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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绿债成功经验,助力扶贫债券发展(2)

来源: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 作者:付珩 袁梦茹 孙小妹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4-16 10:14:36

(二)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

绿色债券有着较为严格的信息披露机制,针对每一类型的绿色债券,都有相应的文件规范其信息披露的流程。但是,扶贫债券方面,仅扶贫公司债的信息披露机制有明文规定。

具体而言,绿色债券需要披露绿色项目具体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变更情况等相关方面的信息。同时,监管部门鼓励绿色债券进行第三方认证。根据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研院的统计数据来看,截至2018年底发行的263只绿色贴标当中,有208只绿债均进行了第三方认证,约占总体贴标绿债只数的79.09%。信息披露要求具体如下表所示:

表2 绿色债券信息披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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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较而言,扶贫债的信息披露机制则更为不健全。仅扶贫公司债的信息披露有相应要求,其余品种的扶贫债券则尚未出台相关文件,规定其信息披露标准。除此之外,扶贫公司债的信息披露时间及次数也未有明确规定。

表3 扶贫公司债信息披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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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宣传与关注度不充分

扶贫债和绿色债券的市场规模虽然相当,但二者的宣传力度及被关注的情况截然不同。从新闻媒体讨论热度、政策会议支持情况以及资本市场重视程度等三个角度来看,绿色债券的宣传与关注度都要远远高于扶贫债。

首先,新闻媒体讨论热度方面,我们通过infobank数据库[1],按照“全部字词命中”的逻辑关系,查找相关媒体资讯,结果是绿色债券的提及数量要远远多于扶贫债券。具体而言,截至2019年4月12日,共有2503篇提及绿色债券,而同时,提及扶贫债券的则仅有6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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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3 绿色债券搜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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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4 扶贫债券搜索结果

随后,我们考察绿债与扶贫债的受政策会议支持情况。使用百度搜索,查询相关讨论会议的咨询,我们的关键字选取为“扶贫债券 会议”和“绿色债券 会议”。最终的搜索结果仍是后者的数量要远高于前者。“绿色债券+会议”的命中结果为280000篇,而“扶贫债券+会议”的命中结果是156000篇。

最后,我们分析资本市场对于二者的关注度。我们使用Wind在固定收益板块查找相关的研究报告。其中,绿色债券的相关报告共有26份,而扶贫债券的相关研报则仅有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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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5 绿色债券研报搜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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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6 扶贫债研报搜索结果

三、扶贫债未来发展建议

通过本文第二部分从政策与监管、信息披露与宣传力度等方面的比较,我们可以看出,较之绿色债券,我国扶贫债券发展还很不成熟。为了进一步推动扶贫债券的发展,扩大其社会影响力,我们有必要借鉴我国绿色债券发展的相关经验,为扶贫债发展提出一些建议。

(一)完善政策体系

对于绿色债券来说,各个品种的债券均有清晰的界定标准和发行流程。而扶贫债券仅有扶贫公司专项债具备相关的发行指引,且并非正式的官方文件,仅仅是上交所和深交所出台的监管问答。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因此,建议扶贫债监管主体借鉴绿色债券发展经验,积极出台配套的指引政策,明确扶贫公司债、扶贫企业债及扶贫票据的定义与标准,清晰发行流程,明晰发行规范。保证各企业及金融机构有明确的政策文件可参考学习,同时也可积极引导各主体发行扶贫债券。

此外,还可借鉴绿色债券做法,出台相关激励政策,提高扶贫债券吸引力,以激励更多发行人和投资者参与到扶贫债券市场中来,进一步扩大扶贫债券市场规模。比如,绿色债券在发行方面,有证监会发布的《指导意见》,提出“鼓励支持地方政府综合利用贴息、财政补贴等多种优惠政策支持绿色公司债券发张”。在投资方面,2018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将绿色债券纳入MLF担保品范围。因此,相关部门可参考绿色债券的相关激励政策,制定出台适合扶贫债券的激励政策。比如,可以考虑也将扶贫债券纳入MLF或SPL担保品范围,提高商业银行在扶贫债领域的参与度,多元化扶贫债市场参与主体。

(二)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

从当前情况来看,相较于绿色债券,扶贫债券的信息披露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绿色债券通过定期披露资金用途,发布第三方认证报告来提高信息透明度,进而增强投资者信心,降低交易成本。而当信息透明度较低时,市场效率将受到影响。信息不透明及信息不对称会抑制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以及交易行为,进而会降低市场的流动性,破坏市场“三公原则”。因此,提高扶贫债的信息披露,可以有效活跃扶贫债市场,促进多主体参与到该市场中来。此外,有效的信息披露能够减少无效的金融供给,提高金融资源的利用效率。高质量的信息披露有助于提高投资者对信息的使用信心,进而提高金融资源向扶贫领域的配置效果。

但考虑到“扶贫”一词的概念内涵之丰富、外延之广阔,要求扶贫债发行主体必须发布第三方认证报告时有不妥。因此建议有关部门首先可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对不同品种的扶贫债券的资金使用状况信息披露做出要求,以及要求扶贫债券发行主体披露其扶贫项目最终效益。此举,在一定程度上可提高信息透明度。

(三)增强宣传力度

从本文第二部分的分析可知,绿色债券在新闻媒体、政策会议、资本市场关注度三个方面的宣传情况表现都优于扶贫债券。因此,有关部门应考虑采取多种措施提高扶贫债券的宣传力度,吸引更多投融资主体参与到扶贫债市场中来,推动扶贫债市场发展。

对于扶贫债券这种有极强外部性的金融工具,可采取自上而下的宣传方法。首先,通过相关部门积极出台正式文件,在全社会形成并加强扶贫债券政策支持导向;其次,各级地方政府可以开展有关的研讨会,因地制宜地探讨扶贫债券发展方针,加大对贫困地区企业、扶贫债券中介机构等的宣传力度,令扶贫债进入更广大社会群众的视线。这样,在新闻媒体的推动下,资本市场将给予扶贫债更多关注,从而引领资本积极快速地流向价值洼地,助力我国扶贫债市场发展。

附注

[1] 采集来自国内1300多家媒体、国外100多家媒体的公开信息,同时与国内百余家官方和行业权威机构合作,为广大用户提供丰富的中文商业信息。

参考文献

[1]史英哲,王遥著.绿色债券[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8.

[2]史英哲.中国绿色债券市场发展报告(2018)[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8.

(编辑:We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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