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污泥的企业却弃1.9万余吨污泥于不顾,集中治污却成集中排污,近日,骏杰公司万吨污泥案判了! 日前,丽水莲都区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处丽水市雅邦建材有限公司(原丽水骏杰建材有限公司)犯污染环境罪,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同时承担污染造成的相应损失费用;马某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2013年10月至2014年8月,马某某经营的骏杰公司(后更名为雅邦公司),先后与丽水南投公司、供排水公司签订污泥清运协议,负责处置5万余吨的污泥。因处置能力不足,骏杰公司将19472吨的污泥堆放至开发区章巷村西弄口和黄弄山坳内。后马某某将骏杰公司转让,但未告知此情况,导致污泥长期堆放,严重影响周边环境。 ▲污泥堆放现场 接群众举报后,2017年8月,环保部门对涉案企业骏杰公司(后更名为雅邦公司)立案调查,并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进一步侦查处置。莲都区检察院认定马某某为导致污泥长期堆放的直接责任人,依法对马某某进行立案监督。同年9月,马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并以其涉嫌污染环境罪移送莲都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环境监测人员在采集土壤样本 2018年1月,莲都区检察院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开发区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及时对章巷村、黄弄山坳的污泥进行全面有效的处置。 ▲检察官在污泥堆放现场勘察 开发区环保局针对检察建议,承诺在7个月内进行全面有效的处置。经过全力清理,2018年3月底,章巷西弄口污泥约1.0349万吨完成处置;2018年7月19日,黄弄山坳污泥约0.9123万吨清运处置完毕,剩余无法焚烧的废料(基本为石块)运往务岭根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清理污泥现场 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检察机关依法对雅邦公司进行追诉: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雅邦公司、马某某违反国家规定,将万余吨污泥堆放在章巷村、黄弄山坳内长期不予处置,严重污染生态环境,损害公共利益,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提起公诉时,对雅邦公司、马某某附带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请两被告共同承担第一阶段污染环境造成的损失,同时保留第二阶段污染环境造成的生态损害赔偿请求权。 2018年7月18日,该案在莲都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近日,该案正式判决!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