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单位是一个单位精神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创建过程就是推动工作的一个有力抓手,也是一个持续改进、持续提升、持续完善的过程,对提升一个单位整体工作水平、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都具有重要意义。 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领导根据中共姚安县委办公室、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荐评选第十二批县级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文明村组(社区)、文明校园及“十星级文明户”“荷城好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的通知》(姚办字〔2019〕74 号)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总结盘点了我分局近 3 年以来的工作,肯定成绩,查找不足,坚持“重在建设,求实创新,全员参与,整体推进,争创佳绩”的原则,积极做好第十二批县级文明单位创建申报工作。 (编辑:佚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