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普查实施及时间安排 本次污染源普查总体时间为2017年至2019年,采取 “先行试点,再全面普查 ”的方式,分前期准备、全面普查、总结发布三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2018年7月底前完成) 1.成立普查机构。省、市、县逐级成立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选调工作人员,落实办公条件。(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
七、普查实施及时间安排 本次污染源普查总体时间为2017年至2019年,采取 “先行试点,再全面普查 ”的方式,分前期准备、全面普查、总结发布三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2018年7月底前完成) 1.成立普查机构。省、市、县逐级成立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选调工作人员,落实办公条件。(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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