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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1年12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全文实录)

来源:江西环境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21-12-31 11:2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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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30日上午,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1年12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陈光胜、上饶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程文、省生态环境厅驻赣西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副主任黄韬、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副主任熊伟林介绍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监察)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与对外合作处处长、新闻发言人江剑平主持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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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剑平: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

欢迎出席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12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本次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监察)工作”。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密切关注。

近几年来,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不断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呈现出警示震慑、推进工作落实、实现标本兼治、群众环境获得感和幸福感越来越多的良好态势。

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陈光胜先生、上饶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程文先生、省生态环境厅驻赣西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副主任黄韬先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副主任熊伟林先生向大家介绍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提问。

下面我先通报2021年11月份我省空气、水环境质量状况。

一、空气环境质量状况

2021年11月,全省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9%,11个城市中,抚州市PM2.5月均浓度同比持平,景德镇市、新余市和萍乡市同比上升,其余7个城市下降;全省优良天数比例为98.8%,同比下降0.9个百分点;11个城市中,南昌市和萍乡市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下降,其余9个城市同比持平。

11个设区市PM2.5月均浓度排名为:赣州市第一,景德镇市第二,抚州市第三,上饶市和吉安市并列第四,鹰潭市和宜春市并列第六,新余市第八,南昌市第九,九江市第十,萍乡市第十一。

全省94个县(市、区、开发区)PM2.5月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排名前十(出现并列一并列入)的依次为广昌县、井冈山市、南城县、资溪县、寻乌县、南丰县、宜黄县、安远县、崇仁县、浮梁县。

二、水环境质量状况   

2021年11月,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监测断面(点位)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91.9%,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2个百分点。主要河流中,大桥河水质为良好;直入长江河流水质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物为氨氮;其余河流水质均为优。主要湖库中,柘林湖、陡水湖和七一水库水质为优;仙女湖、新妙湖、洪门水库、珠湖和共产主义水库水质为良好;鄱阳湖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物为总磷。赣江流域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断面(点位)水质优良比例为93.9%,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8个百分点。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6.9%;全省设区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五河”和东江源头保护区出水断面水质功能区达标率为77.3%;省界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100%,市界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7.6%,县界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3.7%,入鄱阳湖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4.4%。

下面请陈光胜常务副主任介绍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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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光胜:谢谢主持人!

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很高兴有机会和大家见面交流,首先感谢各新闻媒体长期以来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支持和理解!也感谢各位记者朋友为江西生态环保事业所做的大力宣传!

借此机会,我主要围绕十四届省委期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及今后五年督察工作初步打算向大家作个汇报。

一、关于十四届省委期间督察工作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十四届省委期间,我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重点,扎实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01完成对设区市例行督察及“回头看”全覆盖

2017年和2018年,分三批对11个设区市组织开展第一轮省环境保护督察;2019年和2020年,分两批对11个设区市组织开展督察“回头看”,共累计向各设区市反馈问题1491个,交办群众信访件6507件,移交问责线索58条,在全国率先实现对设区市例行督察及“回头看”全覆盖。

02启动对省属国有企业开展探索式督察

今年9月,学习借鉴中央对央企开展督察的经验做法,组织2个督察组对江西建材集团、江西投资集团开展了探索式督察,期间共交办群众信访件30件,并首次公开曝光4个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典型案例。督察报告经省委、省政府同意,近期将向两家企业反馈,并向社会公开。

03实现对设区市开展常态化、规范化派驻监察

2020年6月,通过生态环境监察体制改革,设立赣东、赣南、赣西、赣北、赣中5个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设立1名正厅长级、5名副厅长级监察专员,常态化对11个设区市和赣江新区生态环境工作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各专员办共对40条问题线索进行了调查处置,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01注重夯实政治责任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做到督察开展到哪里、宣讲贯彻就到哪里,进一步提高全省各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

02注重突出严的基调

坚持问题导向,既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又查问题背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力问题,形成典型案例、问责线索。对整改工作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截至目前,设区市例行督察及“回头看”反馈的1179个需限期整改的问题,973个已完成;移交的58条问题线索,共问责331人,其中县处级干部65人。

03注重聚焦督察重点

始终做到“四个聚焦”,即:聚焦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贯彻情况,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聚焦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落实情况;聚焦推动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措施、规划等执行情况;聚焦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和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促进各级党委、政府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补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04注重为群众办实事

以解决人民群众环境诉求为目的,督促被督察对象立行立改、边督边改,以看得见、可感知、可信赖的整改成效回应群众关切。截至目前,对设区市例行督察及“回头看”交办的6507件信访件,已解决6048件;对两家省属国有企业探索式督察交办的30件群众信访件,已办结27件。今年,在专题调研基础上,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实行了分类管理,并贯通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主体责任。目前,交办的3435件已解决2426件,信访办理质量明显提升。

05注重依法规范督察

积极推进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化、模板化、规范化建设,细化制定了督察准备、督察进驻、督察反馈、整改落实等7个环节工作规程,形成了走访问询、调查取证、案例撰写、信息公开等35个督察工作模板范式。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针对派驻监察,出台了《江西省区域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管理办法》,并配套制定了督察常设机构内部运行机制、督察问题线索管理规则以及专员办监察计划、列席会议、走访问询、听取汇报、调阅资料、实地调查、监察报告等三类9项制度,建立了比较完备的督察体系。

06注重方式方法创新

在督察方式上,突出暗访与明察相结合,在今年对江西建材集团、江西投资集团开展督察过程中,组织开展了两轮前期暗访调研,为进驻督察打好了基础。在进驻督察环节上,落实“减负”要求,从2019年第一批“回头看”开始,将沟通会、动员会、汇报会合并为一个会。在今年公开的典型案例中,既曝光突出问题,又宣传整改成效,一方面督促被督察对象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一方面又充分为企业考虑降低可能产生的负面舆情影响,形成了“督”与“被督”同频共振、相向而行的良好局面。

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指引、光辉照耀;得益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和华东督察局的悉心指导、大力支持;得益于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得益于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省纪委省监委和省委组织部的监督支持、大力帮助;得益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有关部门的鼎力协助、辛勤付出;得益于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共同推动;得益于各设区市和有关省属国有企业的理解配合、协调保障。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还存在一些问题,面临不少挑战。比如,督察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督察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督察重点还有待进一步聚焦,督察方法还有待进一步优化,督察整改还有待进一步推进,等等,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加强研究予以解决。

二、关于今后五年督察工作初步计划     

为落实好省第十五次党代会“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要求,谋划好十五届省委期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我们制定了《十五届省委期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计划(2022—2026年)》,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四个方面内容。

其中,指导思想提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围绕“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扎实开展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纵深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以更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

基本原则提出: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压紧压实政治责任,走深走实群众路线,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

总体目标提出:通过五年努力,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体制机制,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中的“排头兵”,有效衔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扎实开展省级例行督察、专项督察、派驻监察,坚持各有侧重,互为补充,聚合形成并充分释放督察效能,推动全省各级各相关部门及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认识更深刻、作风更务实、行动更有效,“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责任更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齐抓共管格局更巩固,各类中央及省级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取得明显成效。

重点任务包括:强化督察组织领导,深化督察体制改革,优化督察方式方法,扎实推进例行督察,靶向实施专项督察,高效组织派驻监察,综合运用督察结果,公开督察整改信息,提升督察技术水平,加强督察队伍建设。

关于今后五年督察工作初步安排:一是扎实推进例行督察。拟对11个设区市开展第二轮督察,对省属有关国有企业开展探索式督察,视情对省直有关部门开展探讨式督察;二是靶向实施专项督察。拟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每年视情组织开展各类机动式、点穴式督察;三是高效组织派驻监察。拟针对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每年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同时加强日常监督和帮扶指导,推动问题解决。其中,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2022年上半年,拟对3个设区市开展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下半年,拟对三家省属国有企业开展探索式督察。

情况就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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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剑平:谢谢陈光胜常务副主任的介绍。

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请举手示意,并介绍所在新闻机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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