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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耕地河湖草地休养生息总体方案(2016-2030年)(10)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8-02-27 09:44:59

2.退耕还林还草

退耕还林还草,分为重点实施区和一般实施区实施。

重点实施区主要建设4个功能区,即:(1)三峡库区水源涵养区。主要是长江三峡水利和葛洲坝两大水利枢纽工程,包括宜昌市的夷陵区、兴山县、秭归县、宜昌郊区、远安县,恩施州的利川市、巴东县,神农架林区共8个县(市、区)。(2)丹江口库区水源涵养区。该区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重要水源地,包括丹江口库区的丹江口市、郧阳区、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房县、张湾区、茅箭区等8个县(市、区)。(3)武陵山区生态示范区。该区包括恩施州的恩施市、建始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宣恩县,宜昌市的长阳县、五峰县、宜都市等9个县(市、区)。(4)大别山区生态示范区。包括黄冈市的红安县、麻城市、蕲春县、武穴市、浠水县、黄梅县、罗田县、英山县、团风县,孝感市的大悟县、孝昌县等11个县(市、区)。

一般实施区包括鄂中低山丘陵区、鄂东南低山丘陵区和鄂北岗地。涵盖桐柏山、大洪山、幕阜山区以及长江、汉江沿岸部分县(市、区),包括荆门市、随州市、黄石市、襄阳市、鄂州市、宜昌市和咸宁市的部分县市区共28个县(市、区)。

表3 湖北省退耕还林还草实施区域与任务目标(单位:万亩)

湖北省耕地河湖草地休养生息总体方案(2016-2030年)

退耕还林还草数据来源:湖北省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方案及国家关于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模的有关要求。

(二)河湖部分

1.“到2020年,实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城市、县城、乡镇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85%、35%,重点镇污水处理率达到50%以上。”来自《湖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工作方案》(鄂政发[2016]3号文)

2.重点河流流域主要是指长江干流(湖北段)和汉江中下游流域。重点湖泊主要是生态系统敏感且现状脆弱的网湖、童家湖、野猪湖、赤东湖等,及东湖、洋澜湖等城中和城郊湖泊。

3.“洪湖、长湖、梁子湖、斧头湖、汈汊湖五大湖泊的46个圩垸实施永久退垸(田、渔)还湖面积27.9万亩以及洪湖湿地、沉湖湿地、大九湖和龙感湖、丹江口水库湿地、网湖湿地、向阳湖湿地退耕还湿10.2万亩。”来自《湖北长江大保护九大行动方案》(鄂发[2017]21号)和《湖北省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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