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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处理

旗下栏目: 固废处理 危废处理

以供给侧改革为主线推动钢铁行业绿色发展 短流程炼钢是重要抓手

来源:中华财经网 作者:徐向春 人气: 发布时间:2017-12-21 08:58:21

目前钢铁行业景气回升主要归功于过剩产能的有效出清,而非钢铁需求再次出现趋势性增长所致。随着我国经济由高速度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我国钢铁消费规模在未来10至20年里可能呈平台波动走势。

       虽然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但是,我国发展仍处在重要战略机遇期,发展的潜力、韧性和回旋余地都很大,在从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的过程中,为钢铁产业提供了新机遇,创造新需求。

       无论从钢铁工业绿色发展还是改善产能布局的角度来讲,建设发展短流程炼钢十分必要。但是,应严防由于电炉产能一哄而上,导致钢铁产能再次陷入过剩的怪圈。在不新增产能的前提下,以产能置换的方式,鼓励京津冀地区长流程产能退出,在华南、西南等地区适度建设电炉钢产能。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我国经济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钢铁工业面临着产业结构与市场竞争需求不适应、绿色发展水平与生态环境需求不适应的矛盾。钢铁工业发展既面临机遇又充满挑战。

徐向春

       环保是钢铁工业最紧迫的问题

       钢铁工业是国民经济重要基础产业,2016年中国粗钢产量达到8.08亿吨,国产钢材市场占有率超过99%,基本满足了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钢材的需求,为国民经济快速稳定增长提供了重要保障。

       近年来,钢铁工业技术不断进步,节能减排指标有了大幅改善。2015年重点大中型企业吨钢二氧化硫排放量0.85千克,吨钢烟粉尘排放量0.81千克,分别比2010年下降48%和32%。但由于总体规模大,导致能耗总量高、污染物排放总量大。2015年环境统计年报显示,钢铁工业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量分别为173.6 万吨、104.3 万吨、357.2 万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排放量的比例分别为12.4%、9.6%、32.2%。

       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报告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提升到了新的高度,体现出环境保护是重要的民生问题、社会问题。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因此,不论是近期还是远期,环保已成为钢铁工业与社会和谐发展面临的最紧迫、最严峻的问题。

       蓝天保卫战考验钢厂实力

       2017 年是《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第一阶段目标的收官之年,为全力做好2017年至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完成2017年北京市PM2.5年均浓度达到60微克/立方米左右等目标任务,环保部、发改委等部委出台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其中明确规定:在采暖季期间,钢铁焦化铸造行业实施部分错峰生产。“2+26”城市要实施钢铁企业分类管理,按照污染排放绩效水平制定错峰限停产方案。

       按照方案规定,石家庄、唐山、邯郸、安阳等重点城市,采暖季钢铁产能限产50%,焦化企业出焦时间均延长至36小时以上,位于城市建成区的焦化企业要延长至48小时以上。据不完全统计,冬季错峰生产涉及上百家钢厂、高炉产能超过3亿吨。按照一厂一策原则,各家钢厂限产幅度在20%至80%不等,限产预计减少生铁产量3800万吨,约占全国同期产量的12%。冬季限产一方面对钢材市场供应产生较大波动,另一方面,高炉生产工艺特点要求长期连续稳定生产,历时数月的限产对钢厂的设备安全维护和生产经营成本造成巨大压力。鉴于蓝天保卫战是一场长期艰巨的战役,冬季限产可能常态化,这无疑将使某些环保欠账大且实力较弱的钢厂经受不住考验,不得不退出市场。

       排污制度变革推动环保升级

       2017年7月,环保部发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钢铁工业》,含有烧结、球团、炼铁、炼钢及轧钢等生产工序的排污单位,包括独立轧钢企业、独立球团企业,均需要进行排污许可证的申领。根据规定,京津冀“2+26”城市、长三角、珠三角区域于2017年年底前完成许可证的申领,其他地区钢铁企业应于2018年年底前完成申领。

       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出台,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环保制度的重大变革。通过向企业核发排污许可证,对企业固定污染源实施全过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实现精细化、信息化、系统化、科学化、法制化管理。

       以前排污许可监管粗放,在总量控制、排污收费、环境监测等方面存在很多漏洞,有的钢厂不重视环保,通过违规排污降低环保成本,以所谓的“成本优势”与合规达标企业进行竞争,劣币驱逐良币。新制度要求钢厂对排污自行监测、自行记录和自行报告,并向环保部门提供更多的原始资料,包括设施管理情况、设施日常运行情况、生产数据、监测数据等,形成月度、季度和年度报告并提交。如果企业未能满足许可要求,将面临按日连续处罚、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停业、关闭等惩罚。排污许可证的精细化管理特点将大大压缩违规排污企业生存空间,进一步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提高企业环保治理的积极性,对于钢铁全行业实现绿色转型发展有重要意义。

       此外,钢铁排放标准将进一步提高。就在新的钢铁行业排放标准于2015年执行两年后,环保部又于2017年6月发布关于《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稿),对排放标准大幅度收严。为达到严格的排放标准,企业必须进行环保设备升级改造,据测算,全行业需投资超过500亿元,生产吨烧结矿的环保成本为10元至15元。

       短流程炼钢是重要抓手

       如果说通过加大环保技术升级力度,是钢铁工业强化污染物排放控制的主要措施的话,那么发展短流程炼钢工艺则是一条事半功倍的技术路线。

       钢铁生产主要分为长流程和短流程两大生产工艺流程。短流程炼钢是电弧炉与连铸—连轧相结合的紧凑型生产流程。由于利用废钢替代生铁原料,短流程炼钢减少了焦化、烧结和炼铁的过程,不仅减少了能源消耗,也大大降低了废气、废水、废渣的排放。与用铁矿石生产钢铁的长流程工艺相比,用废钢生产1 吨钢可节约1.6 吨的铁矿石、0.4 吨的 焦炭和1 吨左右的原煤,并且还减少了1.6吨二氧化碳和3吨固体废物的排放。

       短流程炼钢是世界普遍采用的钢铁生产工艺,电炉钢占钢产量的占比世界平均为44%,美国为63%,欧洲为40%左右,日本和韩国在30%左右,而我国目前电炉钢仅占钢产量的7%左右。我国电炉钢比例过低的最主要原因是废钢资源不足,无法支撑电炉钢发展。可喜的是,我国已告别废钢短缺,尤其是全面取缔地条钢已使废钢资源颇显充裕,大规模应用废钢时期已经到来。

       折旧废钢是废钢的主要来源,主要产生于各种报废的建筑结构、机械设备、汽车、舰船等。一个国家的折旧废钢产生量的多少主要由钢铁积蓄量和报废周期所决定。随着钢铁蓄积量的不断增长,折旧废钢资源量逐渐增多。截至2016年末,我国钢铁积蓄量已达到80亿吨,废钢资源产生量已超过1.6亿吨。预计到2020年,我国钢铁积蓄量将达到100亿吨,废钢资源产生量为2亿吨,到2030年废钢资源产生量将达3亿吨以上。我国已进入废钢供应快速增长时期,完全具备了发展短流程炼钢的物质基础。

       初步估算,如果用2亿吨电炉钢替代长流程炼钢,可节约4000多万吨标准煤,减少43万吨二氧化硫排放,此外还将减少水资源用量和固体废物的排放。发展短流程炼钢具有显著的正外部性,对钢铁工业绿色发展、美丽中国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发展短流程炼钢需要政策支持

       虽然短流程炼钢发展具备了天时地利等条件,但是还需要政策扶持。国家对利用绿色资源废钢铁炼钢和短流程炼钢政策措施有待进一步强化。

       短流程炼钢省去了能耗高、污染高的炼焦、烧结和高炉炼铁工序,比长流程节能约60%,但吨钢电耗却是长流程的3至4倍。按峰谷平均0.72元/kWh计,短流程吨钢电费比长流程高160元至300元。我国工业用电价格在世界属于较高水平,过高的电价高导致电炉炼钢缺乏成本优势,制约了短流程炼钢工艺的推广应用。

       除了电价偏高外,相关政策对短流程炼钢也有限制。现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30吨至100吨的电炉属限制类设备。工信部近年三批公告的规范准入炼钢电炉超过200座,合计炼钢产能1.5亿吨,其中100吨以上超高功率电炉产能占比为1/3,这意味着产能占比2/3的电炉都属于“限制类”。按国家发改委2016年底《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对钢铁行业限制类装置所属企业生产用电继续执行差别电价,在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或市场交易电价基础上加价0.1元/kWh,并要求“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在上述规定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提高加价标准”。这更加大了电炉钢生产成本。

       长期以来,电力短缺是工业电价过高的主要原因,但是现在我国电力装机容量也已过剩。据中电联统计,2016年我国发电设备利用小时继2015年跌破4000小时后再降203小时,尤其是火电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已跌至1976年以来的最低水平。鉴于电力供应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应适时调整对电炉炼钢的差别电价,并对短流程电炉企业放宽工业直购电准入。

       加大废钢加工企业的税收优惠

       影响短流程炼钢竞争力的另一重要因素是废钢价格。目前废钢加工企业综合税负较高,导致废钢加工回收成本偏高,废钢与生铁相比缺乏价格优势,直接影响钢厂多吃废钢积极性。

       经多方争取,2015年6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税[2015]78号文件,对作为炼钢炉料的废钢铁,自2015年7月1日起享受30%的退税。但这一优惠政策并未完全落地。据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对工信部《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前四批151家企业进行专项调研,只有49家企业享受了退税政策,不到准入企业的1/3。加之没有减免企业所得税,与两头不开增值税票的散户相比,合规废钢加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造成大量废钢资源流向废钢加工散户,影响了废钢合理利用。对此,相关行业协会建议,炼钢所用废钢即征退税比例应恢复到70%,而且政策实施的准入企业覆盖范围至少应扩大到80%。此外,还可考虑减免合规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促使废钢资源向优势加工企业集中,加快实现社会废钢铁资源的回收、拆解、加工、配送、利用一体化,为钢铁企业多用废钢节能减排搭建绿色通道。

       坚持供给侧改革增加钢铁有效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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