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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桶成垃圾桶 教育多年恶习不变 港政府须加强奖惩机制

来源:香港01 作者:评论编辑室 人气: 发布时间:2018-08-19 11:29:24

回收桶成垃圾桶,令本来可回收物品也受污染,不能回收,又长期困扰回收承办商。政府和民间宣传环保教育多年,垃圾分类的成绩未如理想。垃圾征费预计明年推行,如果市民丢弃习惯仍未改变,在地回收设施不足,违法丢弃的情况将会更严重。因此,政府加强罚款,严加执法,固然势难避免。在惩罚之外,政府也应尽快增设自动及有奖赏的回收设施,增加市民废物分类的诱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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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附近就有大型垃圾桶,为何要把垃圾扔进分类回收箱?(「坚尼地城不是垃圾站」FB图片)

截至本年初,政府在公众地方提供约2,800个回收桶,而环境及自然保育基金向参与屋苑提供约7,400个回收桶,数量不少。不过,回收桶俨如垃圾桶,闹市情况就更加严重。

Facebook 专页「坚尼地城不是垃圾站」上月上载照片,指坚尼地城不少垃圾桶旁边仍堆放大量垃圾,而玻璃樽回收箱更被其他垃圾塞满。《香港01》访问专页管理员,慨叹市民仍然对源头减废,干净回收的意识不足。

须知道,干净回收,有助回收商收集、处理回收物,减少清洗工作,增加回收品的质素和转售价值。事实上,如果回收物太肮脏,或者混合不可回收物,废物也只能送往堆填区。

更重要的是,当回收桶开始被乱用,其他人就会「有样学样」,把一般垃圾也塞进分类回收桶内,令本来有心做分类的人也气馁,甚至「同流合污」,破坏整个城市的减废大计。

为何有人会胡乱丢弃?香港并非缺乏垃圾桶。相反,不少环保组织统计,垃圾桶相当密集。退后一万步,即使途人不愿意回收分类,也可以把垃圾倒在一般垃圾桶,毋须丢进分类回收桶。

要说教育不足,但其实「蓝废纸、黄铝罐、啡胶樽」口号已经耳熟能详,玻璃回收箱的标示清晰可见。政府和环保团体需要做的,应是更进一步,即厘清哪些物品常见误会可回收的物件,例如纸碟纸杯、抹手纸、热感纸,而发泡胶物料则须另送社区回收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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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樽形」回收箱。(网上图片)

显然,未能改变市民行为的原因之一,是奖惩不足。乱丢垃圾是违法的,但长久未见执法,助长行为延续。可以想象,日后废物征费方案落实,街上减少一般垃圾桶数量。假设其他措施不变,有市民会逃避垃圾征费,把垃圾放在回收桶和随处丢弃,加剧问题。

「01观点」认为,原因之二,是市民不相信回收商会正确处理回收物,而是直送堆填区。2013年传媒揭发相关劣行,伤透市民减废的心。食环署随后在承办合约中,增加条款并要求承办商严格执行,又称截至2016年底的过往三年,署方未有发现承办商严重违规。即使如此,港人仍未缺乏信心,或许认为回收仍是白费心机,间接多了一个违规的借口。

食环署需要加紧向不当丢弃废物的人发告票,以儆效尤。署方在垃圾黑点增设摄录装置,目标是打击非法弃置垃圾,并称过往提出近400宗检控,但未知有否包括侦察乱放废物至回收桶。广设「天眼」难免有侵犯私隐和监控市民行为之嫌,但市民屡劝不改,摄录侦测违者和减少犯法个案,是无可奈何的措施。此外,政府有意明年实施玻璃樽征费法案,减少玻璃物料被送进堆填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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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连未来世界的铝罐回收箱都有,环保问题未来仍未解决吗?(谢雅妍摄)

除了处罚和征费,政府需要加快构思奖励措施。「01观点」早前撰文支持政府推出回收机配合按樽制及现金回赠,附以完善回收产业,增加市民回收的诱因。在天津滨海新区的中新天津生态城,不久前也研发了智能物品回收终端机,采用积分奖励机制,产品成效有待检验。

另外,政府应该再深思,能否仿效台北及首尔,推出检举制度,一旦举报乱丢垃圾成立,部份罚金会成为奖励金。在台北,现时的罚金为1,200至6,000元新台币(约300至1,500港元),奖励比例为75%。环境局局长黄锦星曾称香港情境未必适合,有人也担心会否破坏邻里关系,或者合谋瓜分罚金等。诚然,港人不乏投诉冷气机滴水,食肆后巷肮脏等案例,只要检举者身份能保密,检举者可以对付一些重覆、定点犯案者。此举亦可同时打击逃避垃圾征费人士。

政府对乱丢垃圾到回收筒人士执法,相信市民原则上没有异议,但心里总会有种不满。这源于对新界的非法倾倒及海洋垃圾等恶行无能为力,却对个人严厉执法,尤其向老弱下手。因此,不论从实务还是形象上,部门必须检讨执法准则及力度,不能偏颇,严禁抓小放大,才能服众。

(本文字体已经过繁简转换,编辑:Ja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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