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林地、湿地和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多次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地球之肾”,确保绿水长流、青山环抱。 针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我市成立了林地、湿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领全市林地、湿地保护工作。成立了佳木斯市自然保护区协调议事工作组,统筹协调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的重大问题。建立了自然保护区应急联动工作机制,提高了自然保护区突发环保事件防范和处置能力。针对自然保护区破坏资源的高危险期,市林业局与市环保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级自然保护区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在中央环保督察判定我市湿地面积减少的数量后,督促各相关单位制订了详细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明确退耕还湿的具体单位、责任人及完成时限。2017年我市各保护区共完成退耕还湿655公顷。 同时,我市还切实加强对林地、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林地用途管制制度和《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严格执行征收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制度,对林地实行四级管理。严格湿地用途管制,加强湿地用途管理。开展林地、湿地专项清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林地、湿地的违法犯罪行为,对违法开垦的林地、湿地依法退耕还林、还湿,有效保护了林地、湿地资源,维护了全市生态安全。 编辑:Athen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