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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城进入垃圾分类“快车道”!计划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2)

来源:乐分圈 作者:吴娇颖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9-12 16:34:38

04 考验分好类的垃圾“出路”在哪儿

有时候,参与者的意愿与垃圾的出路直接挂钩。

“不会分可以学,学会了记住了形成习惯了,自然就分得好。”常居广州的雯雯说,她更想了解的,是“分好的垃圾去哪里了”。

“我分类后的垃圾有进行精细处理吗?有实现再利用吗?有产生环境效应吗?这是我垃圾分类的动力和意义。”雯雯觉得,每一个参与垃圾分类的人,都有权知道答案。

“以上海为例,如何把社会动员产生的短期效应转化为居民自愿分类的长期效应,关键就在于后续的垃圾处理是否到位。”毛达说。

根据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公布的最新数据,截止到8月底,可回收物回收量达到4500吨/日,较2018年底增长了5倍;湿垃圾分出量达到9200吨/日,较2018年底增长了1.3倍;干垃圾处置量低于15500吨/日,比2018年底减少了26%。

但截至6月中旬,上海配置及涂装的湿垃圾车是982辆、干垃圾车3135辆,干垃圾焚烧能力为1.93万吨/日,湿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为5050吨/日。

湿垃圾量的显著增加,对上海在垃圾装运和终端处置方面的规划和建设,是一个极大的考验。“不仅仅是上海,终端处理设施的建设,是对这一轮实行垃圾分类的城市的集体考验。”罗建明说。

“矛盾在于,分类出来的东西一定要有去处,意味着需要相关的处理企业、技术以及场地,乃至一个完善的产业园,最后面临的问题是需要土地。但过去的城市或区域规划,多把重点放在对工业、商业和住宅区的规划上,却极少考虑当城市规模达到一定级别,需要建多少处理设施、提供多少场地来满足区域人口产生的规模垃圾处置。”普通城市尚且如此,寸土寸金的大城市更难。

在2016年针对垃圾分类的一份建议中,罗建明供职的宜居广州生态环境保护中心提到,应该因地制宜地鼓励设置循环产业基地及餐厨垃圾处理基地。

徐海云认为,厨余垃圾收集处理建设规模应该以需求决定能力。“根据有多少土地可以接纳有机堆肥,决定厨余垃圾收集处理规模,避免像韩国、日本厨余垃圾收集后没有利用途径,最后不得不再进入处理厂的教训。”

可以确认的是,与前端分类相匹配的处理设施建设正在加快。

今年7月,住建部明确,2019年,46个重点城市计划投入213亿元,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住建部也在今年下发通知明确提出,根据分类后的干垃圾产生量及其趋势,“宜烧则烧”“宜埋则埋”,加快以焚烧为主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针对湿垃圾,加快湿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统筹解决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垃圾等易腐垃圾处理问题,严禁餐厨垃圾直接饲喂生猪。同时,加快生活垃圾清运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鼓励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园区建设。

05 立法处罚要对准扔垃圾的“痛点”

眼下,摆在城市管理者们面前的另一道难题,是立法。

随着垃圾分类的推行,无论是正在修法的城市,还是即将立法的城市,面临的焦点之一,是违规投放垃圾的处罚。

在46个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城市中,大部分已立法的城市都在相关条例中明确了对个人违规投放的处罚。上海、重庆、杭州等21个城市明确,未分类投放或随意倾倒堆放垃圾,最高可处200元罚款。

对此,徐海云认为,未分类投放和随意倾倒堆放应该区分开来。“垃圾分类是相对的,其他垃圾桶中什么都可以有,什么都可能有,以分类准确与否进行处罚,难以执法。”

在他看来,处罚应聚焦偷倒垃圾、乱扔垃圾上。“在一些发达国家,因为对其他垃圾进行计量收费,为了减少支出,偷倒垃圾难以避免,特别在收入不是很高的时期,问题尤为突出。”

“在中国,垃圾分类的一大拦路虎,就是扔垃圾没有痛点。”对于是否应该将未分类投放纳入处罚,罗建明的意见是肯定的,“不分类不会受到处罚,分类反而增加麻烦,谁愿意去做呢?”

“在一些垃圾分类水平高的国家,比如在日本,生活垃圾不分类处理,会面临不接收清理;在韩国,垃圾投放点设有摄像头,监控居民是否分类投放。”罗建明说,针对违规投放垃圾的处罚难度大,这在全世界都是存在的。但无论是靠基层监督还是执法抽查,必须把处罚看作很严肃的一件事情,执行下去。

垃圾分类要真正进行到底,强制措施必不可少,“没有痛点,现状无法改变”。

另一个焦点,是垃圾收费制度。2017年出台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提出,要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2018年,国家发改委明确,在2020年底前全国城市全面建立垃圾收费制度,对具备条件的居民用户,实行计量收费和差别化收费。

但此次大刀阔斧进行垃圾管理改革的上海,却并未针对居民生活垃圾实施收费制度,只在条例中原则性地规定了“逐步建立按量计费、分类计价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局长邓建平对此解释,“目前时机还不成熟”。

罗建明建议,按量收费、分类收费的制度有必要建立起来,“谁产生谁付费,多产生多付费,不同类别收费价格不同,才能调动社会习惯的转变。”

06 前瞻垃圾减量背后的循环经济

作为“零废弃联盟”的发起人,毛达还谈到与垃圾分类相关的另一个概念:源头减量。“这超出了垃圾分类的范畴,但我认为垃圾管理要把源头减量放在第一位”。

这与一些年轻人对垃圾的态度不谋而合。“考虑到垃圾分类的时间成本,我更愿意试试在日常生活中减少垃圾的产生,比如挑战一个月只生产一罐子垃圾。”广州姑娘漠漠认为,这可能比分类更具有环保意义。

在上海工作的小马对此深有体会。自从上海实施垃圾分类后,他最直观的变化是:不点外卖了。

“垃圾分类后,小区实行定时定点投放。但作为一名‘996’上班族,通常会错过规定的垃圾投放时间。”小马觉得分垃圾太麻烦,干脆减少制造垃圾,降低倒垃圾的频率。

“从源头上预防垃圾产生,不仅仅是个人行为,在欧洲一些国家,促进垃圾源头减量是循环经济的一部分,并且形成了法律性的制度。”毛达认为,垃圾管理中的政策优惠和经济激励措施,也应该合理分配给减少垃圾产生的前端环节。

参考欧盟和一些欧洲国家,“对采用可回收或再利用包装的生产商、多元化处理设施企业以及垃圾分类的周边社会企业,都会给予一定的经济优惠,而不是完全投入到末端的垃圾处理中。”

“包含类似内容的循环经济政策一定要尽快完善出台。”罗建明希望,不论是垃圾分类的立法,还是垃圾管理中的配套政策,未来能够形成统一,土地支持、回收基金、循环经济都能在垃圾管理中实现对接。

“这样的顶层设计当然很难,就像垃圾分类一样,很多人也觉得难。”但罗建明认为,应该对此保持信心。

他想起自己曾经在广州珠江新城见到的一个女孩。

“她手上提着一兜垃圾,路过垃圾桶时却没有停留,直到走到一排分类摆放的垃圾桶前,她停下来了,把塑料袋打开,将里面的垃圾倒进厨余垃圾桶,又把塑料袋扔到了其他垃圾桶。”

那是垃圾分类波澜不惊的2013年,这件事情让罗建明一直记到现在。“这么多年,我相信一直有人在生活中坚持分类,也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参与进来。这是一件值得坚持下去的事情”。

(编辑:小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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