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成效 抓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贯彻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云南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后就洱海保护、赤水河流域治理、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滇池治理等作出重要指示批示。 省委、省政府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坚决抓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自2021年12月起,省委常委会带头,全省县级以上党委(党组)自上而下组织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检查反思在立场、品质、能力、意志方面存在的问题,从政治站位、思想认识、责任落实、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成效等方面查找差距、剖析根源、明确方向,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工作能力和执行力,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各级党委、政府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定期研究部署,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以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形成了高位推动抓整改的强大声势,体现了坚定不移抓整改的决心意志。 抓实滇池沿岸违规违建问题整改 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滇池保护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抓好问题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立即成立由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滇池沿岸违规违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坚持从政治上看问题、从思想上挖根源,认真反思汲取滇池沿岸违规违建深刻教训,下定破解“环湖造城”困局的决心,坚决全面彻底抓好问题整改,以实际行动忠诚践行“两个维护”。 目前,在2021年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制定了《深化滇池沿岸违规违建整改推进滇池高水平保护治理2022年工作方案》,切实做好滇池沿岸违规违建整改“后半篇”文章,高标准统筹推进剩余59个点(片)后续整改工作,确保2022年底前完成全部整改任务;同时,就环滇池生态绿道建设、环湖公路绿化美化、雨污分流改造、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美丽乡村建设、湿地保护等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积极推进滇池高水平保护治理。 抓实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来,全省上下将督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边督边改,部分督察反馈问题和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在督察报告正式反馈前已完成整改。督察报告反馈后,边编制整改方案、边组织问题整改,同时结合工作实际,举一反三将反馈问题涉及的同类问题一并纳入整改,努力实现整改一个问题带动解决一类问题。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整改方案印发后,各地、有关部门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责任分工,积极全面开展整改工作。 抓实高原湖泊保护治理 深刻汲取滇池沿岸违规违建问题教训,全面启动“湖泊革命”攻坚战,坚持“退、减、调、治、管”多措并举,真正在治湖理念、治湖措施、体制机制上来一场革命。 抓实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健全完善会议、督察、受理交办、整改追责等工作机制,聚焦领导批示、舆情反映、群众关注、上级通报4个重点,研究制定《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10个标志性战役,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 抓实监督问效机制 严格落实河(湖)长制,调整完善省级河(湖)长,进一步完善河(湖)长制体制机制,确保问题整改落地见效、形成“闭环”。出台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目标绩效管理办法,完善考评机制。编制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制定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实施细则,将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地表水断面水质达标率、地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率等9项指标纳入2021年度全省综合考评指标体系,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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