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晚间10时32分信昌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林园厂异丙苯反应槽泄漏致起火燃烧,产生明显粒状污染物扩散于大气中,高雄市环保局立即动员前往稽查,依违反空气污染防制法第32条第1项规定处以新台币100万元罚款,并勒令厂商停止异丙苯相关制程之操作。 环保局表示,12日晚间接获消防局通报信昌化学公司林园厂起火燃烧,环保局立即前往该厂稽查,该厂事故制程(M02)异丙苯反应槽系自2018年12月21日开始岁修,并于2019年1月9日进料、1月10日升温操作、1月11日反应操作。经查本次事故系该厂异丙苯反应槽(220-DD)于昨日晚间10时2分发生泄漏,当时槽内存有约300公吨之异丙苯,并于发生泄漏后约30分钟起火,产生大量粒状污染物逸散,致空气污染情事,环保局依违反空污法第32条规定予以告发,并令其异丙苯相关制程停止操作,因异丙苯属第四类毒性化学物质,环保局即刻启动毒灾应变标准作业程序,并通报行政院环境保护署环境事故咨询中心,及请求环境事故专业技术小组支援,由该技术小组提供现场专业咨询及执行环境监测相关事宜。 ▲信昌林园厂异丙苯反应槽燃烧情形。(图/记者蔡佳宏翻摄,2019.01.13) 现场火势已于13日上午1时4分扑灭,环保局已提前要求业者确实于厂内收集消防废水,并无造成厂外污染情事。并于该厂周界外进行环境监测,其异丙苯浓度均无检出,另查本市林园空气质量监测站,林园地区风向北风、风速约每秒3米,且该测站无出现异常情形,请民众不须过度惊慌。 环保局长袁中新再度呼吁各列管事业,岁修期间应落实厂内设备之检查、保养、维修、更新及换新的动作,才能确保后续生产制造过程的安全,以及保障高雄市民的健康及安全。 (本文字体已经过繁简转换,编辑:Nicol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