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战略部署,吸取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的深刻教训,原国土资源部、原环境保护部自2017年开始,分别印发了《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清理工作方案》《关于联合开展“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从各地反馈的数据看,自然保护区普遍存在范围或土地权属边界不清等问题,给矿业权重叠核查工作带来困难。本文以自然保护区矿业权重叠为切入点谈保护区范围的界定问题,以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工作,实现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 一、自然保护区基本情况 1.1 自然保护区发展情况 自1956年我国第一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立以来,至今已有60年的发展历程,自然保护区的数量增加迅速、类型丰富多样、管理工作成绩显著。其发展历程可分为五个阶段:起步阶段(1956~1966年),设立15个自然保护区;停滞发展阶段(1967~1979年),新设立33个自然保护区;稳步增长阶段(1980~1996年),新设立819个自然保护区;快速增长阶段(1997~2007年),新设立1 663个自然保护区;稳定发展阶段(2008~2018年),新设立210个自然保护区(图1)。从发展历程看,1997~2007年,为减缓经济快速发展给生态环境带来的影响,全国从抢救性保护的需要出发,各地方政府过度追求保护区的数量和面积的扩大,新扩建了一批自然保护区,数量急剧增长。这些自然保护区很多未经科学论证、考察及范围边界不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主管部门科学合理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法规等,制约了我国自然保护区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对当前自然保护区矿业权全面清理核查工作带来困难。 图1 1956~2018年我国自然保护区数量变化 1.2 自然保护区建设基本情况 我国自然保护区按保护价值和重要程度分为国家级、省(区、市)级、地(市)级、县级。截至2018年3月底,全国已建成2 740个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达到147.03万km2,约占国土面积的14.80%。其中,国家级、省(区、市)级自然保护区数量分别占全国自然保护区总数的15.6%、32.1%,其面积分别占自然保护区总面积的65.6%、25.8%。 1.3 自然保护区范围界定情况 截至2017年底,全国2 740个自然保护区中,有60%的保护区有明确范围边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相对规范,基本明确了范围边界,少数保护区范围有一定误差;地方自然保护区管理中,省(区、市)级、地(市)级和县级有明确范围边界的自然保护区分别占81%、42%和35%,地(市)级和县级自然保护区范围界定比例较低。这主要因为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各地政府从抢救性保护的情况下快速批建的一批自然保护区,这些保护区大多数批建手续不规范,设立程序不够细致,缺少科学考察,加上早期勘界技术手段落后,造成保护区范围、面积不明确。 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 矿业权基本情况 2.1 矿业权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本情况 截至2017年10月,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共463个,总面积96.45万km2。根据统计整理,涉及非油气矿业权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325个,面积5.24万km2;涉及油气矿业权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02个,面积6.54万km2,重叠面积占国家自然保护区总面积的12.21%。 2.2 国家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国土资源统计年鉴》数据,截至2016年底,全国有效矿业权总数为88 963个,勘查开采总面积422.0万km2。其中,非油气矿业权87 240个,勘查开采面积52.60万km2;油气矿业权1 723个,勘查开采面积369.40万km2。 根据资料统计分析,有3 343个矿业权分布在427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占2016年底全国88 963个有效矿业权总数的3.76%;重叠面积为11.78万km2,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12.20%。其中,3 188个非油气矿业权分布在32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重叠面积为5.24万km2,其中,内蒙古、新疆、甘肃、黑龙江和云南五个省(区)分布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矿业权数量较多;155个油气矿业权分布在10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叠面积为6.54万k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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