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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 | 环保督察进入下沉地市督察阶段,生态环境部曝光多地政府对环境问题“敷衍整改”,其中固废领域问题突出。

来源:固废观察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8-06-12 02:31:32

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已经进入下沉地市督察阶段,一项重要任务就是核实第一轮督察时群众投诉举报的环境问题是否解决到位。

2018年6月9日,督察组现场检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河北省石家庄市、广西省钦州市、江苏省泰州市等地,重点督察“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生态环境部近日就有关问题进行通报,固废领域暴露出的不少严重问题。

哈尔滨市香坊区边督边改落实不力 群众反映强烈

为推动地方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哈尔滨市边督边改工作进行了突击暗查,重点抽查了位于香坊区的向阳垃圾填埋场偷排渗滤液问题。发现哈尔滨市及香坊区有关方面对督察组转办问题重视不够,在未经调查的情况下即以群众举报不实结案,影响恶劣。

一、背景情况

5月31日,督察组进驻黑龙江省第二天早8时,接到的第一个群众来电举报,就是反映向阳生活垃圾填埋场偷排污水,污染周边水体。

当日下午14时53分,又有群众举报该垃圾填埋场偷排污水,有关部门“以罚代管”。

为此,6月1日,督察组向黑龙江省政府转办了首批66件信访举报件,此件被列为16个重点问题之一。

6月6日,督察组又分别接到群众来电和来信举报,再次反映相关部门不作为、假整改,要求解决该垃圾填埋场的环境污染问题。6月7日,督察组对该举报件进行了第二次转办。

向阳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储存池积存大量渗滤液。


二、现场检查情况

针对这一重复举报情况,6月8日下午15时,督察人员赶到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向阳镇金家村的向阳生活垃圾填埋场,对群众反映企业偷排渗滤液的沟渠进行了现场勘察。

检查发现,举报涉及的偷排渗滤液的沟渠有多处刚刚用土覆盖过,有3名工人正在清掏沟渠上游的泄洪沟,垃圾堆体外侧也用大量新土垫高,看不到渗滤液溢流外排的痕迹。在垃圾堆体内侧有大量垃圾渗滤液正在涌出,旁边有一台固定潜水泵正在抽取渗滤液。垃圾堆体东侧雨排管有部分液体外流。

垃圾堆体内侧正在渗出大量渗滤液。


哈尔滨市香坊区党委政府对边督边改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在接到督察组转办的向阳垃圾填埋场偷排渗滤液举报问题后,香坊区仅派出两名基层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对该问题的认定结果为不属实,并于6月7日在哈尔滨市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

但是,当地不少群众对此结果并不认同。就在督察组到企业暗查过程中,17时左右,约有四五十名村民陆续来到向阳垃圾填埋场附近,要求向督察组进一步反映向阳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偷排问题,并提供4月15日企业偷排渗滤液的录像证据材料。现场部分群众一度情绪激动,强烈表达诉求。在当地乡镇干部的耐心劝解和说服下,大约18时30分,群众先后离开,前后历时一个半小时左右。

村民来到填埋场附近反映问题。

三、必须严肃查处整改到位

据调查,向阳垃圾填埋场日填埋垃圾2000吨左右。由于渗滤液处理装置建设滞后,自2009年投运以来,目前已积存垃圾渗滤液近30万吨。2014年至今,当地群众曾多次向有关部门举报该企业向市政管网偷排渗滤液。2015年,省市环保部门根据群众举报,先后发现并当场抓获该企业用罐车偷排渗滤液的行为,并于2016年2月将案件移交公安部门查处。

2016年7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黑龙江省期间,就对向阳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污染问题进行了重点调查。在反馈意见中指出,“由于有关部门管理缺失,哈尔滨市向阳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长期未得到有效处理,存在偷排情况”,将其列为重点责任追究案件。

这次督察“回头看”进驻前不久,哈尔滨市认为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向黑龙江省政府申请销号。然而,实际整改情况并不尽如人意,群众投诉依然不断。经现场核查后,督察组要求黑龙江省及哈尔滨市必须认真对待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立行立改,坚决整改并查处到位、问责到位,决不允许对群众环境诉求敷衍应对,决不允许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

当天19时左右,哈尔滨市政府、香坊区党委政府有关负责同志赶到现场,对下一步深化整改工作进行部署推动。当天深夜,黑龙江省政府分管领导专程到督察组驻地,与督察组交换意见,并表示要坚决落实督察组要求,大力推进问题解决,坚决回应群众环境诉求。

真督察岂容假整改 中央环保督察人员揭开和林格尔县两张封条的秘密


 一张封条字迹清晰章印鲜红,时间是“二○一八年六月二日”;另一张封条被撕开,仔细辨认可以看得出时间是“二○一七年元月六日”。这一新一旧两张封条都是由“和林格尔县环境保护局封”。那么,这里到底有什么秘密和玄机?

2018年6月6日,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进驻内蒙古自治区,而第一张封条的日期就在“回头看”进驻的4天前。

2016年7月14日到8月14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内蒙古自治区开展了第一轮环保督察工作,而第二张封条就在第一轮环保督察的不到半年后。

那么,这两张封条到底和中央环保督察有没有关系?到底内含什么秘密?

6月6日17时,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内蒙古“回头看”举报电话开通。到6月7日12时,在不到一天的时间里,32件有效举报电话中有两件反映了同一家企业的问题: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西沟门移民新村木器加工厂喷漆味道浓重,噪声污染严重,而且没有任何环评手续。2016年环保督察组进驻内蒙古期间曾举报该木器加工厂,当时该厂已取缔,但两个月以后重新开工,并逐渐扩大生产规模。举报人多次向当地有关部门举报,一直未得到解决,上周该厂已暂时停产,规避检查。

根据资料对比,督察组人员发现,对于这一家企业非法生产的电话举报,在2016年开展的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中已经受理,并属于2016年向社会公示已经办结的案件。

在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务公开一栏中,督察人员查阅到标题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呼和浩特市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专案组关于环境信访案件处理结果的公示(三)》的网页,其中清楚地显示对凯帝森木门加工厂的问责及处罚情况。“凯帝森木门加工厂企业无环评手续,无任何环保治理设施,产生的油漆味、粉尘、噪音环境污染严重”。处理结果是“对凯帝森木门加工厂实施行政处罚10万元,对企业予以取缔,责令拆除生产设备”。

那么,这家企业现在还在生产吗?是不是真的是举报人所反映的情况?为了避免打草惊蛇,两名督察人员决定天黑后到现场去摸查核实。

18点50分,从呼和浩特市区出发,驱车40多公里,一个小时后,督察人员到达和林格尔县西沟门乡移民新村。经多方打听当地老乡,终于寻找到一家木器厂。厂门外悬挂着“内蒙古凯帝森木业责任有限公司”的门牌。这时,时间已经过了20点。

看到有车过来,从门房里出来一个小伙子。

“厂子在生产吗?”督察人员问。

“已经停产快一周了。”小伙子回答。

“能让我们进去看一下吗?”督察人员试探地问。

“可以。”出乎大家意料,小伙子毫不迟疑地打开了铁栅栏门。

进到厂院里,督察人员发现,两间厂房粘贴了封条,封条新旧不一致。还有一间则大门虚掩。推门进入,里面没有工人,但却有着强烈的油漆味道。地上散落着木门、木柜,有的已经涂过油漆,有的还是原木色待上漆。

一名督察人员在车间内仔细查找,发现了一个锁住的喷漆房。另一位督察人员找到了一叠生产任务单。一张显示:5月26日下单,6月10日交货;另一张则是5月27日下单,6月3日交货。

看到有人进到厂子里,过来两个工人。督察人员巧妙地和他们拉起了家常:“现在开工了吗?没开工你们怎么还在这里?什么时候再开工?”一个工人回答道:“已经停了快一周了。老板说过一两个月就能再开了,我们在这里也是等着欠发的工资呢!”

这家木器加工厂在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被举报后,迫于压力被当地县环保局查封。之后又开始继续生产。而从今天工人打开大门如此“痛快”、封条如此崭新都可以看出,企业已经做好了充足准备“迎接”督察组的到来。

中央环保督察组走了就恢复非法生产,“回头看”来了又马上“查封”,这正是应付整改、敷衍整改的典型做法。

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总协调人佟羽表示,“回头看”督察就是要重点盯住督察整改不力,甚至“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等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特别是重点督办人民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确保整改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中央环保督察组:石家庄市无极县“敷衍整改”

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已经进入下沉地市督察阶段,一项重要任务就是核实第一轮督察时群众投诉举报的环境问题是否解决到位。2018年6月9日,督察组现场检查石家庄市无极县东丰庄村西的洗皮厂时发现,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时群众举报的环境问题依然存在,无极县存在“敷衍整改”的问题。

“无极县东丰庄村西多家洗皮厂污水直排沟渠,有异味”。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群众信访举报投诉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的洗皮厂存在污染问题。

“无极县已于2013年5月对东风村西洗皮子作坊进行了依法取缔,捣毁洗皮池、拆除电机,之后均未发现该场点存在反弹。2016年1月21日,现场核查该场点厂房已空置,无生产痕迹。”针对群众反映的该问题,无极县在第一轮环保督察时向督察组给予了这样的回复。

看似解决的问题,与督察组现场检查的情况却截然相反。

6月9日,河北大部分地区普降大雨。

“企业将生产废水先暂存起来,平时直排太明显,雨天是最容易偷排的。”督察组工作人员介绍。

一场大雨,成为督察组的突破点。下午一点,雨势最大时,督察组直奔石家庄市无极县东丰庄村进行暗查。

“地下的雨水颜色有些奇怪!”督察组的一名工作人员首先发现了问题。灰白色的雨水,将督察组“带到了”无极限东丰庄村冀誉宠物用品有限公司。

企业排污现场

督察组工作人员进入厂区时,企业已经停工,但依然有生产迹象。现场检查发现,车间内破烂不堪,并随意堆放各种生产原料和废弃物。“令人作呕!”说起企业生产车间的环境,督察组的工作人员表示。

废水趁着雨势流到厂区外

然而,面对这样的现实,企业负责人仍不承认自己的违法行为。

“这是典型的直排。”通过厂区内外的仔细检查,督察组工作人员表示,企业擅自将生产污水直接排出厂外,混合雨水最终流入附近河沟,发黑发臭,导致周围环境极度恶劣。

督察组还发现,东丰庄村存在环境整治不到位的情况,大量皮革企业边角料等工业废物混同建筑垃圾堆放在村边大坑,且无任何防渗防扬散措施。

目前,地方公安部门已将企业负责人及有关人员控制,地方环保部门已责令企业停产并采集水样。督察组要求地方政府及时将处理情况进行上报。

企业车间内的水池已经装满废水

村内堆放工业废弃物的大坑堆满各种生产废料

地方反馈查处整改结果与督察组现场核实情况为何大相径庭?还有哪些问题没有整改到位?督察组将继续深入调查核实。


钦州市虚假整改却能层层过关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2018年6月7日正式进驻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第一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并于6月9日组织对钦州、防城港两市督察整改落实及群众举报问题开展了检查。检查发现,钦州市一批应淘汰的“散乱污”小冶炼企业仍在违法生产,严重污染环境,但自治区有关部门赫然公示已完成整改。防城港市大量养虾塘尾水入海,港口区公车镇部分垃圾甚至危废随意露天堆放,环境污染和风险突出。

一、有关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按规划要求,钢铁和铁合金行业主要布局在防城港企沙,但沿海三市均大量引进该类产业;已投产的46家相关企业,其中35家分散在钦州市多个园区”。针对该问题,广西整改方案明确:2017年3月底前对沿海三市钢铁、铁合金项目清理整顿情况开展集中督查,确保整改到位。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手续不完善的项目一律关停取缔,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目前,该问题整改已经广西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完成并销号。

2017年1月,自治区发改委、工信委联合发文开展沿海三市钢铁和铁合金项目清理整顿;2017年3月,两委针对清理整顿情况联合开展集中督查;2017年6月1日,两委再次联合发文要求沿海三市进一步开展钢铁和铁合金项目整改。2017年6月23日,钦州市发改委、工信委联合上报文件称已在当年6月10日前完成了清理整治,拆除了2家企业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生产设备。钦州市政府和自治区发改委、工信委分别于2017年6月、7月、12月先后向社会公示问题已整改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

督察发现,仅在钦南区康熙岭镇、黄屋屯镇及钦北区大直镇,就发现20多家小冶炼厂,共建有32座小高炉,分布在312、311、218省道两侧。督察组随机抽查的4家铁合金冶炼厂、1家再生铝冶炼厂,均属“散乱污”企业,现场所见环境污染情况触目惊心。

一是生产工艺设备十分简陋。督察组抽查了恒丰冶炼厂、钦州强劲冶炼厂、311省道旁无名铁合金厂、黄屋屯镇大桥矿品厂等4家铁合金冶炼厂,企业以锰矿为原料生产富锰渣和生铁,其主要生产装备设施均为国家明令淘汰的小高炉,其中3家铁合金厂小高炉仅有13立方米。厂区基本没有像样的厂房及相关附属设施,更无有效的生产控制设施和人工防护装备,露天生产,工艺粗放。

黄屋屯镇大桥矿品厂小高炉正在运行

二是环境污染问题十分严重。督察组随机抽查的4家铁合金厂均无烟气脱硫设施,仅配套水浴除尘等简易设施且部分企业没有使用,小高炉和热风炉烟气直排,跑冒滴漏及无组织排放严重。厂区乌烟瘴气,尘土满地,污水横流,无处下脚,污染程度令人难以置信。

烟气跑冒滴漏,无组织排放问题突出

三是生产管理极为原始粗放。督察组现场检查发现,上述铁合金厂无正规厂区,无正规生产车间,无正规操作规范,管理极为简单粗放,大量原料及产品露天堆放。

 无正规生产车间

产品露天堆放

四是查获非法再生铝冶炼窝点。督察组现场检查还发现1家废弃砖厂内存在非法再生铝冶炼厂,环境污染触目惊心。该厂以铝灰为原料,通过4座反射炉熔炼生产铝锭,无任何污染治理设施,熔炼工段无组织排放严重,地面原料散落,仓库内无序堆放大量袋装铝灰。为消除冶炼时氨气的影响,该厂开挖水塘将铝灰倒入其中,铝灰遇水产生大量氨气,待氨气释放到空气后,再将铝灰捞出投入反射炉熔炼铝锭,整个厂区及周边刺激性氨气四处弥漫。水塘无任何防渗措施,水体呈黑色,氨气挥发产生大量气泡,部分废水通过塑料管溢流外排,现场检测外排废水pH值超过10。经初步核实,铝灰是电解铝、铸造铝、再生铝冶金过程中的产物,含有氮化铝,遇水发生反应生成氨气。针对铝灰中是否含氟化物,其毒性浸出浓度是否达到危险废物标准,督察组已现场取样并责成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进行鉴定,同时要求钦州市公安及环保部门联合执法,坚决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非法再生铝冶炼厂反射炉熔炼工段无组织排放严重

  

铝灰投入水塘,产生大量氨气气泡

 

仓库内堆放大量袋装铝灰


三、失职失责严重

督察认为,自治区有关部门和钦州市以虚假整改、表面整改的方式应对中央环保督察,情节严重,性质恶劣。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100立方米及以下铁合金锰铁高炉属于淘汰类落后工艺装备。但自治区发改委、工信委及钦州市有关部门以富锰渣不属于锰铁合金为由,不仅没有严格把关,而且层层“放水”。自治区发改委、工信委2017年6月1日联合印发《关于对北海钦州防城港市钢铁和铁合金项目进一步整改的通知》,认定钦州市23个使用13-50立方米高炉冶炼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其中5个项目生产设备实际于2013年前就已拆除。

 

自治区发改委、工信委确认小高炉符合产业政策


钦州市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作为,对小冶炼企业环境污染问题熟视无睹,各有关部门现场检查走过场、走形式,有检查无监管,发现问题不了了之,导致大量小冶炼企业污染问题多年得不到解决。

针对上述问题,督察组副组长、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专门约见了钦州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强调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杜绝虚假整改、表面整改;要借势借力,举一反三,坚决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督察组还将根据有关要求,进一步核实问题,深入调查取证,依法依规做好后续各项督察工作。钦州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出现这些问题感到十分心痛,要以“回头看”为契机,下定决心,立行立改,坚决落实整改要求,大力推进问题解决。据悉,钦州市党委政府连夜开会部署,并迅速拆除了非法再生铝生产窝点。

督察组还就防城港市水产养殖污染和垃圾随意堆放环境风险隐患问题,向防城港市党委政府提出了明确整改要求。


泰兴市长江边倾倒数万吨污泥两年未整改还变本加厉

2016年7月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时群众举报,江苏省泰州市泰兴滨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在长江岸边违法倾倒数万吨污泥。快两年过去了,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暗访发现,问题不仅没有整改,而且污泥堆积量还大幅增加,给周边环境和长江水质安全带来巨大威胁。

一、背景情况

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督察组收到多个反映泰兴滨江污水处理厂违规堆放污泥的信访举报。由于堆放污泥之处就在长江干流岸边,直接威胁长江水质安全;加之滨江污水处理厂接纳大量化工企业废水,污泥成分复杂,应按危险废物处理,环境风险十分突出。因此,当时作为重点案件转办地方整改。泰兴市政府2016年8月反馈,污泥池已经停止使用,并公开承诺2016年11月底前启动污泥规范化处置。

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启动后,本着对重点案件“盯住不放、一查到底”的要求,督察组人员再次深入现场摸排情况,发现当地党委政府不重视,敷衍应对,态度消极。近两年过去了,不仅没有整改,堆存的污泥堆量还大幅增加,环境风险更为突出。

  污泥池仅覆盖塑料薄膜

  二、存在问题

2018年6月9日,督察组对滨江污水处理厂堆放污泥的泰兴市滨江镇头圩村暗访发现,在头圩村紧靠江堤东侧,有两个巨大的污泥堆积池,目测南侧堆积池较大,面积接近足球场,北侧的略小。

南池为水泥砌成,北池为土堤堆成,两池堆放的污泥上面仅仅简单覆盖一层塑料薄膜,且多有破损。督察人员站在长江江堤上可以看到,西侧不到100米就是长江的水线,而东侧30米左右就是巨大的污泥堆积池,几万吨应纳入危废管理的污泥就这样长期堆放在长江岸边。

走到池边,可以闻见阵阵恶臭。督察人员现场简单测试显示,北池中污水pH值达到11左右。现场可见渗滤液汩汩流出进入东侧水塘,塘边积水pH值约为9,污泥渗滤液已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督察人员对污泥池积水检测显示,pH值达到11左右

随后赶来的泰兴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介绍,南池东侧已清理出场地准备对所有污泥压滤后运走,妥善处置。但是督察人员在现场没有看到任何压滤设备,为污泥压滤设置的暂存池也还毫无踪影。

督察人员在南池西侧看到停着一台小型挖掘机,几十袋包装好的污泥摆放在旁边。泰兴市工作人员介绍,正在将少量含水率较低的污泥装袋,运到危废储存场所暂存,最终安全处置。但是从现场情况看,挖掘工作才刚刚开始。

污泥池边停放的小型挖掘机

正当督察人员现场检查时,一辆翻斗车开来,在北池西侧大坑内倾倒一车泥浆后离走。这个坑没有做任何防护措施,而且已经堆积了大量泥浆。

 督察人员检查时,一辆翻斗车开来倾倒泥浆

泰兴市相关人员解释说这是旁边泰兴市建筑材料三厂烧砖用的原料,为城市清淤后的污泥。督察人员现场检测,污泥上浮水pH值为8,因此质疑其是否为河湖底泥,要求查看采泥现场。泰兴市相关人员又表示,跟企业沟通后了解,这些泥是从苏州拉过来的。

督察人员跟泰兴市相关人员来到泰兴市建筑材料三厂询问,发现这家公司以土窑烧砖,本该列为淘汰类企业,现场检查仍在生产,而且脱硫设施不正常运转,脱硫池内未添加脱硫剂。督察人员等了半天,企业负责人也没有出现。

三、敷衍整改

泰兴市相关人员介绍,泰兴滨江污水处理厂承接泰兴工业园区大量化工废水,按照2008年7月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泰兴市滨江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苏环管〔2008〕165号),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格栅沉渣、沉砂等固体废物都要送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但是滨江污水处理厂在2013年租赁泰兴市建筑材料三厂在头圩村的空地,未经任何部门批准,非法建设长宽高分别为70米、70米、4米的大池(南池),用来堆存大量污泥。

此堆积池装满后,又未经批准在其北侧开挖大池(北池),继续堆存。

 污泥堆存现场触目惊心

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将该类群众投诉作为重点案件转办,泰兴市环保局对滨江污水处理厂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泰环罚字〔2016〕216号),认定当时污泥堆存量约2.3万吨,均未采取防雨淋、防扬散、防流失等措施,现场散发异味。因此决定:限7日内规范设置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完善相应防范措施;罚款10万元。

2016年8月16日提交的《泰州市第三十批次交办信访问题查处情况的报告》表示,滨江污水处理厂已停止污泥堆场的使用,从8月1日开始对原污泥暂存堆场铺一层稻草,加盖一层塑料薄膜,覆盖一层泥土。11月底前启动实施污泥的规范化处置,力争在两年内处置完毕。在处置过程中,如有堆场土壤受到影响,将与污泥一并处置。

然而,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后,泰州市人民政府没有将该问题纳入整改方案,泰州市中央环保督察信访查处反馈报告中的承诺成为一纸空文。

两年过去,泰兴市不仅没有按照承诺进行规范处置,而且放任滨江污水处理厂继续非法倾倒污泥1万多吨,致使污泥堆放量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期间的2.3万吨增加到约4万吨。

泰州及泰兴两级政府对督察整改敷衍塞责,而且变本加厉,对于违规堆存的污泥不闻不问,直至“回头看”时整改仍无实质性开展。

编辑:Athe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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