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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自治区对银川都市圈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来源:宁夏环境保护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8-08-17 12:47:40

8月15日,记者从自治区环保厅了解到,宁夏自治区日前就银川都市圈地区的火电、钢铁、水泥、石化、有色、化工等行业和燃煤锅炉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进一步压实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有效控制火电、钢铁等重点行业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改善全区环境空气质量。

特别排放限值执行区域为银川都市圈,即: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利通区、青铜峡市行政区域,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核心区)。火电、钢铁、水泥、石化、有色、化工等行业和燃煤锅炉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三类大气污染物排放全部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对于国家排放标准中已规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行业以及锅炉,新受理环评的建设项目自通告发布之日起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对于目前国家排放标准中未规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行业,待相应排放标准制修订或修改后,新受理环评的建设项目执行相应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执行时间与排放标准实施时间或标准修改单发布时间同步。

对于国家排放标准中已规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行业以及锅炉,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特别排放限值。炼焦化学工业现有企业,自2019年10月1日起,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对于目前国家排放标准中未规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行业,待相应排放标准制修订或修改后,现有企业执行特别排放限值,执行时间与排放标准实施时间或标准修改单公告时间同步。

对不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有关要求的,各有关部门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罚。

(编辑:We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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