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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东莞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2018-2020年)》意见的公告(3)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8-02-07 08:59:47

(三)防治思路与防控重点。

1.总体思路

根据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理念,严格执行“水十条”、“土十条”、《广东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三五”规划》的相关要求,以及其他国家和广东省重金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东莞市实际,在确定重点防控区域、重点防控行业、重点防控企业以及重点防控重金属污染物的基础上,提出2018-2020年期间东莞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的总体思路为:“减总量,保质量,防风险,强监管”。

2.防控重点

重点防控区域:我市属于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相对集中的地区,全市辖区范围均列为重金属重点防控区域。根据涉重金企业分布情况,将长安镇、虎门镇、沙田镇和麻涌镇四个镇划分为市一类重点防控区,具体情况见附表1。一类防控区以外的区域列为市二类重点防控区。

重点防控行业: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业(电镀)、皮革及其制品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重点防控企业:此次规划把重金属国家重点防控企业、省级重点防控企业作为重点防控企业。

重点防控重金属污染物:铅(Pb)、汞(Hg)、镉(Cd)、铬(Cr)和类金属砷(As),五种元素为重点防控的重金属污染物;兼顾铊(Tl)、锑(Sb)、镍(Ni)、铜(Cu)、锌(Zn)、银(Ag)、钒(V)、锰(Mn)、钴(Co)等其它重金属污染物。

(四)规划目标与指标。

通过科学高效的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市重金属污染治理水平,推进涉重金属重点防控区域综合整治,降低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提升环境风险防控和环境监管水平,重点防控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

到2020年,涉重行业产业布局及结构进一步优化,涉重金属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的控制,重金属产生和排放强度明显下降,完成省下达减排任务指标。城镇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重点污染物指标稳定达标,部分重点区域重金属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重金属环境风险防控和环境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重金属环境安全得到切实维护。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源头防控,提升行业水平。

1.严格新建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涉重金属项目

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优化产业布局,强化重金属排放建设项目监管,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对新增重金属排放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项目开工建设“六项必要条件”(必须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节能评估审查,信贷、安全和城市规划等规定和要求)。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业(电镀)、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印制电路板)、皮革及其制品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加强重金属企业工厂搬迁场地的工业用地风险防控,加强土地使用性质改变风险防控。鼓励发展产污强度低、能耗低、清洁生产水平高的生产工艺和设备。

严格控制新增涉重金属企业。市一类重点防控区内禁止新建、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现有技术改造项目应通过实施“区域削减”,实现增产减污。市二类重点防控区新、改扩建重金属排放项目,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核制度,严格实行污染物排放“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严格控制重点行业发展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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