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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例行新闻发布会实录(2)

来源: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4-08 19:2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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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于智忠

于智忠:下面由我通报全市“雷霆斩污”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推动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扎实推动全市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行动,市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2018年3月起在全市范围开展“雷霆斩污”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从市旗两级环保部门抽调环境执法骨干,由市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组成4个现场检查组,深入全市9个旗区和17个工业园区对全市排污企业开展“地毯式”排查,全年行动实现“全覆盖、无死角”。2018年“雷霆斩污”行动累计出动检查人员5310人次,检查企业1142家次,发现各类环境问题1845个,已完成整改1619个,解决了一大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一年来,“雷霆斩污”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已成为鄂尔多斯市推动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行动的有力抓手,是保护鄂尔多斯绿水青山的一把“利剑”。市、旗两级环境监察队伍牢记自身的使命和担当, 面对侵害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污染事件,敢于“亮剑”,以雷霆之势迅速行动,用利剑之锋斩断污染,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得到国家、自治区及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肯定。

为顺应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全面提升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鄂尔多斯防线,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2月22日(农历正月十八),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了2019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暨“雷霆斩污”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动员部署会议,持续开展“雷霆斩污”行动,加快解决一些重点生态环境问题,保障全市环境质量安全。今年的“雷霆斩污”行动规格更高、覆盖更广、要求更严。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特点:一是机构规格提升。今年这支队伍由市级层面派出,“雷霆斩污”行动是全市环境执法的最高规格行动,4个现场检查组组长由市生态环境局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科室、二级单位负责人担任,工作人员抽调市旗两级业务骨干。旗区也相应成立了“雷霆斩污”工作组,对市级现场检查组交办的问题,限定时限,立行立改,不能按期整改到位的启动问责程序。二是检查覆盖面放大。去年检查重点主要集中在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执行情况、中央环保督察和自治区生态环保大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今年检查的覆盖面再次放大,以问题为导向,检查内容共分为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督察反馈整改、自然保护区整改退出、工业园区管理、重点企业污染治理、重点环境问题办理8个方面60多个具体项目,并将矿区环境综合整治作为全年执法的重中之重,加大对矿区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露天煤矿和非煤矿山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抑尘、降尘不到位等违法行为,检查内容覆盖到了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的多个行业、群众关心的各个方面以及有可能引发环境事件的各类问题。三是检查力度增强。今年要做到严格执法、敢于碰硬,对于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对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等屡禁不止的环境违法行为,一律高限处罚。突出强化非现场执法与现场突击检查相结合的信息化监管方式,重点运用好12369可视化监管平台,对矿区、粉状物料堆场、集装站等关键点位,精准发力,视频监控发现哪里有问题,检查组第一时间到哪里,紧密合作,有效联动。四是督促问题整改。将“雷霆斩污”转办问题整改、环境信访案件办结等内容作为按月考核指标重要内容,反馈问题整改缓慢直接影响按月考核排名成绩,这也是保障“雷霆斩污”行动的有效措施。

目前,4个现场检查组已完成了第一阶段的检查全覆盖。在第一阶段的工作中,各组针对我市春季风大、风多的气候特点,将全市各煤炭生产经营企业列为该阶段工作重点,严查各煤矿、洗煤厂、煤场和渣场的粉状物料堆场全封闭与防扬尘措施的落实情况。同时结合全市环境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内容,对危险废物的储存与管理、工业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等情况开展深入细致排查。截至4月1日,4个现场检查组共计检查企业397家,发现325家企业存在生态环境问题678个,问题主要集中在企业的防扬尘措施不完善,未建成全封闭储煤棚,原煤、炉渣、煤泥等粉状物料露天堆存以及厂区拉运道路扬尘严重等方面,所有问题第一时间督促相关部门和企业及时整改。

截止4月4日,四个现场检查组都已完成了各项环境问题汇总整理,并同各个旗区政府召开了反馈会,将各项重点环境问题交予当地政府,充分发挥当地政府在环境治理中的主体责任,有效推动各项任务整改落实到位。下一步,“雷霆斩污”专项执法行动工作小组办公室还将定期调度各旗区环境问题整改台账,各检查组还将根据各旗区环境问题的整改情况启动随机后督察工作,切实积极推动并确保各项环境问题的整改能落实到位,对于在后督察中所发现的拖延整改和敷衍整改等情况,将汇总上报市政府给予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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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规划与监测科吕玲玲

吕玲玲:下面由我通报全市1-3月份生态环境质量。

2019年全市生态环保系统上下同心,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力推进“水、气、土”污染防治,严格执行《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条例》,助推绿色发展,确保各项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有序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进。

一、水环境质量方面。2019年1-3月份,全市国家考核河流地表水断面水质达标比例为100%。城市建成区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无黑臭水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率100%。

二、大气环境质量方面。截至3月底,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84天,优良天数比例93.3%。PM2.5平均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为72微克/立方米、SO2平均浓度为18微克/立方米、NO2平均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臭氧(O3-H8)第90百分位浓度为108微克/立方米、CO第95百分位浓度为1.2毫克/立方米,除PM10平均浓度外,其余各项污染物平均浓度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浓度限值要求。

三、土壤环境质量方面。按照《土十条》要求推进土壤污染防控,在完成农用地土壤调查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基础上,通过了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国家级质量监督检查,同时推进空间信息补充工作,逐步建立全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清单,明确企业土壤污染防治责任,确保全市土壤污染地块风险可控。2019年1-3月,共办理24家企业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初审业务、40家企业危险废物省内转移审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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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金霍洛旗环境保护局局长冯光义

冯光义:下面由我介绍2019年伊金霍洛旗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思路。

伊金霍洛旗作为鄂尔多斯市中心城区之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全国、自治区、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契机,全面开展了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水污染防治方面。重点开展了流域治理。启动实施乌兰木伦流域沿线煤矿矿井水提标改造、沉陷区灌溉综合利用及中水回用工程,全面取缔境内非法入河排污口,乌兰木伦河、㹀牛川流域伊旗境内实现废水“零入河”,2018年乌兰木伦河流域断面平均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㹀牛川流域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国家要求的地表水Ⅲ类标准,流域水质得到持续改善。狠抓污水集中处理,阿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乌兰木伦生活污水处理厂通过技改和维护实现稳定运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100%。在全旗人口相对集中的镇区和办事处规划建设了12处小型污水处理厂,在全市实现村镇生活污水的集中收集处理。同步配套建设中水管网200多公里,阿镇中心城区主要街道和园林绿地实现中水灌溉全覆盖,有效解决了城市景观用水不足的问题。围绕东、西红海子水质提升实施了“三河两湖”工程。围绕煤矿疏干水的综合利用,开始实施“东水西调”工程。强化饮用水水源地源头保护,全旗所有水源地23项地下水水质指标达标率为100%。按期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任务。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全面淘汰建成区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同时对20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进行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对所有加油站和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大型餐饮经营单位全部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深入开展违法粉状物料堆场清理专项行动,累计关停取缔零散违法煤炭洗选场、集中煤场120多家(处)。持续开展了矿区环境整治,从涉矿敏感区的厂、路、车、尘等方面进行了集中治理,使矿区的整体环境得到了较大改善。加强了建筑工地及城市道路扬尘污染。重点对建筑工地围挡、土方遮盖、渣土车运输及建筑工地防尘洒水和城市道路洒水降尘加强监管,并得到了有效控制。累计淘汰黄标车1259辆、老旧车739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任务超额完成,2017年以来空气优良率均达到85%以上。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制发了《伊金霍洛旗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强化土壤环境调查监测,建立了污染地块管理账户,全面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详查工作,并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对全旗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用地基础信息采集。不断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目前已对12户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100%。不断加大危废和放射源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制度,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的规范化管理考核达标率达到了国家要求。已经完成30个建制村农村环境整治任务,因地制宜推广农村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旗处理”模式,基本实现了垃圾无害化处置,6个镇已建成垃圾处理厂或中转站并将垃圾统一进行规范处置。共完成加油站地下双层罐改造61家。与此同时,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我旗的14项问题现已全部整改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涉及我旗的11个批次20件(其中重复5件)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已全部办结。2017年以来共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160件,其中查封3起,停产1起,按日计罚4起,移送拘留案件3件、行政拘留3人,累计罚款1500余万元,受理群众环境信访案件239件,均已处理并回复反映人,处理率和结案率均达100%。此外,委托生态环境部南京环科院正在编制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总体规划及实施方案,委托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科院编制了我旗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自行编制了我旗生态振兴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旗环保监管能力现状和环境监测要求,建立了全旗智慧环保信息平台,对全旗30余家重点国控、市控企业进行24小时实时监控,全面加强了“监测、监控、执法”三位一体的标准化建设。投资改造环境监测实验室,进一步提升了监测能力建设。环境监测站已具备地下水19个项目、地表水22个项目的监测能力。

今后两年,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时期,伊金霍洛旗作为中心城区之一,我们的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内蒙古重要讲话、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全国、自治区、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工作部署,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坚守阵地、巩固成果,脚踏实地,攻坚克难,不动摇、不松劲,确保全旗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具体来讲,就是要围绕“一个核心”,突出“两个重点”,打好“三大战役”,实现“四大目标”。

——围绕一个核心,就是以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

一是要强化政治引领、党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全旗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抓好各级交办的各类环境问题整改,巩固和提高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自治区生态环境大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实行“清单制+责任制”管理,压实整改责任、严格整改标准,防止污染反弹。三是要全面完成市级下达我旗所有污染防治任务。四是要进一步发挥好环境信访和12369环保投诉举报的监督作用,切实解决好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五是要全面推进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建立完善各类污染源档案及数据库,为全旗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支撑。

——突出“两个重点”,就是环境监管执法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两个重点

一是要全面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全面落实日常执法“双随机”制度,配合市生态环境局继续开展“雷霆斩污”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对饮用水水源地、矿区、工业园区、农村牧区等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持续深化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坚决杜绝重大环境事件发生。做好舆情监控和信访案件查处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化解生态环境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二是要严格环境准入。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强化源头管控,加快推进“三线一单”管理,严格执行市政府“四个一律不批”,严把项目环评审批关,坚决杜绝淘汰落后产能、高耗能项目在我旗落地。

——打好“三大战役”,就是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战役

一是要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进一步巩固完善建成区内小锅炉淘汰工作,完成神东上湾热电厂三期1#2#机组2台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加强对所有燃煤锅炉达标排放的监管。全面完成所有粉状物料堆场全封闭工作,彻底关停取缔非法煤场、整治规范合法煤场,推进集中煤场、煤矿配套综合服务区规划建设工作,要求境内所有煤场按规划布点建设,全面提升煤场的规范化管理水平。继续抓好矿区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对矿区、运煤干线等重点区域的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对境内煤矿的排土场、进出矿道路硬化、覆土绿化等进行规范整治,加大清扫和洒水抑尘频次、进一步提高矿区环境质量。对建筑工地围挡、土方遮盖、渣土车运输及建筑工地防尘洒水和城市道路洒水降尘加强监管,确保建成区内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二是要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对境内所有煤矿矿井水进行源头提标改造,继续加大对乌兰木伦河流域和㹀牛川流域执法监督力度,确保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加快实施东西红海子水质治理和淤泥清理工程,推进矿区疏干水综合利用环境整治示范项目建设,实现阿大线、包府线等境内主要运煤道路、煤矿厂区、进矿道路洒水降尘和绿化用水的常态化、节约化管理。启动实施“东水西调”二期工程,将东部矿区疏干水引入西部乡镇,一方面补充灌溉用水,另一方面补充湖泊蓄水,改善农村牧区生态环境。稳步推进“河长制”“湖长制”,确保河流、湖泊水质达到规定要求。加强城市建成区水体监管,保证阿镇和乌兰木伦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全旗所有小型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运行,杜绝出现黑臭水体。强化水源地保护工作力度,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三是要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按要求全面开展剩余53个建制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完成剩余27个加油站双层罐更换或防渗池建设工作,加强辖区内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的监管,坚决杜绝危废污染环境事件。规范建设4家企业灰渣场,进一步推进世纪银河垃圾处理厂、乌兰木伦镇垃圾填埋场和嘎查村生活垃圾中转站等建设工作。加强对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的监测和管理,全面开展“清废行动”切实加强煤矸石、粉煤灰等工业固废的规范处置。

通过努力,主要实现四大目标,即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生态环境治理目标、生态环境安全目标、生态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目标。

(一)生态环境质量目标。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5%以上。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 85.7%以上,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二)生态环境治理目标。全面完成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任务,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年度削减任务。全力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旗。

(三)生态环境安全目标。加强重金属、饮用水水源、矿山等环境风险管控,严防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加强自然生态保护和修复,确保生态安全。及时妥善处置环境信访和群众投诉举报,防止发生重大群体性或恶性事件;积极应对环境舆情,防止发生重大社会舆情,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社会稳定。

(四)生态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目标。通过努力,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全面达到西部三级建设标准要求。

奇钨乐:以上是本次例行新闻发布会的全部内容。欢迎大家继续关注、支持全市生态环境工作。谢谢,散会。

(编辑:逍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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