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经过8个小时的海上蹲守侦查,大连森林公安破获一起在海岛非法盗猎海鸥蛋案件,现场缴获海鸥蛋160余枚,这是新“野保法”施行以来大连警方侦办的首起涉及野生动物卵、蛋的野生动物刑事案件,嫌疑人涉嫌刑事犯罪将面临法律惩处,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海鸥在大连俗称“海猫”,每年谷雨后,成千上万的海鸥会不约而同来到旅顺口区“海猫岛”产卵。这既是大自然的恩赐,也是大连良好生态环境的表现。然而,一些不法分子盯上了岛上随处可见的“海猫蛋”,通过上岛盗取鸟蛋非法获利。 为保护当地野生鸟类资源及生态环境,大连市及旅顺口区相关部门一直通过多种渠道宣传、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根据全国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连日来,大连各级森林公安积极开展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动,进一步加强对春季繁殖期野生鸟类等野生动物的保护和相关犯罪打击力度,维护我市生态安全。 4月22日,旅顺口区森林公安派出所根据举报人线索获知有不法分子在“海猫岛”登岛盗取海鸥蛋,立即与市森林公安局、旅顺口区检察机关沟通、分析案情,制定了周密的抓捕计划。 4月27日7时,市、区森林公安民警伪装成钓鱼游客出海,在海猫岛附近海域进行蹲守侦查,经8小时海上侦查,抓获登岛偷盗海鸥蛋、正要乘船离开的两名嫌疑人双岛湾街道台山西村村民王某俊、王某志,现场缴获海鸥蛋160余枚。警方连夜审讯,据嫌疑人交代,二人事先相约一同去海猫岛盗捡海鸥蛋,曾于24日上岛但没发现海鸥蛋,27日当天早上六点多,再次搭乘钓鱼船出海登岛,盗捡过程持续到午后13时30分左右,盗捡区域辐射海猫岛二分之一以上。 这是2017年新版《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以来,大连警方侦办的首起涉及野生动物卵、蛋的野生动物刑事案件。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首次明确规定: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是指野生动物的整体(含卵、蛋)、部分及其衍生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涉嫌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二十只以上的,在禁猎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狩猎的,在禁猎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狩猎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辽宁省野生动物保护和疫源疫病监测中心高级工程师张凤江介绍,保护野生鸟类有利于保护生态体系,食用海鸥蛋等野生鸟类存在传播疫病的风险,广大市民切勿购买、食用野生鸟蛋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