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水务 大气 固废 绿色发展 自然资源 人物 环保展会 企业 环保会客厅 国际资讯 政策 NGO

政策

旗下栏目:

菏泽市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3-20 15:57:35

菏泽市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了《菏泽市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下文简称《方案》),到2020年,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高于90%,县区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70%,农村生产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2020年,市区基本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菏泽市近年来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菏泽城区黑臭水体尚未完全消除,污水直排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部分区域管网铺设不到位,雨污分流不彻底,建成区未完成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的目标;县区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欠账多,黑臭水体排查不彻底、不全面,底数不清,普遍存在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部分承接污水处理厂的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标准低、管理水平差,没有充分发挥环境效益,大量生活垃圾进入河道。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直各单位,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菏泽市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已经2019年3月12日第5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菏泽市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巩固近年来治理成果,加快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根据国家、省关于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面临的问题

(一)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存在薄弱环节。菏泽城区黑臭水体尚未完全消除,污水直排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部分区域管网铺设不到位,雨污分流不彻底,建成区未完成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的目标;截污纳管、清淤疏浚等工程项目建设滞后;黑臭水体消除成果尚不稳固,重治理轻管理、黑臭反弹现象依然存在。

(二)县区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欠账多。县区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不彻底、不全面,底数不清;普遍存在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部分承接污水处理厂的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标准低、管理水平差,没有充分发挥环境效益;大量生活垃圾进入河道。

(三)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存在短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污水管网不配套;河湖岸垃圾随意堆放问题突出,水生态系统受到破坏;部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未配建粪污处理设施或配建设施不达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有待提高。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及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从根本上解决水体黑臭问题,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高于90%,县区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70%,农村生产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市和县区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

1.深入推进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按照排查、交办、核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各县区政府负责黑臭水体治理,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每年开展一次全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形成问题清单,移交各部门限期整改,建立销号制度,向社会公开。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进行通报、约谈,约谈后仍整改不力的,纳入环境保护督察范围。(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牵头,各级政府负责落实,以下攻坚任务均需各级政府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2.全面开展县区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各县区参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对建成区黑臭水体进行全面排查;开展黑臭水体水质监测,判定黑臭级别,编制县区建成区黑臭水体清单,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评议。2019年3月20日前,根据调查和评议结果,确定县区建成区黑臭水体清单。(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按照“一河一策”原则,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等措施,对每条黑臭水体编制整治方案和计划,明确消除目标、工作进度、年度计划和完成时限。2019年3月底前,完成县区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方案编制。(市水务局牵头)2019-2020年,各县区每年开展一次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牵头)

3.全面加强污水管网建设。推进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污水收集处理和雨污管网分流改造,科学实施沿河沿湖截污管道建设。开展建筑小区、企事业单位内部和市政雨污水管道混错接改造。各县区加快建成区污水管网建设,到2020年,全市新增污水管网150公里以上,基本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市水务局牵头)

4.切实提升污水处理能力。统筹规划建设改造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收集管网,做到污水处理能力与污水管网相匹配。到2020年,新增(改造)城市污水处理能力12万吨/日以上,污水处理率达到98%以上,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建成区污水全处理;有条件的污水处理厂应当配套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市水务局牵头)

5.全面加强入河(湖)排污口监管。结合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对新发现的非法设置入河(湖)排污口一律封堵;实行入河(湖)排污口统一编码管理,建立档案,明确入河(湖)排污口名称、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责任主体、监督单位和监督电话等内容;加强入河(湖)排污口监测,实行信息共享。(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牵头)

6.严格管控工业企业污染。严格执行《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等5项标准,加强排污单位污水排放管理,严厉打击偷排漏排。(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

版权声明:本网注明来源为“国际环保在线”的文字、图片内容,版权均属本站所有,如若转载,请注明本文出处:http://www.huanbao-world.com 。同时本网转载内容仅为传播资讯,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首页 | 资讯 | 水务 | 大气 | 固废 | 绿色发展 | 自然资源 | 企业 | 环保展会 | 国际资讯

电脑版 | 移动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7-2019 国际环保在线 版权所有
 粤ICP备1713862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