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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4)

来源:河南发布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21-12-17 10:41:29

31.矿山非法越界开采屡禁不止,焦作市磊盛石材加工公司、双盛石材加工公司自2012年建厂以来持续越界开采,分别破坏矿权范围外山体168亩和155亩,焦作市自然资源部门对此监管失职。

整改目标:企业越界开采违法行为查处到位,对破坏的矿区范围外山体完成生态修复治理。

整改措施:(1)成立联合调查组,对磊盛石材加工公司、双盛石材加工公司越界开采等问题进行立案调查,依法处罚。(2)对非法开采、矿区安全隐患排除造成的生态破坏问题,制定修复治理方案,完成生态环境修复。(3)对全市矿山企业开展全面排查整治,严厉打击越界开采、私挖乱采等违法行为,促进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发展。

责任单位:焦作市委、市政府

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监管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整改时限:2021年9月底前

32.矿山非法越界开采屡禁不止,郑州巩义市蓝天石料有限公司舟顺开采分公司2018年以来越界开采石料约29.5万吨,巩义市自然资源部门对此不管不顾。

整改目标:企业越界开采违法行为查处到位,矿山生态环境完成修复。

整改措施:(1)成立专项调查组,对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立案调查,依法处罚,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巩义市纪委监委立案调查,依据调查结果对有关责任人依纪依规进行处理。(2)依法对巩义市蓝天石料有限公司舟顺开采分公司予以关闭。制定巩义市蓝天石料有限公司舟顺开采分公司矿山生态修复方案,完成矿山生态环境修复。(3)建立健全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制度,形成管理闭环,构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长效机制,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责任单位:郑州市委、市政府

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监管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越界开采违法行为查处到位;2022年6月底前完成生态修复

33.城镇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设计日处理能力65万吨,2016年投产,次年就超负荷运转,现日均进水达80万吨,夏季峰值达110万吨,二期日处理能力35万吨项目尚未建成。

整改目标: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稳定运行达标排放,二期工程建成投运。

整改措施:(1)加快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加快办理土地、施工等相关手续,尽早投入运行。(2)在污水处理厂二期未投运之前,充分利用污水处理厂一期各构筑物设计余量,提高处理运行效率,并利用厂外管线缓存能力,最大程度减少进水峰值水量压力,确保污水处理厂一期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郑州市委、市政府

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监管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整改时限:2022年6月底前完成二期工程手续办理,2023年12月底前投入试运行

34.城镇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三门峡义马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按原计划应于2021年6月建成,现已推迟至2022年。

整改目标:义马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投入运行。

整改措施:科学制定义马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施工方案,做好资金保障,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督促施工单位规范施工,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责任单位:三门峡市委、市政府

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监管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整改时限:2022年3月底前完成义马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主体建设,2022年5月底前投入运行

35.城镇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开封市东区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但包公湖污水处理厂和北区净水厂一直未建成。

整改目标:完成包公湖污水处理厂和北区净水厂建设,减轻开封市东区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

整改措施:(1)实施开封市南护城河截污应急工程,对开封市东区污水处理厂与其他污水处理厂进行联动调水,降低运行负荷,保证东区污水处理厂进水量维持在20万吨/日的设计处理能力内。(2)加快包公湖污水处理厂建设,2021年9月15日前完成竣工验收,11月底前正式投入运行。(3)加快北区净水厂建设,2021年9月初完成竣工验收,9月底前正式投入运行。

责任单位:开封市委、市政府

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监管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整改时限:2021年11月底前

36.部分污水处理厂受配套管网制约无法发挥效能,相关地方政府对此推动迟缓。洛阳市瀍东区污水处理厂早在2017年初就已超负荷运行,新建污水处理设施虽已建成,但由于配套管网建设滞后,至今仍未投运。

整改目标:完成瀍东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

整改措施:(1)完成九都路东段污水主干管道破除疏通作业,管道全功能投入使用,瀍东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通水进入试运行阶段,待出水水质达到设计排放标准,平稳运行并通过验收后,转入正式运行阶段。(2)启动瀍东区污水处理厂三期日处理能力5万吨建设,加快办理前期手续。

责任单位:洛阳市委、市政府

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监管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整改时限:2021年10月底前瀍东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正式投入运行,持续推进

37.部分污水处理厂受配套管网制约无法发挥效能,相关地方政府对此推动迟缓。南阳市溧河、十二里河综合整治工程于2016年6月启动,至今仍有部分污水管网未建成,导致部分区域生活污水直排入河。

整改目标:完成溧河、十二里河综合整治工程(含配套管网)建设,生活污水直排入河问题得到解决。

整改措施:(1)全线建成贯通溧河综合治理工程污水管网,沿线污水全部截污纳管,污水处理厂投入试运行。强化监管措施,建立定期巡查机制,做好巡查记录、污水泵站运行监测记录,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定期清理污水井内垃圾,防止堵塞管道。(2)十二里河综合治理工程(含管网)通过竣工验收投入试运行,沿线污水全部截污纳管,进入南阳市污水处理厂三期处理后达标排放。(3)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南阳市委、市政府

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监管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38.污泥处置能力有较大缺口。开封市至今无正规污泥处置设施,2019年规划的污泥处置项目至今未建,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经简单脱水处理后部分去向不明,兰考县每年产生约6600吨污泥长期在污水处理厂内堆存。

整改目标:完成污泥处置厂建设,规范污泥处理。

整改措施:(1)对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去向进行全面调查整改,开封市东区、西区、马家河污水处理厂所产生的污泥由鼓楼区南苑办事处丰收岗村污泥应急处理厂进行处置,部分运往苗圃用于堆肥,剩余临时堆放于杨正门垃圾场,待开封市污泥和餐厨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完成后,将临时堆放于杨正门垃圾场的污泥运往新厂,最终进行焚烧处置。(2)加快开封市污泥和餐厨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建设,2022年5月底前投入运行。(3)兰考县污水处理厂现存污泥由光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荣华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置,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处置。

责任单位:开封市委、市政府

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监管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整改时限:2022年5月底前

39.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亟待提升,周口市商水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负荷率高达514%。

整改目标:商水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运行负荷有效降低。

整改措施:(1)做好垃圾处理厂超负荷运行的风险防控,派专人驻厂监管,监督企业规范化运行,委托第三方不定期对垃圾处理厂水、土壤等进行检测,确保各项数据达标、垃圾渗滤液有效收集处理,不发生环境污染。(2)建设日处理生活垃圾1200吨的商水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2021年9月底前投入试运行,11月底前正式运行,彻底解决商水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高负荷运行问题。

责任单位:周口市委、市政府

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监管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整改时限:2021年11月底前

4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亟待提升,驻马店市上蔡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负荷率高达438%。

整改目标:上蔡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运行负荷有效降低。

整改措施:(1)上蔡县日产生城乡生活垃圾600吨,2021年9月1日起,将运往上蔡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的生活垃圾500吨/日调运至汝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理;剩余100吨/日城市生活垃圾运往上蔡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170吨/日)处理,确保上蔡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不再超负荷运行。(2)加快推进上蔡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规模1200吨/日)建设,2022年4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彻底解决上蔡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超负荷运转问题。

责任单位:驻马店市委、市政府

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监管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整改时限:2022年4月底前

41.因缺乏区域统筹,部分新建垃圾焚烧发电厂“吃不饱”,鹤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实际运行负荷仅50%。

整改目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日均入厂垃圾量达到设计规模(1000吨/日)。

整改措施:(1)增大收运范围,采取乡镇收集、县区转运、市域处理的模式,实行全域收运处置,将浚县、淇县、鹤山区生活垃圾运输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为距离垃圾焚烧发电厂较远的浚县、淇县配置垃圾转运车辆,切实提升转运能力,增加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垃圾入厂量。(2)制定陈腐垃圾挖运处置方案,对蔡庄垃圾填埋场近两年已填埋的陈腐垃圾进行挖运焚烧处置。

责任单位:鹤壁市委、市政府

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监管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42.因缺乏区域统筹,部分新建垃圾焚烧发电厂“吃不饱”,驻马店市平舆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实际运行负荷仅50%。

整改目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运行负荷率达到70%(不低于500吨/日)。

整改措施:(1)加快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在平舆县19个乡镇(街道)建设生活垃圾中转站,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能力。(2)启动陈腐垃圾挖运处置,对分散在各乡镇的生活垃圾进行清运处置,增加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垃圾入厂量。

责任单位:驻马店市委、市政府

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监管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43.垃圾渗滤液环境风险隐患突出。安阳市滑县美洁垃圾处理厂、塘沟垃圾填埋场分别存积40万吨、30万吨垃圾渗滤液。

整改目标:完成积存渗滤液无害化处置。

整改措施:(1)进一步核实滑县美洁垃圾处理厂、塘沟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积存情况,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将渗滤液恢复到正常调节水平,消除环境污染隐患。(2)滑县美洁垃圾处理厂、塘沟垃圾填埋场停止接收垃圾,减少垃圾渗滤液产生。滑县美洁垃圾处理厂收集范围内新产生的垃圾,转运至滑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行无害化处置;塘沟垃圾填埋场收集范围内新产生的垃圾,分流到殷都区和汤阴县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置。(3)确保滑县美洁垃圾处理厂、塘沟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正常运行,加快积存垃圾渗滤液处置。(4)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全市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设施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责任单位:安阳市委、市政府

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监管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44.垃圾渗滤液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焦作市博爱县生活垃圾处理场日填埋垃圾280吨,渗滤液处理设施简陋老化无法正常运行,大量渗滤液去向不明。

整改目标:渗滤液处理设施规范运行,渗滤液污染风险消除。

整改措施:(1)对现有渗滤液处理设备进行维修,处理能力达到40吨/日。(2)组织专业人员开展调查,查明渗滤液去向。(3)新增一套100吨/日渗滤液处理设备,加快解决积存渗滤液处理。(4)强化监管,确保渗滤液处理设备规范运行、达标排放,保证生活垃圾处理场规范运行。

责任单位:焦作市委、市政府

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监管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整改时限:2021年9月底前新增一套100吨/日渗滤液处理设备,2022年12月底前完成积存渗滤液处理

45.垃圾分类推进不力。郑州市2017年被确定为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城市,但郑州市及相关县(市、区)政府重视不足、力度不够。垃圾分类工作未在全市域铺开,各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管理制度未有效落实,前端分类实效不高、部分小区垃圾分类工作无人监管;中端收运管理缺失,大量生活垃圾分类后混收混运;末端处理流于形式,半数以上分拣中心未按期建成投运,远未达国家考核要求的35%资源回收率。

整改目标:健全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生活垃圾资源回收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整改措施:(1)加强日常监督和执法,全面落实《郑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2)加快生活垃圾分类箱房(亭)建设进度,定点定人监督,加强收运管理,确保各类生活垃圾能收尽收、日产日清。(3)建成9座区级生活垃圾分拣中心,提升分拣中心运营成效。(4)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中转站专项整治,提升城区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收集处理能力,进一步规范废旧织物管理,提高大件垃圾收集处理能力。(5)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力度,引导市民养成自觉分类处理习惯,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郑州市委、市政府

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监管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建成9座区级生活垃圾分拣中心,生活垃圾资源回收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46.餐厨垃圾收集处理水平低下,相关地方及部门对此长期疏于管理。郑州市荥阳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运行负荷率仅为6%。郑州绿源餐厨垃圾处理公司污水处理站长期不正常运行,污水超标排放。

整改目标:荥阳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运行负荷率有效提高;郑州绿源餐厨垃圾处理公司污水处理站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整改措施:(1)加大餐饮行业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处置宣传力度,试点启动有物业管理楼院居民端厨余垃圾收运,发动各类餐饮企业与餐厨废弃物处置企业签订集中收运处置协议,对擅自收集、运输、处置等行为严格处罚,2021年12月底前荥阳市餐饮门店餐厨废弃物处置协议签订率达70%,每日收运餐厨废弃物处置率达100%。(2)对郑州绿源餐厨垃圾处理公司污水超标排放问题进行立案调查,依法处罚;对该公司污水处理站原射流曝气系统进行改造,对污泥系统进行工艺调整,加强污水处理站设备管理、运行管理,确保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郑州市委、市政府

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监管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47.餐厨垃圾收集处理水平低下,相关地方及部门对此长期疏于管理。安阳市建成区内4处餐厨垃圾分散处理设施简陋,异味严重。

整改目标:4处餐厨垃圾分散处理设施完成升级改造,建成静脉产业园餐厨垃圾、粪便和市政污泥联合厌氧协同处理项目。

整改措施:(1)2021年8月底前完成建成区4处餐厨垃圾分散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增设除臭消杀设施,改造密闭设施,消除场区异味。(2)加快静脉产业园餐厨垃圾、粪便和市政污泥联合厌氧协同处理项目建设,2022年4月底前建成投入使用后,市区及汤阴县、安阳县餐厨垃圾全部进入该厂处理,4处餐厨垃圾分散处理设施停止使用。

责任单位:安阳市委、市政府

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监管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整改时限:2022年4月底前

48.部分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闲置问题突出。获国家文明村称号的三门峡市河口村和获全市美丽示范乡村称号的霍村,其污水处理站都沦为摆设。相关地方政府建而不管,当地群众反映强烈。

整改目标:河口村、霍村污水处理设施完成修缮及升级改造。

整改措施:(1)对河口村人工湿地进行升级改造,由AO污水处理工艺升级为AAO污水处理工艺,新建收集池、好氧池、沉淀池和污水提升泵房,对3个生态滤池的防渗层进行改造升级。(2)在霍村人工湿地建设污水提升泵站,铺设污水管网,将污水送至义马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3)举一反三,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分类整治。

责任单位:三门峡市委、市政府

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监管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完成义马市河口村、霍村2个人工湿地修缮和升级改造,持续推进

49.畜禽养殖污染问题仍然多见。开封市祥符区登青奶牛养殖场沼液沉淀池防渗膜大面积破损,大量粪污及高浓度沼液直排周边沟渠及池塘,周边村民反映强烈。

整改目标:登青奶牛养殖场污染问题得到解决。

整改措施:(1)责成登青奶牛养殖场对沼液沉淀池防渗膜进行修补,对塌陷土方进行填补、压实,确保符合防渗要求;建设污水处理设备,完善雨污管网,雨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场区环境进行彻底打扫,减少异味。(2)对已经外排的粪污、沼液进行妥善处理,消除环境影响。(3)依法依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4)举一反三,对畜禽养殖污染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责任单位:开封市委、市政府

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监管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50.畜禽养殖污染问题仍然多见。濮阳市台前县宏图养牛场废水直排北侧沟渠,取样监测显示,化学需氧量(COD)、氨氮、总磷浓度分别为4470毫克/升、106毫克/升、11.4毫克/升,超《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日均排放浓度10.2倍、0.3倍、0.4倍。

整改目标:养牛场废水达标排放。

整改措施:(1)对该养牛场存在环境污染问题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封堵排污口,将外排废水收集送至台前县侯庙镇污水处理厂处理。(2)举一反三,加强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的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河南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指南》,依法检查养殖场污染防治情况,严查违法行为。(3)充分发挥河长制作用,加强沟渠、河道巡查,杜绝辖区内养殖场废水外排沟渠。

责任单位:濮阳市委、市政府

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监管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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