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30日,嘉峪关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张文辉介绍了全市1-7月环境质量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并就大家关心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相关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2019年1月1日至7月31日,嘉峪关市优良天数为184天,占比86.8%,剔除沙尘天气影响后,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65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24微克/立方米,除PM2.5暂超出年度考核目标值1微克/立方米外,其余两项指标已暂达到年度考核目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地表水、地下水水质优良,达标率均为100%。 1-7月,嘉峪关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到位,加快推进高质量转型发展,生态环境领域改革进展顺利,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有序开展,生态环境监管持续加强,生态环境基础和能力建设稳步提升,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有序推进。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7月12日至8月12日进驻甘肃省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察期间,嘉峪关市共接到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案件139件(2件不计入统计),其中环境噪声污染类45件,垃圾污染类29件,餐饮油烟及噪声扰民类27件,扬尘污染类11件,生态类3件,水环境污染类3件,土壤环境污染类2件,其他类19件。目前已办结67件,阶段性办结62件,正在办理10件。 下一步,嘉峪关市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按照省政府目标责任书和污染防治攻坚方案,紧盯重点任务、重点环节,着力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做好中央及省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全力以赴、稳扎稳打,确保顺利完成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任务。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