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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我国脱硫脱硝行业2016年发展综述(12)

来源:《中国环保产业》 作者: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人气: 发布时间:2018-02-05 08:56:07

治理湿烟羽较为节能的方法是对烟气降温脱水,使其初始含湿量降低,再加热后排放,这种方案已经在一些电厂进行了试验。对于白色烟羽治理,可以结合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在京津冀、长三角等重点地区选择一些位于城市周边的燃煤电厂开展试点示范工作。

3.2非电行业脱硫脱硝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3.2.1钢铁行业:行业形势回暖,环保进程滞后

2016年,我国钢铁市场结束了“十二五”时期长达5年的持续震荡下跌,进入震荡上行的通道,产量小幅上升,化解产能提前完成年度目标,盈利能力大幅上升。在市场回暖的同时,作为供给侧改革的首要任务,持续去产能仍是钢铁行业发展的大背景。去产能的手段也十分明确,仍是“环保、能耗、质量、标准、安全等各种门槛准入、制度建设和执法力度”,还有通过信贷政策的调整,改变企业的外部约束条件,迫使其退出过剩产能。

相比于产能化解,环保要求、技术指标都只是具体手段,目的在于改变整个市场的运行环境,实现过剩产能的退出。以2016年下半年密集的多轮环保督查为例,对于环保手续、环保资质的核查以及各项环保设备、排污情况的实地检测,更多地是为了遏制在经济利益驱动下部分生产单位顶风复产、增产的势头。钢铁行业环保产业的发展远远滞后于钢铁行业发展进程,环保要求摆脱约束手段的定位还有相当长的一段路要走。

3.2.2水泥行业:技术压力突出

水泥行业同样面临产能过剩及市场低迷的不利环境。在此背景下,水泥行业的大气污染物治理,除了需要承担窑炉脱硫脱硝设施改造和运行带来的熟料成本增加外,还存在着一系列技术问题亟待解决。

首先是水泥窑炉现有脱硝技术存在的问题。当前国内水泥企业基本上已经完成脱硝建设,SNCR技术被广泛使用。该技术采用大量氨水作为氮氧化物还原剂,氨水在生产、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都极易泄漏,对大气环境带来严重污染。另外,脱硝催化剂已经被国家认定为危险废物,SCR脱硝带来的催化剂处置问题也需要引起水泥企业的足够重视。

其次是水泥窑炉协同处置固体废物带来的新问题。近年来,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受到了极大关注,海螺、华新、金隅等传统水泥生产企业纷纷涉足固体废物处置,贵州等省份出台了省一级政策鼓励使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而北京等地也在采用水泥窑处置垃圾焚烧飞灰等危险废弃物。虽然环境保护部正式发布了《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规范了对于固体废物的协同处置。但此过程中极有可能导致大气污染物的额外排放,亟需将由此导致的大气污染物纳入协同处置技术治理范畴。

3.2.3工业锅炉:需求旺盛,现状不容乐观

工业锅炉行业污染物脱除现状极不理想,成因十分复杂。首先,工业锅炉的分类界定不明确、底数不清,其分布量大面广且分散。同时,工业锅炉的平均吨位偏小,体量远远小于电站大型燃煤锅炉,但由于基数大,造成的污染排放总量巨大。而在脱硫脱硝方面,2016年开始,国内很多地区的工业锅炉开始安装脱硫、脱硝、除尘设备。技术路线基本上是简化版本的燃煤电站环保技术。

在脱硫技术方面,为实现超低排放,部分地区采用了电石渣、造纸白泥或钢渣作为脱硫剂。

在除尘方面,湿式电除尘作为超低排放的最后措施。在脱硝技术方面存在很大问题,一般利用SNCR方式脱硝,但是不能达到超低排放的要求。现有商用SCR脱硝技术难以应用于工业锅炉,其原因在于现有SCR脱硝催化剂难以适应工业锅炉烟气温窗:商用SCR工作温度为350℃~420℃,而工业锅炉出口烟气温度一般低于300℃。少量的应用情况是锅炉实施了结构改造,利用高温段烟气SCR脱硝后进入热量利用。

在形势要求下,工业锅炉、工业炉窑等普遍采用低硫煤为燃料,SNCR+电除尘+湿法脱硫+湿式电除尘,脱硫除尘可以实现较低浓度排放,但是脱硝尚未实现超低排放。工业锅炉、炉窑(陶瓷、建材、玻璃等)的超低排放改造效果需要观察。

4对策及建议

4.1电力行业脱硫脱硝发展对策及建议

(1)对于近2~3年广泛应用的各种湿法脱硫强化技术及其他脱硫技术,应通过较长周期、不同工况下的运转,对其稳定可靠性进行综合评价,并将此评价机制制度化。

(2)以低能耗、低投资完成水资源的梯级利用为着眼点,开发低能耗、低运行成本的脱硫废水零排放技术,实现废水的资源化利用。

(3)在已满足超低排放脱硫要求的同时推动协同除尘技术发展,体现大环保一体化的发展思路,在实现脱硫和除尘超低排放的同时,有效调和炉后节能、环保单元,实现多系统和谐发展。

(4)燃煤电厂需要在增强系统灵活调节能力的同时,保证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系统在各种负荷下都具有良好污染物脱除性能,着力解决在低负荷条件下无法满足脱硝系统运行要求的问题。

(5)加强对SCR催化剂行业再生行业的监督,防止二次污染;需积极研发不可再生催化剂的回收技术,解决催化剂的最终处理问题。

4.2非电行业脱硫脱硝发展对策及建议

(1)脱硫脱硝市场:随着电力行业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触顶,环境保护部加强了对非电燃煤行业标准的执行力度,发布《关于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的通知》,要求到2020年底各类工业污染源持续保持达标排放。钢铁、水泥、工业锅炉等非电行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严格执行将为非电行业脱硫脱硝注入新的活力。

(2)钢铁行业及水泥行业:钢铁和水泥行业作为供给侧改革的重要战场,持续去产能仍是行业发展的大背景。环保政策及排放要求应在完成其改变整个市场的运行环境、实现过剩产能退出的作用的同时,积极引导有效产能走上正轨,实现与电力行业环保政策类似的正向激励作用,规范现有行业环保市场。与此同时,对于适用于球团焙烧设备、焦炉设备、水泥窑炉等钢铁、水泥行业的污染物生成设备,应重点开发具有适配性的适用于超低排放要求的脱硫、脱硝、除尘技术,并积极实现多种污染物的协同处理。

(3)工业锅炉:在暂时缺少适用于工业锅炉烟气排放特点的脱硫脱硝技术的大背景下,工业锅炉污染物排放控制应以控制污染物生成总量为主要途径,主要措施包括:1)严格控制燃料品质;2)优化设计锅炉本体、高效传热元件;3)低NOx燃烧改造。

(4)在条件适合的地区,推广热电联产、煤改气、以电代煤。同时,应积极开发适用于工业锅炉的脱硫脱硝技术,加快成熟的燃煤电站超低排放技术的针对性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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