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4月长江经济带Ⅰ~Ⅲ类水比例81.2 % 同比上升 8.7个百分点 澎湃新闻记者:请问目前长江经济带水质状况如何?哪项水质指标问题比较突出?监测工作在支撑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上有什么举措?如何发挥考核倒逼作用? 柏仇勇:谢谢你的提问,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我部高度重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同发改委制订了《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推动长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长江经济带共设置了943个地表水国控断面。监测表明,2018年长江经济带水质良好,Ⅰ~Ⅲ类水质断面占79.3%,同比提高5.4个百分点;劣Ⅴ类占1.9%,同比降低1.1个百分点。2019年1-4月,长江经济带水质良好,Ⅰ~Ⅲ类比例为81.2 %,同比上升 8.7 个百分点;劣Ⅴ类比例为 1.3 %,同比下降 2.2个百分点。长江经济带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优于全国平均水平,且呈好转趋势。 为了更好地支撑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我们正在全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的三个方面的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为更好支撑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我们正在全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一是组织开展长江流域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工作。印发实施《长江流域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办法(试行)》,每月发布环境质量报告,每季度通报预警信息,落实地方政府水环境保护责任。去年11月份,我部和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办公室联合在成都召开推进会,推动开展长江流域水环境质量预警工作。二是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水质自动监测能力建设。为提升水质监测预警能力,厘清各方水污染防治责任,按照长江经济带省、市、县三级跨界责任断面自动监测全覆盖的要求,新增了780个断面,本着“应建则建、能建即建”的原则,对668个跨界责任断面开展水质自动站建设或改造升级。三是启动长江干流生态环境无人机遥感调查。对长江干流及重要湖泊排污口全面调查,建立问题清单,综合分析生态环境状况变化。 我们重点做好以上几个方面的工作,为长江修复保护攻坚战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同时我部已经提出了到2020年实现长江流域国控断面消灭劣V类的目标,目前一系列工作都在有序推进,谢谢大家。 将始终保持对企业违法生产ODS的高压打击态势 发现一起严厉打击一起 南华早报记者:我们注意到近期《自然》杂志发布研究报告称,中国东部地区CFC-11排放量上升。请问生态环境部如何看待此结论?下一步有何举措? 刘友宾:谢谢您所提的问题。我们也注意到《自然》杂志的最新文章。非常感谢国际科学家们对三氯一氟甲烷(CFC-11)等蒙特利尔议定书受控物质进行长期监测,及时提醒缔约方在履约过程中发现问题、采取措施。 中国于1989年9月加入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1991年6月加入议定书。作为发展中大国,中国高度重视并认真履行国际环境公约,承担公约责任,履行公约义务。经过近三十年的不懈努力,如期实现了蒙特利尔议定书规定的各阶段履约目标。截至目前,累计淘汰ODS约28万吨,占发展中国家淘汰量一半以上。 自去年5月《自然》发表文章指出CFC-11全球排放意外持续增长以来,中国和其他缔约方国家一样对此问题高度重视。今年3月我部邀请了多个缔约方、有关国际机构代表以及国内外专家代表包括《自然》文章作者,召开了蒙约履约能力建设交流国际研讨会。参会代表就全球CFC-11意外排放来源的科学研究、履约监督管理等展开深入讨论和交流,使国际社会进一步了解中国认真履约的努力和坚定决心。 《自然》杂志社5月22日文章发表后,引起各方关注。我们也注意到有专家指出文章在研究方法和精度上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对通过推测得出的排放量和排放源位置等重要结论值得商榷。从前期我们的调查情况来看,中国尚未发现大规模违法使用CFC-11作为发泡剂的情况。中国聚氨酯泡沫行业协会通过对泡沫产品生产情况、各类发泡剂使用情况的市场应用分析也不支持文章的结论。所以我们期待科学家们,也愿意积极协助科学家们,对CFC11的意外排放原因进行更加深入、全面的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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