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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垃圾分类“新时尚” 人大代表在行动

来源:《中国人大》杂志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9-20 18:41:35

2019年,垃圾分类成为一种新时尚。

为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垃圾分类制度,今年6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修订草案明确,国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

首次!将“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写入法律

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垃圾分类制度,需要国家立法做好顶层设计。

今年6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其中一项重要的修改,是把现行法律中“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的单节升级为专章,并首次将“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写入法律。这标志着我国垃圾分类全面法治化进入倒计时阶段。

修订草案明确,国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符合本地实际的分类方式,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实现垃圾分类制度有效覆盖。

同时,修订草案健全了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制度。具体内容包括:规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设区的市级以上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加强生活垃圾处置企业管理,要求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使用监测设备,实时监测污染物排放情况,将污染排放数据实时公开;建立餐厨垃圾管理制度,明确餐厨垃圾回收资质,禁止利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喂养畜禽;实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处置。

北京万名人大代表下基层征求意见

北京是一个拥有2100多万人口的超大城市。全市生活垃圾清运量从2012年的648万吨增长到2018年的929万吨,6年间增长了43.4%。全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每日填埋垃圾1.09万吨,库容接近饱和。垃圾焚烧处理设施长期超负荷运行。同时,居民家庭丢弃的生活垃圾中,约20%至30%是可回收物、50%至60%是厨余垃圾、10%至20%是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只有1%左右。

2011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作为全国第一部以立法形式规范垃圾处理行为的地方性法规。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条例在近些年的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适应的情况,亟须开展修订工作。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从去年起开始针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进行执法检查,今年还听取了北京市政府的专项报告。

近日,从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获悉,《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已经初步形成。此次修订工作,主要涉及8个方面。

这8个方面分别是:是否总量控制;是否禁止或限制一次性用品;是否限制过度包装;是否对居民履行分类责任作出强制性规定;是否对违反分类投放要求的单位和个人设定罚则;是否需要加强信用惩戒;是否强化垃圾收运企业的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责任;是否建立分类收运监督制度。

在法规草案形成阶段,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将拟修订的内容,通过三级人大代表交给群众征求意见。一个多月来,北京市500余位市人大代表、3000多名区人大代表、近8500名乡镇人大代表,总计1.2万余名代表深入全市247个代表之家、2348个代表联络站,面对面直接听取24万余名市民、社区工作者、物业管理者、环卫工作者及4170个单位的意见建议。有88%的受访者认为对居民垃圾分类义务作出强制性规定很有必要。

“一鸣惊人”上海迎来最严垃圾分类措施

“垃圾分类”的火爆始于上海。

今年1月31日,经历三次审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在上海市十五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上获高票通过。这是全国首部由人代会通过的关于生活垃圾管理方面的省级地方性法规。

针对个人违反该条例相关规定的,可处以人民币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违反相关规定的垃圾处置单位,未保持生活垃圾处置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影响生活垃圾及时处置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7月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上海居民迎来史上最严垃圾分类措施。

在条例实施第一周,上海市各部门“重磅出击”——各级人大代表走进社区、商场和园区,了解条例实施情况,听取市民建议;出动执法人员17800人次,开展执法检查9600次,依法查处各类生活垃圾分类案件190起,其中对个人处以罚款15起;公布首批20名生活垃圾管理社会监督员名单,监督员覆盖全市16个区……

条例施行伊始,一直走在时尚前沿的上海市民几乎被垃圾分类给弄崩溃了。连日常的打招呼方式都从“侬好”,变成了“侬是什么垃圾?”

如今,条例已实施两个多月,效果如何?

据上海市绿化市容局消息,截至8月底,上海市可回收物回收量达到4500吨/日,较2018年底增长了5倍;湿垃圾分出量已达9200吨/日,较2018年底增长了130%;干垃圾处置量控制在低于15500吨/日,比2018年底减少了26%。

悄然提速  多地进入垃圾分类“法治时代”

我国首次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尝试,是在2000年。原建设部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南京、厦门、桂林8个城市确定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2019年,成为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元年”。

和北京一样启动修法的,还有杭州。8月,新修订的《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最直观的变化是将“餐厨垃圾”改成“易腐垃圾”。

与此同时,今年以来,《宜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太原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长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先后施行。《无锡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于9月1日、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了解,苏州、福州、南宁、深圳、成都等地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也已进入了立法程序。

各地陆续进入垃圾分类“法治时代”。

为推进垃圾分类落地,不少地方都规定,违反垃圾强制分类规范的各类主体将面临包括罚款在内的多种处罚。重庆市、杭州市都规定,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且逾期未改的,对单位和个人处以不同额度的罚款。

多地还明确了管理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加大处罚力度。厦门市规定,对违法管理责任人可以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单位罚款数额10%的罚款;杭州规定,对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履行职责等行为,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广州,《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于去年7月1日起实施,常态化执法检查成为重要抓手。8月下旬,一个广州市民因不分类投放大件垃圾,被城管执法部门罚款200元,成为广州第一个因触犯该条例而被处罚的个人。
各地纷纷制定和出台法规制度,按下了垃圾分类工作“快进键”,推动着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其中,推动着我国垃圾分类工作由点到面逐步铺开。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农村地区的生活垃圾分类也取得一定进展。浙江金华市制定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目前,农村垃圾分类处理已覆盖了金华市100%的乡镇和98%的行政村,垃圾减量达八成以上。

(编辑:逍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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