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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绿金报告》:福建、重庆、辽宁发展情况解读

来源: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8-12-22 10:20:54

本周,我们介绍福建、重庆、辽宁三省市在2018年的绿色金融发展情况,它们分列《地方绿色金融发展指数与评估报告(2018)》所评各梯队的第七名。

一、福建省

1.福建省绿色金融发展总体概述

本年度,福建省总得分31.34,在全国31个省区中排名第七(位列第一梯队第七名),相比于上年度下降三名。福建省绿色金融发展水平保持在全国前列,努力进行绿色金融体制机制创新,逐步向国家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优秀者靠拢。

福建省通过政策推动,为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奠定基础,在省市级层面,制定了绿色金融体系建设方案,通过贴息、风险补偿等激励约束政策,推动金融市场支持绿色投资。在绿色金融市场发展和创新上,福建省也取得一定的成绩,银行、证券、基金、PPP、保险、环境权益市场的金融机构开展了多种绿色业务。

2.福建省绿色金融政策推动情况评估

本年度,福建省在绿色金融政策推动方面得分16.33,在全国31个省区中排名第九,与上年度相比,排名下降四名。福建省制定相关指导文件对本省绿色金融发展进行规划并设立长期目标,在政策推动方面表现积极,但福建省在能力建设方面进展稍有欠缺,政府推动市场发展的活动也稍显不足,同时排名靠前的其他省区本年度相关活动数量增多,因此导致福建省本年排名下降。

在整体性政策推动方面,福建省印发了《福建省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对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做出规划,明确六项重点任务,以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绿色产业发展。此外,福建省还召开了绿色金融发展推进会,探讨本省绿色金融发展新路径。

在所辖市县政策推动方面,福建省表现积极,有四地发布综合性指导文件,分别为《漳州市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指导意见》《三明市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建瓯市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推进绿色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发布4份专项指导文件,分别为《关于促进厦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的意见》《关于促进厦门市保险行业发展绿色金融的意见》《关于促进厦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扶持政策的实施细则》《美丽莆田绿色金融行动计划》。不过,福建省在县级地区的相关进展较少。

在实质性激励约束政策方面,福建省在贴息、风险补偿等处有较好表现。《福建省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中提出建立有利于降低企业发债融资成本的担保、贴息等机制;南平市、厦门市、三明市和漳州市等4个市有相关的贴息政策和风险补偿政策。此外,《三明市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提出根据银行机构绿色评价考核机制,将评价考核结果纳入宏观审慎评估体系和综合评价管理办法,并采取相应的激励和监管措施。可见,福建省大力推动本省资本市场支持绿色投资,积极贯彻本省绿色金融体系建设方案的发展理念。

在便利市场主体措施方面,福建省开展了一些有益工作。包括将环保信息纳入银行征信系统,以及举办2017厦洽会――绿色金融与绿色产业峰会,交流绿色金融发展带来的机会。

在能力建设方面,福建省仅有一项有进展,即成立绿色金融服务专业委员会,其他方面工作,如成立市绿金委、成立相关研究机构、举办相关培训活动等处,福建省均无明显进展。

3.福建省绿色金融市场效果形成情况评估

本年度福建省在绿色金融市场效果形成情况方面得分15.01,在全国31个省区中排名第七,与上年度相比,排名下降三名。福建省本年度在市场效果形成情况方面表现不如去年度优异,但仍然有丰富的绿色金融产品和工具,使得绿色发展拥有金融的支持。

在银行方面,福建省内已有1家银行加入绿色金融类国际倡议,在绿色分支行方面进展有限,相比第一梯队其他省区表现稍显欠缺。

在证券方面,福建省内已有13家公司在本年度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并且地方股权交易中心也已有绿色行业分类,可见福建省努力推动资本市场支持绿色金融发展。

在基金与PPP方面,福建省本年度有2只新增私募基金管理人绿色基金产品,7只绿色PPP产品,可见福建省在基金与PPP市场也积极发展绿色金融,为绿色机构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在保险方面,福建省本年度已上市险种数为4种,分别为环境污染责任险、船舶污染责任险、森林保险和天气指数保险,可见福建省积极发展绿色保险,进行绿色金融产品多元化创新。

在环境权益方面,福建省已有较多成果。在碳市场方面,福建省已发布了《福建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福建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碳排放权交易规则(试行)》等文件,引导碳市场建设,规范碳市场交易。并且,福建省已建立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环境能源交易平台,进行碳交易活动,本年度碳配额交易量为142.45万吨,CCER交易量为63.54万吨,可见福建省在碳市场方面取得了不错的进展。在用能权方面,福建省发布了《福建省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实施方案》,积极建设用能权市场。在排污权方面,福建省发布了《关于全面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并已开展排污权交易活动,表明福建省积极发展排污权市场。

在其他相关领域,福建目前有1家机构分别加入了中英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试点工作组和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相比于其他先进省区,福建在国内外合作方面没有过多进展。在风险控制方面,福建省本年度环保处罚案件共有5609条,相比于其他省区,环境风险暴露量属于中高水平。在宣传方面,福建省内各地区绿色金融新闻数量共16条,相比于其他省区,排名较前,但在数量上仍与排名更前的省区有较大差距。

二、重庆市

1.重庆市绿色金融发展总体概述

重庆总分今年得分为16.66,全国排名第十八(位列第二梯队第七名),去年得分为11.16,全国排名为第十八。重庆在2018年属于绿色金融发展的第二梯队,在全国排名中游,有一定进步空间。

重庆在整体性政策推动、提出或引入实质性激励约束政策和环境权益方面有较好的表现。

2.重庆市绿色金融政策推动情况评估

重庆政策推动得分为8.66,全国排名第十四,去年得分为3.10,全国排名第十六。在政策推动领域较去年有一定进步。

重庆在整体性政策推动方面有较大进展。发布省级综合性指导文件《重庆市绿色金融发展规划(2017-2020)》和《加快推进重庆市绿色金融发展行动计划(2017-2018)》。碳市场建设纳入国家试点。有地方自行试点:两江新区的绿色金融产业园示范基地。

重庆在所辖市县政策推动方面有一定进展,但表现并不领先。综合性指导文件有《万州区绿色金融试点工作方案》、《巫溪县绿色金融工作实施方案》;专项指导文件有《中国人民银行开县县支行关于2017年开州区绿色信贷工作指导意见》。

重庆在提出或引入实质性激励约束政策方面表现良好,《万州区绿色金融试点工作方案》和《巫溪县绿色金融工作实施方案》分别提出贷款贴息,《万州区绿色金融试点工作方案》提出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加大对绿色信贷方面表现优异的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还提出绿色项目投资风险补偿制度,通过担保和保险体系分散金融风险。

重庆在便利市场主体的措施、能力建设方面并不领先。在所有统计指标中,重庆仅建成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基础信息综合管理及公示平台。

3.重庆市绿色金融市场效果形成情况评估

重庆市场效果得分为8.00分,去年得分为8.07。作为直辖市及区域性金融中心,市场效果形成情况不太乐观。

重庆在银行领域缺乏进展。没有见诸公开报道的绿色分支行设立,也没有当地银行加入绿色金融类国际倡议。

在证券方面重庆相对其他省区较为平庸。已有上市环保企业数量为1,当年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的公司数量为9,在绿色债券和上市环保企业方面均有待加强。

重庆在基金与PPP方面有所欠缺。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产品数量为2。在发展政府引导基金和PPP方面有待加强。

重庆在保险方面,已上市绿色保险险种有环境污染责任险、生猪保险和森林保险。

重庆在环境权益方面表现突出。已发布碳市场相关建设文件《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和低碳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碳排放配额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和《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企业碳排放核查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重庆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已开始碳交易,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已发布排污权市场相关建设文件《重庆市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污水、废气、垃圾)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实施方案》且已开始排污权交易。

在其他相关领域,重庆国内外合作方面表现相对其他省区较为平庸,仅有重庆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加入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重庆在风险控制方面表现良好,当年环保处罚案件数量为1404,环保处罚事件相对其他省区较少。在宣传方面表现较为平庸,各地绿色金融相关新闻数量为8。

三、辽宁省

1.辽宁省绿色金融发展总体概述

本年度,辽宁省总分为9.30,排名全国第二十七(位列第三梯队第七名),分数基本与上一年持平,但名次有所下降,处于较为落后的位置。辽宁在绿色金融建设方面已取得了少许成绩,整体还有较大上升空间。

2.辽宁省绿色金融政策推动情况评估

本年度辽宁省政策推动得分为1.67,位列全国第二十八,分数与上一年相同,排名有所下降。辽宁已开始探索绿色金融发展道路,但在具体政策方面较为欠缺。

整体性政策推动方面,辽宁暂无明确行动。政府目前未出台绿色金融方面的省级综合文件及省级专项文件,也未在地方开展试点,暂未与市场主体进行合作。情况与上一年度一致。

在所辖市县政策推动方面,辽宁省目前无明显动作。辽宁省暂未出台绿色金融方面的市级综合性指导文件或市级专项文件,也未有省级以下政府与市场主体开展合作,情况与上一年度一致。

在实质性激励政策约束方面,辽宁省暂无具体行动。辽宁暂未提出或引入省、市级的贴息、再贷款、MPA、风险补偿政策,情况与上一年度一致。

在便利市场主体的措施方面,辽宁取得了一定进展。辽宁省已将环保信息纳入银行征信系统,省级环境信息平台建设初见成效。但辽宁在市级环境信息平台建设方面还有所欠缺,目前也未建成省级或市级的绿色项目信息共享平台,本年度未举办绿色金融方面的学术或市场活动,与上一年度一致。

在能力建设方面,辽宁省尚无明确行动。辽宁目前没有省、市级绿金委,以及绿色金融研究机构。本年度,辽宁省未举办培训活动,情况与上一年度一致。

3.辽宁省绿色金融市场效果形成情况评估

本年度辽宁省市场效果形成情况得分为7.63,排名第二十一,在全国处于中游偏后的位置,与上一年基本一致。

银行方面,辽宁目前并无绿色分支行,也没有加入国际倡议的银行,情况与上一年度相同。

证券方面,辽宁的表现较为亮眼,在多个方面都取得了进展。辽宁本年度共发行1只绿色ABS,比起上一年有所进步。目前辽宁共有1家上市环保企业,与上一年度相同。此外,辽宁已经有股权交易中心设立了绿色相关概念的行业分类。本年度辽宁共有9家企业披露了社会责任报告,在全国处于中游。但是,辽宁本年度未发行绿色债券,与上一年度相同,有很大的进步空间。

基金与PPP方面,辽宁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本年度辽宁新增1只私募绿色基金,较上一年有所进步。本年度辽宁入库PPP项目数为2,在全国较为落后,有很大的上升空间。

保险方面,辽宁的表现较好。目前辽宁共有4种绿色保险,包括环责险、农业大灾险、森林保险、气象指数保险,情况与上一年度一致。

环境权益方面,辽宁取得了一定的进展。排污权方面,辽宁已发布《辽宁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开始着手建设排污权市场。但在其他环境权益方面,辽宁还未有具体行动。

其他相关领域,在国际合作方面,辽宁还没有明显动作。目前辽宁暂无机构加入UNPRI或中英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试点工作组,暂无城市加入“全球绿色金融中心联盟”。在国内合作方面,辽宁目前无明确行动,暂无加入中国绿金委的机构。在环境风险方面,辽宁进步较大,本年度辽宁省环保处罚案件数量为2014起,比上一年度减少了9279起,处于全国中游,说明辽宁省环境风险控制工作成效显著。本年度辽宁省共有4条绿色金融新闻,在全国处于较为落后的位置,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

(编辑:We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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