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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中国渔政亮剑2018”查办各类涉渔违法违规案件3.45万件(4)

来源:海洋知圈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3-22 10:29:15

中国日报记者:去年农业农村部开展了针对电鱼的执法行动,能否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谢谢。

张显良:谢谢你的提问。刚才前面问了“绝户网”对渔业资源破坏的程度非常严重,电鱼对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破坏程度比“绝户网”还大。为什么呢?“绝户网”有可能还有漏网之鱼,电鱼在这个范围内,大鱼小鱼,包括漏网之鱼,可能全部都毁灭掉,所以它的破坏程度是非常大的。同时,它也危害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这也是农业农村部坚决予以打击的一类非法捕捞行为。2018年初,农业农村部提前谋划,将打击电鱼纳入“亮剑2018”渔政系列专项执法行动的方案,并在3月份召开的“亮剑2018”专项执法部署会上进行了专门的部署。根据形势的发展,下半年,农业农村部又专门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电鱼活动专项执法行动。这项专项执法行动有一个重大转变,就是改变了过去只注重打击电鱼活动的做法,着力强化源头治理,组织各地从电鱼的器具生产、销售和使用,以及违法渔获物销售等电鱼全链条开展整治。按照农业农村部的部署,各地不断加强对电鱼活动的执法力度,北京、浙江两省渔政部门分别约谈了部分电商平台,责令加强监管,并立即下架电鱼器具商品,湖南邵阳一举查获渔具销售市场中22家电鱼器具销售店,并没收了价值近百万元的电鱼器具。

据统计,在打击电鱼方面,2018年全国各地共出动执法人员67.7万人次,查处电鱼案件1.1万余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917件,涉案人员2671人,没收电鱼器具2.3万台套,较2017年均有大幅度增加。总的看来,2018年打击电鱼行动成效实现了“六个一”,即成功取缔了一批制造电鱼器具的窝点,查处了一批电鱼违法案件,打掉了一批电捕鱼团伙,斩断了一些捕捞销售参与消费的违法链条,严惩了一批电鱼违法分子,初步建立了一个以渔政为主、公安协同、群众广泛参与的打击电鱼的工作格局,形成了对电鱼活动的有力震慑,电鱼猖獗的势头得到了一定的遏制,打击电鱼的良好氛围正在形成。这个事社会关注度也非常高,有志愿人员主动参与电鱼行为侦查,前期看到有关情况,向渔政部门举报,也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虽然打击电鱼工作取得了成效,但是由于制造成本低、制造工艺简单和利益诱惑,打击电鱼仍将是长期反复的过程,很难通过一两次专项执法行动彻底解决。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继续保持对电鱼的高压严打态势,充分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加强同海警、公安、水利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并且我们把这项工作也纳入农业农村部延伸绩效管理,以”钉钉子“精神,扎实推动打击电鱼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谢谢。

农民日报社记者:我们注意到,近年来渔政执法力度是在不断加强的,为什么仍然有不少不法分子铤而走险,从事非法捕捞?请问发言人,针对这种现象,下一步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谢谢。

于康震:谢谢,我也一直在想这个问题。近两年来,按照农业农村部的统一安排,各地扎实推进”中国渔政亮剑“专项执法行动,持续加大违法捕捞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实施严厉处罚,社会上一直给予肯定,称为”史上最严执法“。

就是在这种高压严打的态势下,各种违法捕捞现象、各种违法行为依然屡禁不止,确实值得深思。我想,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肯定是多方面的,比如说经济利益的驱动,再比如说渔政监管力量比较薄弱,监管手段也不足等等。除了这些之外,我还在想,大家也都知道,打击违法怎么打击?根本是要依法打击违法行为。所以,我想强调一个重要的原因,还是在于我们渔业的法律体系不健全,法律的武器有时候显得无能为力,力度不大。现行《渔业法》是1986年制定的,期间虽然经过几次小的修订,但是这个法的总体格局一直没有变。由于年代久远,《渔业法》已经严重滞后于产业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举两个例子,一个是很多违法行为,比如刚才提到的涉渔“三无”船舶,以及非法从事远洋渔业的行为,现行《渔业法》对此就没有规定罚则,存在执法难的问题。再比如,对非法捕捞行为处罚标准太低。现行《渔业法》对非法捕捞处罚标准是根据上世纪八十年代社会经济状况设定的,罚款数额大多数都在5万元以下,对电鱼的处罚标准更低,这与违法捕捞的危害和获利程度,特别是违法海洋捕捞所获得的巨额经济利益相比,是完全不成比例的。也就是说,现行法律不足以对违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我想这是个重要的原因。

所以,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尽快修订《渔业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修法工作非常重视,已经把《渔业法》修订列入规划。2019年,农业农村部将加快推进《渔业法》修订,并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修订草案准备将各种违法捕捞行为特别是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非法从事远洋渔业等现实中经常发生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都纳入法治监管轨道,并合理提高违法违规的成本,也就是处罚力度要大幅度提高,做到处罚与违法行为相当。草案现在正在征求各方面意见,农业农村部争取早日完成此项工作。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根据中央《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渔政队伍规范化建设,合理配备执法装备,提升素质能力,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水平,落实好中央关于加强水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要求,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这就是我们的打算。谢谢。

(编辑:We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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