时更换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等弄虚作假行为,依法严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牵头)

推动在用汽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制度)建设工作。扶持建设规模适当的汽车排放污染维修治理站(M站),加强技术人员专业培训,提高汽车排放污染维修治理能力。各地环保、交通运输等部门建立排放检验和维修治理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数据共享和封闭管理。(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14.加强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2018年12月底前,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划定并公布低排放控制区。低排放控制区、港口码头和民航通用机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港口、机场新增和更换的作业机械主要采用清洁能源或新能源。重点针对冒黑烟工程机械开展专项整治。推广地面电源替代飞机辅助动力装置,(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牵头)

推动靠港船舶优先使用岸电,2018年底前,金华港兰溪港区建设9套岸电设施。(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推广地面电源替代飞机辅助动力装置,2018年12月底前,义乌机场建设6台地面电源替代飞机辅助动力装置。(义乌民航局牵头)

15.加强油品监督管理。2018年底前,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禁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逐步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对储油库、加油(气)站和企业自备油库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对高速公路、国道和省道沿线加油站(点)销售车用尿素情况进行监督抽查。继续严格实施长三角地区船舶排放控制区靠泊船舶换用低硫油措施,内河船舶和江海直达船舶应使用符合标准的油品。(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建设局配合)

组织开展打击黑加油站点专项行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以超标重型柴油车、群众举报、企业自备油罐为突破口,以城乡结合部、高速公路、国省道等重型柴油车集中通行路线为重点,认真开展线索摸排、暗访检查、深挖细查,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惩一起。对发现的黑加油站点,要逐站核查、挂牌督办、逐站销号,确保黑加油站点清零。要研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逐级压实责任,防止死灰复燃。(市商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四)用地结构调整攻坚行动

16.严格施工扬尘监管。2018年10月底前,各地要建立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完成扬尘整治。各类建筑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和暂不开发土地临时绿化等“七个百分之百”。5000平方米及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主管部门联网。各类长距离的市政、城市道路、水利等线性工程,实行分段施工。各地要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将扬尘管理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对渣土车辆未做到密闭运输的,一经查处按上限处罚,拒不改正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市建设局牵头)

17.加强城市道路扬尘防治。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2018年金华市区清扫率达到75%以上,各县(市、区)达到65%以上。各地要结合实际,划定城市重点保洁洒水道路,实施强化洒水措施,重点道路晴天洒水每天不少于8次,间隔时段不超过1小时,保持湿式交通,重点道路护栏清洗每周不少于1次,确保洁净无积尘。重污染应急响应期间,重点道路要保持24小时不间断洒水,有条件的地区要出动高炮喷雾车,开展应急降尘。(市建设局牵头)

18.强化矿山扬尘整治。矿山开采和矿山修复工程必须全面落实防尘、抑尘措施,矿区出入口要设置过水池及冲洗设施,矿山运输车辆经冲洗干净后上路行驶,同时要采用加盖、防尘网等方式,防止运输过程抛洒滴漏。矿山开采单位要负责外部运输道路2公里范围内洒水保洁,确保道路无积尘。(市国土资源局牵头)

19.严格控制秸秆露天焚烧。各地要担负起秸秆禁烧的主体责任,建立全覆盖网格化监管体系,自2018年10月起,组织开展秋收阶段秸秆禁烧专项巡查,强化“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攻坚行动期间,被省卫星遥感发现的火点,发现一起通报一起。

(编辑:We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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