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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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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政40年: 只为守护青海湖湟鱼

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罗连军 人气: 发布时间:2018-12-14 10:17:31

人类文明,自古与江河同行。

长江、黄河和澜沧江发源的青海,因拥有全国最大的内陆咸水湖——青海湖而得名,成为青海人的骄傲。

美丽的青海湖是上苍赐予青海的瑰宝,4500平方公里的水域盛产着高原特有的珍贵水生野生动物青海湖裸鲤(俗称湟鱼),同时栖息着以湟鱼为食的30多万只候鸟。

湟鱼是青海湖自然生态系统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自然资源。湟鱼的生存,不仅仅代表青海湖水域里有这样一类鱼种,更在一定层面代表着青海湖生态环境状况。

青海湖地理位置独特,草原生态系统和湖泊生态系统脆弱,一旦遭到破坏,将会对青海湖乃至青藏高原环境变化带来影响。保护青海湖湟鱼,维护自然生态平衡,不仅关系到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也是衡量一个地区、一个城市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有这么一群人,无论寒暑坚守在青海湖畔、行走在交通要道、市场餐馆,打击非法捕捞、贩运、加工、销售裸鲤行为。只为守护青海湖水域“精灵”,维护青海湖特有的“水生生物—鱼类—鸟类—草原”复合生态共生体系,他们就是分布在全省各地的渔政管理人员。

“1979年,我省恢复青海省水产局时设立了渔政科。1985年6月,成立了青海省渔政管理总站。1996年,成立了青海省青海湖自然保护区水上公安局(青海省渔政管理总站合署办公)。”

现任省渔政管理总站站长何晓林介绍,近40年来,青海渔政工作从单纯的青海湖封湖育鱼工作逐步涵盖到对长江、黄河境内流域的安全监管和渔业水域、渔业船舶、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效打击了破坏渔业水域环境和渔业资源的行为。

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前,我省三大湖泊(青海湖、扎陵湖、鄂陵湖)作为主要渔产地,一直没有渔业资源保护的机构和措施,捕捞生产无计划无管理。特别是在夏季湟鱼产卵期间,大量捕杀产卵亲鱼,冬季全湖封冻,捕鱼者任意上湖捕捞。

由于过度捕捞,青海湖湟鱼资源原始蕴藏量从32万吨,降至2002年的2592吨,青海湖湟鱼资源量急剧下降。引起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从1982年至2000年,省政府先后三次对青海湖实施阶段性封湖育鱼、限产捕捞,但裸鲤量恢复的效果不够理想。

2000年,省政府发布通告,从2001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对青海湖实行为期10年全面禁捕的封湖育鱼措施。青海湖成为国内实现零捕捞的第一湖。10年零捕捞政策的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青海湖裸鲤资源由2002年的2592吨恢复到了2010年的30120吨,增长了11倍。

由于青海湖生态脆弱,资源恢复缓慢,从2011年1月青海省政府根据专家论证结果,再次发布第五次《关于继续对青海湖实施封湖育鱼的通告》,禁捕十年。充分体现了青海省政府保护青海湖生态的决心。

在健全机构的同时,全省还加强立法建设。1990年,我省颁布实施《青海湖渔业资源管理暂行办法》。1992年,青海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通过《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将青海省渔业资源保护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同年,青海湖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

2001年3月,省人大重新修订《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2003年,省人大通过并出台《青海湖流域生态保护条例》。省政府公布《青海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第一批)的通告》,对省内青海湖裸鲤等14种珍稀濒危鱼类进行保护,为青海渔业生态保护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特别是第五次实施封湖育鱼以来,青海省渔政管理总站联合市州县渔政部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贩运、加工、销售裸鲤行为,形成高压态势,使有组织的捕捞行为已不复存在。

这支队伍拯救裸鲤一马当先,他们勇担重任,改善生态,克服艰难险阻,顶风雪,战严寒,在一线忠实保护着青海水生野生生物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

据统计,2000年-2017年,省渔政管理总站共办理涉渔案件1680起,其中行政案件1506起,行政拘留205人;刑事案件70起,依法判刑79人。

如今,青海湖裸鲤进入快速恢复期,裸鲤种群数量增长迅速,半河清水半河鱼的景象再次出现在世人面前。环湖地区极度濒危物种普氏原羚种群数量,从2003年不足200只到目前官方监测的2010只,14年来数量增长10倍多。

据统计,2001年青海湖面积4000平方公里,2016年面积增至4500平方公里。青海湖地区的鸟类种类由上世纪90年代末记录鸟类189种,增加至2016年的223种,新增加了34种,水鸟种群数量达到30-40万只间。

经过多年的不断探索,全省渔政部门逐步建立了七个行之有效的联动机制。

如建立省际间的执法联动,与甘肃、四川、宁夏联合开展黄河流域渔业资源保护督察检查。建立省、州、县渔政执法联动。在属地化管理的基础上,每年由省渔政管理总站牵头组织州、县渔政部门不定期开展跨区域联合专项执法检查和执法行动,集中力量进行重点打击,成效显著。

如建立渔政、公安、工商部门间执法联动。省、州、县渔政部门和辖区派出所、工商所形成了联动模式,重要执法行动统一联合进行,形成强大的震慑力。形成水陆联动打击机制,根据全省夏季、冬季水域环境特点采取水上抓、冰上查(巡查、抽网)、路上堵,控制源头和运输环节,有效打击偷捕、贩运裸鲤的违法行为。

如建立渔政、志愿者联动机制。在群众中设立保护志愿者,有效搜集、提供偷捕、加工、销售、运输裸鲤的线索,打击违法犯罪。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对非法捕捞、贩运、加工销售、食用青海湖裸鲤举报人实施奖励。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的联动机制,对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

今年是青海湖第五次封湖育鱼的第八年。根据青海省裸鲤救护中心监测,截至2018年11底青海湖裸鲤资源蕴藏量达到8.8万吨,比上年的8.12万吨增加了0.68万吨,增长了8.4%,青海湖裸鲤资源的蕴藏量比2002年的2592吨增长了34倍。

(逍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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