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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严查环境监测造假 提升监测数据质量(3)

来源:四川生态环境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5-17 06:4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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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记者:全省针对机动车检验机构开展了系列专项行动,近期是否查处有弄虚作假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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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副主任刘长伟:2018年,我省共查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弄虚作假案例15例,累计罚款250余万元,其中,资阳市恒立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案件尤其典型。2017年12月21日晚,我厅联合公安交管部门在成都市联合开展柴油货车尾气排放路检路查时,发现一辆车尾气抽测结果超过标准限值2.2倍,该车3天前刚在资阳市恒立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年检,且检验结果为尾气合格。省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通过监管信息平台调取涉事车辆年检报告、视频等数据,发现恒立公司在对该车等20余辆车进行排放检验时确有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2018年1月11日,四川省环境监察执法局对恒立公司进行立案调查。1月23日,我厅下达《关于暂停资阳市恒立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网络联接和检验报告打印功能的通知》,责令停业整改。4月9日,我厅对恒立公司下达了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为:没收违法所得2060元,并处30万元罚款,处罚情况抄送原省质监局。5月8日,原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达《关于责令资阳市恒立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整改的通知》,对该机构罚款3万元,暂扣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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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生态环境部门目前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有哪些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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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监测处处长陈权:一是在每年的《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中,明确要求各市(州)生态环境局加强辖区内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日常监管。二是组织省总站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飞行检查。采取实验室检查、现场检查、交叉检查、质控考核、比对监测等方式,不定期的对环境监测机构的业务能力及监测质量开展监督核查,确保数据质量。三是为加强环境监测服务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促进环境监测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近日,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全省服务性环境监测工作监管的通知》(川环发〔2019〕25号)。在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上建设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业务管理系统,环境监测机构自愿申报纳入业务系统管理。以业务系统为载体,通过规定信息的及时录入,实行在线审核和评价,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实现服务性环境监测工作事中事后分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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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工人日报:行业主管部门采取了什么手段加强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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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副处长韩军:

(一)严格准入

为了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原国家质检总局制订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163号令)。《办法》规定:在我国境内为司法机关裁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仲裁机构仲裁决定以及为社会经济、公益活动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取得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共同推动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包括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工作,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通用要求的基础上,针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特殊性,两部门联合制定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应当说,环境监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准入条件和要求相比其他检测领域更为严格,机构的从业人员、检测设备、样品管理、标准方法、环境条件、监测结果等六方面(即“人、机、料、发、环、测”六元素)都要满足要求才能通过资质认定,获得资质认定证书,提供监测服务。

(二)严格监管

市场监管局成立以后,将发挥市场综合监管优势,综合运用多种监管手段,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管理为基础的监管机制,提高环境监测的公信力,切实维护良好公平的市场环境。一是加大检验检测乱象整治力度。围绕不检测出报告、虚假检测报告等行业突出问题,以查处典型违法违规案件为抓手,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整治行动,保持环境监测市场监管的高压态势。二是建立环境监测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将检验检测行政检查事项纳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检查对象被抽查概率,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通过投诉举报发现的违法违规案件线索,及时进行检查处置;对通过监测途径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风险,开展针对性的专项检查,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三是组织开展环境监测机构能力验证。通过能力验证,对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的环境监测机构予以严肃处理,进一步规范、净化环境监测市场。三是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全面推广使用检验检测机构“移动APP”,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施监督检查,提高监管效率,推动各层级、各区域、各行业管理信息汇集共享、互联互通。四是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工作指导,提高基层监管工作的规范性。针对基层监管人员专业知识和监管能力不足的问题,统筹开展培训教育,推动基层检测监管能力的提升。

(三)联合惩戒

除了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对机构实施处理外,我们还将建立完善检验检测领域失信惩戒机制及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按照我省《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联合相关部门对检验检测领域失信被执行人在出行、消费、投资、经商等领域实施联合惩戒,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形成信用联合惩戒合力,着力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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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报:近期是否查处有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典型案例?

生态环境监测处处长陈权:四川省中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例。2018年2月,四川生态环境厅在审查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时,发现其支撑材料四川省中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该项目环境质量现状检测报告(以下简称:2088号报告)复印件,和会审时提供的报告原件(以下简称:2016号报告)为相同地点、相同项目、不同时期开展检测的结果,该两份检测报告8个相同检测点位对应的多个检测项目检测结果完全一致,或规律性变化。经调查,中晟公司员工在2016号报告数据基础上,伪造了2088号检测报告。中晟公司是2088号检测报告弄虚作假的责任主体。中晟公司在检测服务中通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方式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违反《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四川生态环境厅将四川省中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情况全省通报,并要求全省环保系统在2018年7月6日—2019年7月5日期间禁止中晟公司参与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或政府委托的项目。同时将中晟公司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情况抄送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该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暂停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3个月。
(编辑:逍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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