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解决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确保圆满完成年度既定目标任务,5月13日下午,西宁市组织召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题会,各县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通报了全市1-4月份空气质量状况、2021年项目申报和全市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及工业炉窑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申报政策进行了详细的解读,重点对全市下一阶段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2020年,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攻坚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各县区工作态势持续向好。但从1-4月份监测数据来看,较去年同期相比,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出现反弹,完成今年目标仍有一定压力,整体的管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因此,各县区要深刻认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针对辖区内存在问题,多想办法,多下企业,科学把握工作节奏和重点,提前研究管控措施,实施“精细化”管控,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一要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宁市2021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函〔2021〕41号)文件要求,认真结合各自职责,全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要持续做好散煤整治。根据《关于开展西宁市主城区燃煤散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宁气治办〔2021〕5号)文件要求,城东区、城中区、城西区、城北区要对辖区内使用散煤的区域开展集中整治工作,2021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其他区域进一步压减城乡结合部及城中村、棚户区的煤炭散烧规模。 三要加快推进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及工业炉窑整治工作。各县区根据《西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西宁市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方案的通知》要求,对照整治清单,开展“回头看”工作。同时,根据《西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西宁市工业炉窑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对19项工业炉窑整治任务,须要求企业及时反馈整治进度,报送整改资料。 四要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各地区要结合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以解决本辖区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坚持用资金引项目、以项目促治污的原则,认真梳理治污项目,按规定做好中央和省级项目入库前期工作,确保申请项目成熟可行。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