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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农业部:坚决打赢整治电鱼这场攻坚战(全文实录)(2)

来源:反电鱼联盟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1-21 16:39:46

人民日报记者:我注意到长江、淮河、珠江等流域禁渔的时间是3月1日开始到6月30日结束,但是海河、辽河、松花江这三个流域的禁渔都是从5月16日开始7月31日结束,请问禁渔时间的制定依据是什么,主要是怎么考虑的?谢谢。

于康震:请张显良局长来给你回答。

张显良:谢谢你的提问。这个问题问得非常好,事实上禁渔时间既为渔民群众所关心,也为渔业执法部门所关注,同时也直接影响到禁渔效果,禁渔开始时间太早也没有什么必要,但是时间太晚也难以有效保护亲鱼产卵和幼鱼生长的关键期,禁渔时间太长对渔民的生计和渔政执法都将产生较大的压力,时间太短又起不到禁渔效果,为此科学设计禁渔时间非常重要。我部在禁渔期制度设计过程中,既充分考虑到流域主要鱼类产卵的繁殖和幼鱼生长的情况,又要考虑到渔民群众的生活生产需要,以及执法部门的意见。结合北方河流冰冻期较长,明水期较短的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终研究确定海河、辽河、松花江三大流域从5月16日起开始禁渔到7月31号结束。这样的制度安排,既满足了渔业资源保护的需要,又可以兼顾渔民生产和执法能力。

今年禁渔期制度结束后,我们将委托有关科研单位对制度的执行情况,渔业资源保护的效果进行科学的评价,以此作为进一步修改完善禁渔制度的参考。谢谢。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记者:日前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渔的方案已经发布,这是一项养护长江生物资源的必要的制度措施,同时这也是一项涉及沿江几十万渔民群众切实利益重大的政策安排。我的问题是在长江禁捕的政策当中对于保障渔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哪些考虑和安排?谢谢。

于康震:谢谢。这确实是一个值得我们认真考虑慎重对待的一个问题。长江的渔业资源曾经是极为丰富,20世纪50年代长江渔业年捕捞量是45万吨,占到全国淡水捕捞总产量的60%。近年来,受水利水电、航道运输、挖砂采石、过渡捕捞、水域污染等等这些高强度人类活动因素的影响,长江水生生态环境持续恶化,生物多样性指数持续下降,珍稀特有物种资源全面衰退,经济鱼类资源量可以说接近枯竭,长江生物完整性指数已经降到最差的无鱼等级。目前在沿江各地每年大规模开展增殖放流,补充苗种数量。在这个情况下,长江每年的捕捞量还是不足10万吨,部分渔民为了生计开始竭泽而渔,进一步破坏了长江的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这就是恶性循环。最终形成了资源开发利用的公地悲剧和生态越捕越糟,渔民越捕越穷的恶性循环。

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就是要在一段时间内从根本上停止捕捞利用,缓解长江生物资源衰退和生物多样性下降的危机,为今后更加科学合理的开发和利用长江渔业资源奠定基础,最终实现保护长江生态环境与发展渔业生产功能的和谐统一。为了进一步保障渔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禁捕方案中明确要求把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渔民利益作为一条基本原则,科学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事权,要求省级人民政府承担禁捕工作的主体责任,统筹各方力量,完善工作机制,衔接相关政策,整合相关资金,协调推进禁捕工作。退捕渔民临时生活补助、社会保障、职业技能培训等相关工作,主要由各地结合现有政策资金渠道来解决。按照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绩效导向、分类施策的理念,采取资金补助、就业服务、技能培训、创业支持、社会保障等多种措施。中央财政采取一次性补助与过渡性补助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地的禁捕工作给予适当的支持,在此基础上,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牵头系统做好退捕渔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领域各项政策的落实。

总的目标是要积极稳妥的引导退捕渔民转岗就业创业,有效保障就业困难渔民的基本生计,确保退捕渔民转得出、稳得住、能小康。谢谢。

中国日报记者:最近有媒体报道长江刀鱼将正式禁捕,请问为何会从专项捕捞到全面实施禁捕这样的政策性转变。谢谢。

于康震:请长江办的马毅主任给你权威性的回答。

马毅:谢谢您的提问。刀鲚就是我们平常说的刀鱼,凤鲚就是凤尾鱼,中华绒螯蟹就是平常说的大闸蟹,都是长江中下游重要的经济物种。2003年长江流域开始实行禁渔期制度,为了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长江渔业资源,我部决定在禁渔期间对上述三个物种的捕捞实行专项管理,应该说专项捕捞制度是长江禁渔期制度的一项配套措施,对促进长江渔业的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受水域污染、生态环境破坏等多种人类活动的影响,特别是长江刀鲚、凤鲚、中华绒螯蟹等特许捕捞物种的竞争性捕捞影响,上述资源已经严重的过度捕捞,资源显著衰退,捕捞产量也骤减。大家都知道,每年清明节前后天价刀鱼都在社会上引起很大的反响,这都充分说明了刀鲚、凤鲚和中华绒螯蟹的开发利用量已经超过了物种资源的承载量,相关的专项捕捞制度亟需进行调整完善。

近期,我部经过科学的论证和广泛的征求意见,从专项捕捞管理、渔业资源保护和长江生态系统修复等角度综合考虑,发布了《关于调整长江流域专项捕捞管理制度的通告》,决定从今年2月1号开始,停止发放刀鲚、凤鲚和中华绒螯蟹的专项捕捞许可证。这同时也是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捕的政策需要。我们相信,随着长江生态环境的治理改善,以及禁捕效果的逐步呈现,长江的渔业资源也将在一定时期之后实现恢复性增长,届时农业农村部将根据资源状况和监测的情况采取禁渔区、禁渔期、专项特许捕捞等多种方式,组织实施好长江渔业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化利用,切实留住长江水清岸绿的美好生态环境和水美鱼肥的饮食文化传承。谢谢。

农民日报记者:请问发言人,配合此次制度安排,农业农村部后续还将采取哪些保障措施,来保障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落到实处。谢谢。

于康震:谢谢。你考虑得还是挺周到,不仅关注了制度,而且关注实施这些制度要怎么来做。确实,要切实发挥好这些禁渔期制度的作用,必须要有具体的措施,在这个方面我们初步的考虑:一是加强制度的宣传。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扩大禁渔期制度的社会影响,让更多的人知道关注并参与到渔业资源保护中来。这是保障制度实施效果的重要举措。我们今天的发布会就是从这一点考虑来举办的。今年的宣传重点是2019年即将实施的海河、辽河、松花江和钱塘江的禁渔期制度,让生活在这些流域的渔民、渔业管理人员和老百姓都知道这个制度,能够理解与支持这个制度的实施,为制度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组织做好渔政执法。内陆各级渔业执法部门将在“渔政亮剑2019”统一部署下,在长江、珠江、淮河、黄河、海河、辽河、松花江等这些大江大河的重要江段开展以贯彻落实禁渔期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渔政专项执法活动,计划在5月16日当天组织海河、辽河、松花江流域禁渔期制度启动仪式,开展联合执法,推动制度的贯彻落实。另外,我们还将继续保持对电鱼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坚决打赢整治电鱼这场攻坚战。实际上电毒炸都在这个范围内。三是及时总结制度实施的经验和做法。农业农村部将在禁渔期结束后组织专家对禁渔期制度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为进一步完善制度,更好的发挥制度的资源保护作用来提供决策的支撑。特别是海河、辽河、松花江和钱塘江流域,今年是首次禁渔,所以制度实施过程中可能会暴露出存在的一些问题,因为这是第一次。这些都需要认真总结,今后不断地加以完善,以更好的发挥制度资源保护的作用。谢谢。

广德福:再次感谢新闻媒体朋友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我们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大家辛苦了,谢谢大家!

(编辑:We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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