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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打赢碧水保卫战实施方案(3)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5-27 16:54:46

积极推进流经县城和重点镇的河流劣Ⅴ类水体综合治理。结合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和流域水环境治理,以旭水河、釜溪河流域的县城为重点,积极推进流经县城和重点镇的河流劣Ⅴ类水体综合治理,加大环保执法监督力度,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加强县城和重点镇农村农业面源污染、企业排污、建成区污水垃圾等水环境综合治理,逐步削减劣Ⅴ类水体。(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

(五)实施河流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强化良好水体保护。加强越溪河、双溪水库等水质良好水体保护,严格控制河流水库周边开发建设,开展河湖滨岸生态拦截工程,持续提升河流湖库自然生态环境;加强小井沟水库、双溪水库风险防范,严控污染源入库,确保用水安全。建立健全沱江流域、威远河流域和越溪河流域等联防联控机制,严防跨市流域污染。(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

加强河道岸线保护。加强沱江(自贡段)及主要支流河道和越溪河(自贡段)岸线保护。严格查处违法占用或滥用河道、非法违规采砂及乱堆乱弃、损坏水工程和水域岸线的行为。积极推进沱江自贡段、釜溪河、旭水河干流防护林带和涵养林带建设,打造绿色长廊。到2019年,全市完成绿色长廊工程建设1.2万亩。(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全面保护湿地资源,重点保护小井沟水库、双溪水库、镇溪河流域高硐堰水源地、碾子滩水库,建设釜溪河双凤湿地公园,保持沱江、釜溪河、旭水河湿地的自然联通。2019年全市保护修复湿地3万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

保障河道生态基流。强化生态流量保障和调度管理,保障枯水期下泄流量。按照区域服从流域、电调服从水调的原则,以釜溪河为重点,结合工程蓄水情况开展小井沟水库向旭水河、釜溪河的生态补水。(市水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六)实施水资源节约与利用工程。

实施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科学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保障自贡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构建完善城乡一体供水网络,加强大中型水利工程及小型水利设施建设,形成大中小微协调配套、蓄引提供泄排功能完备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市水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

加强水资源节约。积极推进再生水利用,完成沿滩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中水再生利用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新增中水再生利用能力0.6万吨/日。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推广节水灌溉,建设节水型农业,节水灌溉面积达到3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495。持续推动工业节水,加快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水平,2019年,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下降18%。到2020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 20%。(市水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全面落实河湖长制。

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夯实碧水保卫战主体责任,充分保障人、财、物等方面需求。各级河(湖)长要发挥碧水保卫战关键作用,抓好组织、协调、督导、考核四项工作任务落实,每年赴现场督导调研应不少于4次。各联络单位要牵头制定联系河流河段的年度实施方案和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量化年度任务,确保“事有人管、活有人干、责有人担”。市级相关部门(单位)要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按季通报年度任务推进情况,对进度滞后的责任单位实行提醒、约谈。

(二)推进流域综合治理。

以流域为单位,加强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系统保护与修复,系统解决污染共性问题,精准治理污染突出问题。推动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流域间、水陆协同治理,着力实施沱江(自贡段)、釜溪河、越溪河(自贡段)、旭水河、威远河(自贡段)等流域整治,确保按期达标。

(三)健全投入机制。

加大各级财政在水污染防治方面的投入力度,建立健全水环境保护稳定投入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合作,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采取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水生态环境保护领域。

(四)强化科技支撑。

组织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重点行业污水深度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水源地污染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污水深度处理和回用等技术攻关,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环保产品。开展工业水污染综合防控、农村污水高效低成本处理、城镇污水厂稳定达标等先进适用技术的科技试点示范。充分发挥高校院所、环保企业等科研技术力量作用,强化产学研协同创新,加强水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五)严格执法监管。

强化水质达标管控。完善“测管协同”机制,定期分析水质状况,采取限产减排、错峰生产、应急处置等综合措施,实现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强化执法监管,坚持铁腕治污,严厉查处工业企业偷排、超标排放等涉水违法行为。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和水质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对流域化工、印染、涉重金属排放等重点企业开展专项督查,加强危险源辨识,排查环境风险隐患,分析风险变化趋势,督促跟踪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环境隐患。

(六)鼓励全民参与。

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舆论,鼓励社会公众主动参与碧水保卫战成果维护,形成全民参与良好氛围。各级政府要定期公布碧水保卫战各项工作进展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开展碧水保卫战监督,支持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开展碧水保卫战公益活动,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监督,适时开展第三方评价。

(七)严肃问责问效。

将水环境质量和重点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考核内容,严格据实考核。对重点工作推进缓慢、水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或者不升反降区县(含高新区)实施约谈,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人员,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严肃问责。

(编辑:We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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