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实施方案》已全面展开,目前正在开展全生物降解企业的招商工作,2019年底前计划实现市场40%-50%的生产能力,以保证本岛替代产品市场的供给。 设立生物降解产业引导基金 海南省塑料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海南省每年一次性不可降解的塑料袋和制品使用量大约12万吨。其中岛内生产能够满足的是6.5万吨,占55%,剩下的要靠岛外输入。这位负责人表示,设备、技术都没问题,关键是原材料。通过技术改造升级,原来生产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和制品的企业都可实现转型发展,这样既达到了“禁塑”的目的,也达到了扶持企业发展的目的。 据介绍,为保障“禁塑”工作开展后群众生产、生活各方面的需求,海南将通过设立产业引导基金,扶持生物降解行业中小型创新型企业;建立全生物降解塑料产业示范基地,组织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引进先进企业与本地企业合作,形成岛内一次性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生产能力,从而培育良好的产业和市场环境,保障一次性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替代生产和“禁塑”工作顺利实施。 除了消费端以外,为倒逼生产端参与建立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回收利用体系,《方案》还明确提出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这将督促生产和销售企业利用其销售网络回收废弃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并对回收的塑料制品进行资源化利用,提高回收利用效率。 分行业、分类别推进 “禁塑”工作量大面广,如何“塑”战速决?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厅长邓小表示,将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分行业、分类别稳步推进“禁塑”工作。 《方案》从建立协同推进“禁塑”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法规体系等七大方面确定了21项“禁塑”工作任务和4项保障措施,为海南现阶段至2025年期间的“禁塑”相关工作划出了“路线图”,并在多方面尝试进行突破和创新。 首先是在全省党政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学校、大型国有企业等单位食堂及主要旅游景区、大型超市、大型商场、医院等行业和场所,禁止提供、销售和使用列入名录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其次是制定名录,逐步推进,到2020年底前,在全省范围内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列入名录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 完善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海南将在今年年底制定出台《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同时出台第一批《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建立全生物降解塑料产品标准和检测标准体系,明确什么塑料制品是可以全降解的,什么是不可降解的。并出台相关产业鼓励政策,推动全生物降解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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