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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气候治理新形势及中国的战略选择

来源:环境生态网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8-11-05 14:45:55

编者按

作者为济南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原文标题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背景下的全球气候治理新形势及中国的战略选择》,全文载《国际关系研究》2018年第四期。

美国退出《巴黎协定》给全球气候治理带来新的挑战。中共十九大报告把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中国外交的重要理念和目标,强调坚持环境友好,合作应对气候变化,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全球气候治理是当今世界最能体现人类共同命运的全球性问题,深度参与并积极推动全球气候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是中国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实践。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成为引领全球气候治理的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中国采取“一体两翼”的气候战略,在积极引领和推动国际气候谈判取得成效的同时,在外交领域,采取“促美支欧团结发展中国家”的策略;在经济社会发展领域,积极引领和构建人类低碳发展国际制度,对内建设美丽中国、对外建设美丽世界。

近年来,随着中国全球影响力稳步提升,中国对全球治理体系的塑造和引领也日益突出,中国在国际战略层面和外交实践方面积极倡导并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全球治理积极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就全球气候治理而言,当前正处于十分关键的十字路口,世界各国都在通力协作,推进《巴黎协定》所确定的治理体系的具体化。但由于美国的退出,国际社会自然希望中国承担更大的责任,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甚至领导作用。全球气候治理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途径,而通过某些具有重要影响力国家的积极倡导和推动,利用国际制度打造全球气候治理的命运共同体,也是弱化全球气候治理中某些国家实施“权力政治”(比如美国为一己之私利而退出《巴黎协定》的行为)的重要路径。2015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联大系统阐述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时,把“构筑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生态体系”作为构筑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大举措之一,强调坚持走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发展之路,中国责无旁贷将继续作出自己的贡献。同时,中国敦促发达国家承担历史性责任,兑现减排承诺,并帮助发展中国家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

2017年1月习近平主席在日内瓦联合国总部发表演讲,再次强调“坚持绿色低碳,建设一个清洁美丽的世界”,作为积极应对国际挑战、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方案”的重要内容。作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五大支柱”之一,坚持绿色发展,引领应对气候变化已经成为中国积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内容,就像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要坚持环境友好,合作应对气候变化,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可以说,随着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日益凸显,人类社会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面临着“共同命运”,打造全球气候治理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切实体现了全球的利益所在,也彰显了中国在全球气候治理处于关键时期的负责任大国形象。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是中国面对全球气候治理困境提出的“中国方案”,具体而言,该方案至少应该包括以下三点内涵:

第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全球气候治理的理念和话语。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一种建立在科学预判基础上指向未来的全球集体行动(尽管现实中气候变化已经导致严重后果,给一些国家带来严重损害),对某些国家而言,其紧迫性并没有超过其短期的经济增长、保障就业等问题,致使一些国家消极后退,短期的国家利益与长期的全球利益发生了严重冲突,从而使全球气候治理僵局频现,进展缓慢。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本身就是要国家跳出国家私利,从人类面临的整体挑战和利益出发,打破国家利益的藩篱。因此,这完全可以成为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气候伦理、气候正义的基础,成为能够被所有国家普遍接受的理念和话语,成为最终解决问题的普遍共识,从而有助于打破僵局,促进合作。

第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全球气候治理的方式和路径。走向人类命运共同体本身就包含着某种本体论和方法论的变革。从本体论来讲,人类世界首先是由具有共同伦理道德、共同人性修养的“人类”构成,具有相同的价值观基础,所以,看待世界首先应该从人类的角度,从人类社会的整体视角来看。正如赵汀阳所指出的,当前的“世界”仍然是一个“非世界”,应该“以天下观天下”。从方法论视角来看,当前人类社会面临的诸多全球性挑战和困境究其本质很大程度上都是由于构成人类生存和生活基本单元的国家所建立的国际体系造成的,当然,国家的存在有其很强的合理性,从人类社会发展的长期视角来看,当前由主权国家所构成的这种国际体系也不会在短期内发生本质变化。但面对人类发展中面临的困境,需要从方法论上超越国际体系,寻求解决问题的现实方法,比如通过国家间的制度来弱化甚至解构狭隘的国家利益,跳出国家利益与全球(人类)利益的冲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中国方案本身就包含着明确的构建路径,也就是说,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每个国家需要从人类整体命运的角度出发,以共同命运为基础构建国际气候制度,最终形成超越国家利益的“共同体”。

第三,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全球气候治理的方向和愿景。全球气候治理曲折向前,需要一个明确的方向指引、也需要一幅清晰的愿景汇聚力量。国际社会已经就全球气候治理的长期目标和控制全球温升的目标达成共识,《巴黎协定》也明确提出“在本世纪下半叶实现温室气体源的人为排放与汇的清除之间的平衡”的具体减排目标,但这些目标的指向主要是具体的全球减排数量。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应对气候变化的世界各国塑造了一幅“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愿景,在一个“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世界使每个国家真正认识到相互包容和合作的重要价值,从而汇聚世界各国的积极力量,凝结共识,推动全球气候治理由纷争走向共治。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绝非空洞的理念,而是需要从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具体行动中一点一滴做起,去推动全球气候治理目标的实现(比如全球温升2℃的目标),去推动《巴黎协定》的后续细则谈判取得实质性进展,为2020年各缔约方真正履约做好准备。就此而言,在全球气候治理领域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需要中国坚守国际气候谈判原则,推动和引领国际气候谈判取得实质性成效,这始终是中国推动全球气候治理的主体行动。与此同时,需要中国从传统的外交渠道,利用中国日益增强的外交影响力,通过联合国有关会议、二十国集团峰会、亚太经合组织会议和金砖国家领导人会议等多边外交渠道和其他一些重要的双边外交渠道推动全球气候变化议题的落实,积极开展气候外交;同时在全球低碳发展领域引领全球低碳转型,构建全球低碳发展制度,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这构成了全球气候治理新形势下中国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一体两翼”气候战略。

1,中国气候战略的主体行动:积极推动和引领国际气候谈判

全球气候治理的主渠道仍然是在联合国框架下的国际气候谈判进程中。这也就是全球气候治理体系的《公约》内制度建构和行动。无论联合国框架下的国际气候谈判面临着多少问题,比如效率低下,僵局不断,但只有联合国框架为全球性治理方案的制定及其实施提供了具有普遍认可的合法性渠道,其他任何组织(包括二十国集团)都没有联合国的权威性和合法性。正如2017年11月召开的“基础四国”第25次气候变化部长级会议联合声明强调的,“《公约》是协调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首要国际论坛。鉴于此,他们重申联合国大会、国际民航组织、国际海事组织、《蒙特利尔议定书》以及‘二十国集团’等其他多边论坛下气候变化相关问题的措施和成果应与《公约》下保持一致”。因此,推动联合国框架下的国际气候谈判取得实质性进展,把《巴黎协定》落在实处,是当前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核心举措。2017年的波恩气候会议(斐济为主办国)虽然进展缓慢,但仍然取得重要突破,通过了名为“斐济实施动力(Fiji Momentum for Implementation)”的一系列积极成果,就《巴黎协定》实施涉及的各方面问题形成了谈判文案,为《巴黎协定》实施细则谈判奠定了坚实基础。中国为气候会议带来了“搭桥方案”,发挥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树立起了在全球气候治理领域的引领地位。 “斐济实施动力”强调要在2018年底完成《巴黎协定》实施细则的谈判,为2020年协定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2018年还将召开几次重要的气候会议,后续国际气候谈判将会面临更大的挑战,在美国宣布退出但却仍然参与谈判的情况下,需要欧盟、中国、印度和巴西等国展示团结,为低碳技术和产品的投资者树立信心,为全球低碳转型提供足够的动力。在后续的一系列谈判中,中国要继续发挥这种引领作用,一方面带头落实和巩固《巴黎协定》成果,另一方面,促进后续谈判取得实质性进展,成为全球气候治理体系建设的积极推动力量,用《巴黎协定》下的的气候制度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夯实基础,引领方向。2018年5月20日“基础四国”第26次气候变化部长级会议发表的联合声明强调,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进程不可逆转,更不能推迟,号召所有国家和其他相关方为了我们当前及子孙后代福祉,朝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通力合作,通过气候适应性和低温室气体排放发展保护全球气候。这是把“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第一次写入“基础四国”气候变化部长级会议的联合声明,表明中国正在引领全球气候治理。中国的气候行动战略也明确体现在刚刚达成的《中欧领导人气候变化和清洁能源联合声明》中,声明强调:“中欧双方将与各方一道,按照《巴黎协定》实施细则谈判的工作计划,于2018年在波兰举办的《公约》第24次缔约方会议上取得成功且有意义的成果,为实施《巴黎协定》做准备。双方期待同太平洋地区有史以来首个《公约》缔约方会议主席国,即第23次缔约方会议主席国斐济,及第24次缔约方会议主席国波兰开展合作,为完成《巴黎协定》实施细则相关工作计划奠定基础,包括形成一份全面的谈判案文,同时根据巴黎会议的相关决定,为办成一次成功、建设性和包容的2018年塔拉诺阿对话做准备。”这表明中国正在与欧盟、基础四国等有关各方加强气候合作,积极推动国际气候谈判取得实质性进展。

2,中国气候战略的“两翼”行动

全球气候治理议题已经上升为国际议程中的核心议题之一,从二十国集团峰会到亚太经合组织会议,从“一带一路”倡议到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要凭借自己在国际舞台上不断增强的影响力积极推动全球气候治理,引领绿色发展和低碳转型,这事实上构成了中国气候行动战略的重要两翼。

一是在传统外交领域的行动战略。随着气候议题成为国际议程中越来越重要的议题,传统外交领域有日益“气候化”的趋势。利用传统外交舞台,为积极推动全球气候治理走向深入,中国要采取“促美支欧团结发展中国家”的策略。具体而言,就是中国要继续坚持发展中国家身份定位,继续团结发展中国家;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一员,利用“77国集团+中国”,维护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同时,鉴于欧盟在全球气候治理中的重要影响力以及欧盟自身拥有发挥“领导作用”的政治意愿,中国应该推动和支持欧盟发挥领导作用,在一些重大议题上与欧盟形成呼应和战略协作关系;在此基础上,通过各种途径促动美国回到全球气候治理的正常轨道。中美关系复杂而纠葛很多,特朗普政府退出《巴黎协定》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针对中国,认为《巴黎协定》限制和损害了美国经济的发展空间,而对中国却没有太多限制。因此,在与美国的外交关系中,利用各种机会向美国阐释中国的气候政策,增加双方在气候变化领域的互信。同时,利用各种多边和双边外交渠道积极开展中国的气候外交。近年来,中国参与了许多高级别的多边外交领域的会议以及一些重要的双边国家领导人会晤,在这些重要的外交场合探讨的议题中几乎都涉及气候变化议题,比如二十国集团峰会、中欧领导人会晤、“基础四国”气候变化部长级会议等等。利用这些传统外交渠道,中国可以积极推动气候议题,并把气候变化议题作为推动双边或多边关系的重要内容,与其他相关议题进行联结,比如可再生能源问题、经济贸易和投资问题,促使美国重新回到《巴黎协定》的治理轨道上。比如在2018年的中欧领导人会晤中,气候变化议题成为双边合作中的重要议题,中国通过这种双边会晤推动全球气候治理的巴黎进程取得重要进展,展示中国在气候变化领域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二是在经济社会发展领域的行动战略。全球气候治理归根结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型,没有经济社会发展领域的低碳化就不可能实现气候治理的目标。在该领域,中国要积极引领和构建人类低碳发展国际制度,推动全球低碳转型,对内建设美丽中国、对外建设美丽世界。鉴于全球气候变化全面而复杂的影响,其涉及国家的经济结构的调整、能源结构的调整和替代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植树造林以及人们消费观念的转变等社会经济发展的各个方面,全球气候治理已经与其他议题密切联系在一起。在这方面,中国已经迈出了重要步伐,中国已经成为全球可再生能源最大投资国,2017年中国对可再生能源的投资达到1266亿美元,比2016年增长31%,占全球可再生能源投资总额的45%,对全球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2005年至2015年,中国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由72%下降至64%,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由7.4%增加至12%,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34%,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38.6%,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1亿吨,森林蓄积量增加了30亿立方米。可以说,中国近年来在绿色发展领域的行动力度非常大,成效也非常明显。与此同时,中国应该继续加强对全球低碳转型的引导,在推动“一带一路”建设中贯彻和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使合作应对气候变化成为“一带一路”建设的重点和亮点。同时,继续加强与欧盟在清洁能源和循环经济转型等领域的合作。在2018年中欧领导人会晤发表的联合声明中,专门强调将继续开展中欧年度能源对话,期待签署《关于落实中欧能源合作联合声明》,并强调中欧双方致力于建立中欧能源合作平台,以推动并支持能源合作与清洁能源转型。中欧双方表示决心在气候变化与清洁能源领域大力加强政治、技术、经济和科学合作。在清洁能源开发和利用、低碳技术开发和利用、碳排放交易体系建设等领域,欧盟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中国加强与欧盟的合作一方面有助于促进中国经济社会的低碳转型,另一方面,也可以借助欧盟的力量推动国际低碳发展的制度化,贡献中国的智慧和中国方案,以此引领全球低碳发展潮流,促进全球生态文明建设,通过具体的行动推动构建全球气候变化领域的人类命运共同体。

(编辑:We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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