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控制措施 微塑料污染的控制措施包括源头措施和拦截及处理措施。 源头控制措施包括用其它材料代替塑料微珠的使用,加强塑料垃圾的回收利用等。欧盟的一些成员国、美国、加拿大等国家已经相继出台有关法案及应对措施,减少海洋垃圾的倾倒,限制个人护理产品中塑料微粒的应用。然而放至全球范围,这些改变对于微塑料污染的源头控制杯水车薪。 拦截和处理措施分为两个方向,一是阻止大块塑料进入水体,如设置人工湿地、生态缓冲带等;二是去除已进入水中的微塑料。挪威、芬兰、加拿大和德国等国家都进行了相关研究。常规城市污水三级处理系统可以去除污水中的部分微塑料,然而出水的小粒径微塑料丰度较高,要达到良好的出水效果还需要增加四级处理措施,或者对原处理系统进行强化。另一方面,目前对微塑料的去除多基于原有的污水处理措施,针对微塑料污染的去除技术研究尚待开发。 6 展望 总体而言,微塑料污染的严重性不可低估。其污染范围广、深度大,而对于微塑料的了解和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尚有很多问题有待解决。 首先,微塑料的检测缺乏规范的方法和程序,其丰度描述单位也不尽相同,这阻碍了不同研究结果之间的可比性。急需一套成熟的检测方法和标准丰度描述单位。其次,微塑料对于生物的毒理反应尚不明确,对微塑料究竟如何影响生物体缺乏认知,微塑料的迁移累积造成的生态环境效应也有待研究。同时,开发经济有效的技术措施以去除水中的微塑料污染也迫在眉睫。最后,对于纳米级微塑料还缺乏关注,纳米级微塑料可以穿透生物体的组织,其影响可能比微塑料更甚,需要引起重视。 注:本文作者康佩颖、赵亚乾来自西安理工大学水利水电学院市政工程系。 (编辑:Nicol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