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水务 大气 固废 绿色发展 自然资源 人物 环保展会 企业 环保会客厅 国际资讯 政策 NGO

其他

旗下栏目:

中国可再生能源消纳的个性和共性问题探究(下)(2)

来源:南方能源观察 作者:于子超、蒋瑞平等 人气: 发布时间:2018-12-16 11:54:38

2、市场方面

“市场方面”从电力市场设计的角度说明国内当前的电能量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的局限性,并强调建设真正意义上的现货市场对可再生能源消纳的重要意义。

2.1供需新常态下,可再生能源以价换量不可持续

我国部分地区可再生能源装机增长过速,与本地市场空间不匹配,与外送通道建设不协调,已是不争的事实。凡是弃水、弃风或弃光严重的地区,都存在电力的供需失衡,各类电源的利用空间都受到挤压。同时,供求关系决定价格是最基本的市场规律。供大于求即为买方市场,电价自然有下降空间,降电价又符合地方政府的政治诉求,各类电源就难免要承受降价的压力。

以西北的新能源为例,近两年甘肃省通过特高压通道送电降价明显,其中新能源大幅让利才得以保证打捆电的价格优势。2017年及2018年上半年甘肃风电、光伏的平均采购价格(送端价,不含补贴)分别为136.51元/兆瓦时、114.11元/兆瓦时,远低于同时期本省的煤电脱硫标杆电价(等于不含补贴的新能源标杆电价)。具体量、价情况见表 4。

表 4 – 甘肃特高压外送电量价情况(亿千瓦时,元/兆瓦时)

供需新常态下,各类电源发电空间都要压缩,价格下行也在所难免,但是不同电源的承压能力不同,长期的不合理让利有害于可再生能源的健康发展。例如,水电站在发电上网之外还承担着调控水资源的重要社会责任,曾有学者提出对大中型水电站引入“公益性电价”的概念[2],通过保障性收购合理补偿水电的公益性支出,剩余电量参与电力市场竞争。再如,与煤电的成本结构不同,风电、光伏具有固定成本高、变动成本低的特性,其平均上网电价应能覆盖平均发电成本,企业才能实现盈亏平衡。而现阶段的电力市场以中长期交易为主,风电、光伏若保障性电量不能落实,市场电量又向零价逼近,则企业将面临亏损,加上补贴的长期拖欠,部分企业现金断流,经营面临极大困难。

平价上网应循序渐进,因地制宜。对风电、光伏平准化发电成本的最新研究显示[3],两类新能源能否于“十三五”期末实现平价上网,取决于装机利用率、融资成本和造价水平三个关键因素。即使在弃风率、弃光率控制在5%以内、融资利率为4%、造价逐年持续下降(风机、光伏组件成本依2016年的水平分别按8%、15%的技术学习率持续下降)的条件下,全国也只有三分之一的省份能够实现风电发电侧平价上网和五分之一的省份能够实现集中式光伏发电侧平价上网。因此,新能源的定价应以客观的技术经济分析为参考。以平价上网之名,借市场化之势逼迫风电、光伏在价格上无限让步,则行业的发展不可持续。

2.2辅助服务市场未形成长效机制,应纳入现货市场整体推进

可再生能源以量换价、饮鸩止渴的问题之根,在于当前的制度安排存在缺陷——缺少科学合理的可再生能源量价机制。一方面,真正对可再生能源开放的现货市场尚未建立,可再生能源发挥不出边际成本低的优势,获得不了溢价收益。另一方面,“保障性收购”不能足额兑现,“以降价为目的”的中长期市场又逼迫可再生能源不断让利。如此“计划+市场”的双轨制下,可再生能源将长期无所适从。

以上讨论还只停留在电能量市场层面。电力市场的功能不仅在于保证电量的平衡,还在于维持电力的实时平衡和系统的同步运行,前者主要通过电能量市场实现,后者则要通过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实现。电能量市场的设计决定了电力市场的基本架构,辅助服务市场则在此基础上丰富了电力市场的内容。从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的角度,国内当前的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有稳中求进之功,也有不破不立之嫌。

所谓稳中求进,即在“计划+市场”双轨制的前提下,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扩大了可再生能源的消纳空间。例如,截至2018年一季度东北电网全网风电因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增发电量307.9亿千瓦时;2018年春节期间东北全网风电发电量10.4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6.29%,弃风率17.71%,同比下降41.24个百分点。[4]

所谓不破不立,即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未打破“计划+市场”双轨制的传统,也未建立与电能量市场相融合的长效机制。国内调峰服务的普遍存在和调峰补偿费用占比高的本质,是对“中国特色”的火电基荷发电权的默许和对可再生能源发挥边际效益能力的压制。一方面,之所以需要向下调峰,是因为系统最小运行方式过高,发电侧冗余却未能形成有效竞争。若“认定一批火电机组作为可再生能源消纳调峰机组”[5],则火电可通过调峰变相保留基本市场份额,规避更深层的竞争。另一方面,调峰的本质是解决电能量平衡问题,在国外成熟电力市场中为现货市场的一部分,与其它电能量交易联合优化。而国内却将其单独置于辅助服务市场中,与电能量市场割裂,这样的内在矛盾,正是双轨制下的电力市场不可避免的缺陷。

即使搁置对调峰市场存在本身是否合理的争论,当前调峰市场的价格机制也并不长期利于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一是调峰市场目前仅由供方单侧报价,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只是事后参与补偿费用的分摊。“促消纳”的调度不征求可再生能源的主观意愿,相关市场信息也不够公开透明。二是调峰市场的规模和效益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国家对可再生能源的补贴。“以收定支”的分摊机制下,调峰辅助服务市场对消纳的促进作用将在可再生能源分摊的补偿费用完全抵消其增发电量对应的补贴金额时封顶。

从长远看,辅助服务市场应与电能量市场一并纳入现货市场的整体设计,形成协调统一的电力市场体系。存在并非合理,习惯也并不等于继承。电力市场的设计应竭力打破双轨制,避免过度行政干预和人为分割市场。这将有利于包括可再生能源在内的各类电源的持续健康发展。 

版权声明:本网注明来源为“国际环保在线”的文字、图片内容,版权均属本站所有,如若转载,请注明本文出处:http://www.huanbao-world.com 。同时本网转载内容仅为传播资讯,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首页 | 资讯 | 水务 | 大气 | 固废 | 绿色发展 | 自然资源 | 企业 | 环保展会 | 国际资讯

电脑版 | 移动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7-2019 国际环保在线 版权所有
 粤ICP备1713862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