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放矢 以精准问责倒逼环保整治“见真章” 草海,贵州最大的天然淡水湖,1992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夏日的草海,青山环抱,烟波浩渺,水天一色,飞鸟翱翔,不失安然与祥和。 然而,如此优美的自然风光曾一度受到严重的生态威胁,排水造田、开发侵占、过度捕捞、水土流失……草海陷入保护与发展矛盾突出、生态系统退化、“人鸟争地”问题交织的局面。 2017年4月,中央第七环保督察组指出,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存在违法建设问题突出、水体环境受严重污染等8个方面问题。 “表面看是部分群众盲目追求利益、政府疏于管理所致,根本在于相关部门‘四个意识’不强,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不力,没有把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找准问题根源,必须严肃追责,可问谁的责、怎么问责,必须慎重执行。 “牢牢守好发展与生态两条底线”这是习近平总书记的反复嘱托,保护好草海,不仅是生态问题,更是政治问题。 为确保整改见实效,省纪委监委精准把握问责对象,紧盯“关键少数”,抓住组织决策者、督促推动者等领导干部履职情况,发挥压力层层传导的杠杆效应,避免“问下不问上”、让一般干部代替领导干部担责的情况。 在对“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突出”问题实施问责过程中,省纪委监委除了查找直接责任人责任,还对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核查,时任省住建厅厅长、威宁自治县县委书记、威宁自治县县长因履职不力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受处分,带来的是深入、彻底的综合整治行动。大力推进草海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大力推进草海周边砖厂违法占用林地补植复绿……威宁自治县、草海管委会严格按照“退城还湖、退村还湖、退耕还湖、造林涵湖、治污净湖”的要求,狠抓整改。 整改态度之坚决、行动之迅速,赢得百姓点赞。 “如果不及时治理,我们就看不到国家一级保护鸟类黑颈鹤了。”综合治理,还草海一片洁净,增强了周边群众的幸福感和自豪感。 问责是手段,压实责任、激励担当才是目的。省纪委监委严格把关问责质量,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对“签责任状式问责”、“找‘顶罪羊’式问责”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及时纠正,在定性量纪上,既体现依据合理,又让被问责的干部心服口服。 针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发现黔东南州台江县存在整改不力、谎报瞒报整改进度等问题,在问责过程中,州级责任追究组存在调查核实不严、定性量纪不准、责任认定不明等问题,省责任追究组对该问题提级督办,约谈了黔东南州党政一把手,并对该地区其他县市涉及的环保问题拟问责人员进行综合平衡,全面把握执纪问责尺度,避免问责处理畸轻畸重。 同时,省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责任追究组对各地各部门所提出的初步问责建议逐一审核,准确把握违纪违法与工作失误的政治界限,综合认定岗位职责、履职情况和实际表现等方面情况,及时纠正“为问责而问责”等问题,树立“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的鲜明导向,有效防止把责任推给基层的错误行为。 在对“贵阳市开阳县洋水河流域总磷污染问题敷衍整改”责任追究过程中,开阳县党委、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分管副县长等5名干部被问责。 实施精准问责,规范流程机制是保障。省纪委监委及省责任追究组不断规范工作流程机制,确保责任追究工作渠道畅通。通过制定问题收集、线索处理、会议审议、线索移交、总结上报五步工作流程,完善内部议事机制和信息互通机制。 向上,加强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的请示沟通,按照“边督边查、立行立改”的要求,对督察发现的问题做到提前介入、抓早抓小,对移交的问题线索快查快处,倒逼责任落实。 横向,强化与同级环保督察的统筹,注重与信访维稳、督查督办等部门的信息互通,掌握信访投诉案件办理、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研判。 向下,加强对各地区责任追究机构的督促和指导,随时掌握工作进展,统筹调度全省责任追究相关工作。 “通过上下贯通、横纵协调的工作机制,实施严格的决策和规范的程序,才能确保精准问责顺利开展。”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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