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快解决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切实做好迎接生态环境部组织的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准备工作,舟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提前谋划,严密部署,积极做好督查前问题排查、清理整治等各项工作。 5月18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何中伟在主持召开全市修船企业污水排放整治工作专题会议时,听取我市迎接生态环境部专项督查工作准备情况,并提出了明确要求。他强调,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督查工作,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把做好专项督查配合工作及后续整改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及“治水治污大会战”的重要举措,努力打造天蓝水清、人民幸福生活的海上花园城市。 5月18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何中伟听取我市迎接生态环境部专项督查工作准备情况 为切实做好此次专项督查前期准备工作,傅良国副市长于5月14日即主持召开专题部署会,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相关功能区管委会要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负责”要求和“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工作原则,全面深入细致排查辖区内县级及以上城市水源地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提出科学、有效、可行的整改方案,依法处理、分类处置、精准施策,积极稳妥解决难点问题。要根据全市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此次专项行动,认真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边界标志设立和违法问题排查整治等工作,及时报送相关工作信息。市治水办、市环保局和市水利局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结合“治水治污大会战”、“护水斩污”专项执法行动及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等工作,采取专项执法、联合执法、交叉执法等方式,对各地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查督办,指导督促各地工作落实,重要情况向市政府和省环保厅、水利厅报告。 5月14日下午傅市长主持召开督查工作部署会 根据市领导指示要求,5月16日,市环保局会同水务等部门对舟山本岛5个地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将相关问题及时通报辖区政府抓紧整改落实。此前,市环保局和市水利局早于5月2日至4日对舟山本岛7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联合现场检查,5月9日以中央环保督察市级整改督导组名义下发了问题整改清单,督促各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5月16日上午,市环保局分管领导会同水务部门对舟山本岛地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现场检查 5月17日上午,省环保厅竺恒峰总队长亲自带队赴舟山进行现场指导检查,当天下午,傅良国副市长亲自带队赴相关水源地就省里反馈的问题逐个进行现场督办。5月18日上午,受傅良国副市长委托,刘丹恺副秘书长再次召开专题会议,就迎检准备工作相关细节进行了再部署。 5月17日上午省总队竺恒峰总队长到舟山现场督查指导工作 5月17日下午傅良国副市长现场督办 5月18日上午刘丹恺副秘书长再次召集相关县区、功能区和市属相关部门进行再部署 为加强对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的规范化指导,经市政府同意,市环保局和市水利局于5月19日联合印发了《舟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方案》包括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分工、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等5方面的内容。 根据全国统一安排,辽宁省盘锦市环境监察局曾增总工程师带队一行6人代表生态环境部,重点对我市9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开展情况进行为期两周的专项督查。下一步,我市各地各部门将密切配合专项督查组,做好情况介绍、资料提供及现场检查陪同等各项工作。对督查组发现的问题,我市不解释、不回避、不推诿,坚决表明态度,即知即改,而且整改要越快越好,一时解决不了的要明确整改时限,倒排计划,不折不扣抓好整改。此外,我市各地各部门将针对此次督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我市水环境管理水平。 编辑:蓝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