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玉树市人民政府召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个性问题整改销号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青海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青海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试行)>和<青海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安排部署玉树市个性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增元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多松保主持。 会议指出,各整改责任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要准确把握树市个性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政治性和重要性,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整改销号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任务,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原则,不折不扣地将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落实到位,确保圆满完成销号任务。 会议强调,各整改责任单位要压实责任落实,按照全面自查、严格核查的原则,进一步扛实工作责任,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细致抓好排查问题整改落实,建立完整的整改台账,进一步扛实工作责任,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细致抓好销号工作落实,建立完善的整改台账,做到整改完成一个、核查一个、公示一个、销号一个,并落实好巩固整改成效,全面落实治本之策,加强日常监管,确保问题不反弹。 会议要求,在推进问题销号中,市环保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牵头单位要切实发挥好组织协调、督查指导的职责作用主动抓总抓落实,各责任单位要依据整改任务措施逐条逐项完成销号。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督查督办和跟踪评估,对整改问题实施清单式管理,挂账督办、按时报告。市纪委监委要严格责任追究,对任务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地方和部门以及工作中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的个人,要依照党规政纪严肃处理。 玉树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