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为促进云南省重点监控企业有效节能减排,根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要求,特将云南省企业10月份自行上传至“云南省国家重点监控污染源自行监测信息发布系统”的排污数据整理后发布此榜单。 政策依据 环境保护部《关于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的通知》(环环监〔2016〕172号)。 工作目标 到2017年底,钢铁、火电、水泥、煤炭、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等8个行业(以下简称“8个重点行业”)达标计划实施取得明效成效,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和环境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环境守法良好氛围基本形成;到2020年底,各类工业污染源持续保持达标排放,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环境守法成为常态。 数据来源 青悦开放环境数据中心(https://data.epmap.org)收集的云南省国控污染源自行监测系统公开的自行监测数据,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由各企业负责。 说明:一个企业可能有多个监测点,单个监测点则可能涵盖多个监测项目,超标次数为该企业各个监测点每个监测项目小时均值超标次数累计值。 云南省11月份废水超标排放榜单 ◆企业废水超标榜单 ◆榜单分析 云南省11月份有17家企业废水时均值超标。 较10月份,增加6家废水超标企业。此外,除了剑川县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10月份榜单中的其他10家企业均未出现在此次超标榜单中。 ◆地区分析 17家超标企业中,曲靖市3家、迪庆州2家、昆明地区2家、玉溪市2家、普洱市2家,怒江州、红河州、丽江市、昭通市、大理州、楚雄州、德宏州各1家。 ◆排污类型分析 云南省11月废水时均值超标企业排污类型为污水处理厂排水及工业废水。从目前收集数据来看,暂时没有发现其他排污类型超标的企业。 总结建议 建议:17家上榜企业应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查清超标原因,及时向社会公开,落实清洁生产,实现达标排放。 17家上榜企业所属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该落实环境保护部《关于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的通知》(环环监〔2016〕172号)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加强对超标排放企业的监管,确保全面达标排放目标的实现。 环保部门及企业回复 11月初,已通过12369平台向相关环保部门举报16家超标排污企业, 污水处理厂——云南西部水务有限公司宜良县污水处理厂、华坪县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厂、剑川县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马关县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祥云县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厂、安宁市污水处理厂、云南西部水务有限公司师宗分公司污水处理厂、云南西部水务有限公司宜良县污水处理厂、云县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大理大钢钢铁有限公司、鹤庆凌云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云南华电昆明发电有限公司、云南昆钢佳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云南祥云飞龙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玉丹食品饮料有限责任公司、镇康水泥建材有限公司。 截止目前收到11家企业所在地环保部门回复。 大理大钢钢铁有限公司 鹤庆凌云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云南西部水务有限公司宜良县污水处理厂 马关县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祥云县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厂 云南西部水务有限公司师宗分公司污水处理 云南西部水务有限公司宜良县污水处理厂 云南玉丹食品饮料有限责任公司 云县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镇康水泥建材有限公司 云南昆钢佳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 接到安宁市环保局电话,回复称云南昆钢佳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由于仪器校准导致烟尘超标,企业已向环保部门报备。 另接到麒麟区环保局电话,回复称关于麒麟区煤化工公司10月份超标排污原因为:企业脱硫脱硝设施、脱硫除尘设备老化造成超标排污,环保局要求企业更换设备,并于2019年2月20日以前完成整改,整改期间会有瞬时超标。 (编辑:Wend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