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行为,有效提升执法效能和水平,近日,西宁市生态环境局开展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稽查工作。 此次稽查,围绕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计划,采取调阅档案资料、询问约谈、现场核查、调查取证等方式开展。一是加强领导,全面部署。印发《西宁市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稽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西宁市生态环境执法稽查工作小组,从稽查的内容、方式和程序等方面对执法稽查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二是聚焦重点,精准稽查。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案件、省厅部署的环保专项行动、督办案件以及群众长期反复投诉举报案件办理情况、案件查处过程的合法合规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执法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等重点工作环节,通过检查行政处罚、信访投诉处理、移动执法系统使用、年度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计划推进等工作内容,采取日常稽查、专项稽查、专案稽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全方位精准稽查。三是规范执法,严肃纪律。坚持从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标准出发,将加强规范执法融入执法稽查全过程,促进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文明执法,稽查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严守工作纪律,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 此次稽查工作,进一步完善了生态环境执法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达到了发现问题、纠正问题和整改问题的目的,推动了我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长远发展,有效提升了全市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水平,为西宁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清正廉洁、业务精通”的生态环境铁军奠定了坚实基础。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