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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全面建立五级河长体系,2.2万名河长守护绿水清流

来源:辽宁环保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8-07-11 16:10:05

7月10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辽宁省全面建立河长制湖长制有关情况以及前期开展的主要工作进行通报。

据介绍,截至今年5月31日,辽宁省已全面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共设立总河长2997人、副总河长2106人、河长17001人。辽宁省将河长制的“六大任务”分解细化为50项具体工作职责,并确定了2018年至2020年25项河湖治理和管理保护主要任务,已全部落实到有关部门。

在实施河长制的过程中,辽宁省多部门联动综合施治。环保、水利、住建、农业、畜牧等部门围绕水污染重点行业整治、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河道垃圾清理、入河湖排污口摸底排查、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综合治理、测土施肥技术推广、规模养殖场粪便污水处理设施改造等开展工作,辽宁省河湖管理保护取得初步成效。

辽宁省水资源管理保护进一步加强,通过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利用经济杠杆促进节水等措施,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去年辽宁省用水总量131.09亿立方米,比年度控制目标少用水27.95亿立方米;全省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8.32%。

水污染防治方面,辽宁省去年修订《辽宁省河流断面水质污染补偿办法》,当年就扣缴补偿金1.2亿元。同时,通过实施水污染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全省80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已有73个园区建成或依托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5个园区正在建设污水处理设施,2个园区因不具备条件而暂缓建设;全部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养殖场。

与此同时,辽宁省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管也得到进一步加强。

实施河长制、实现河长治,离不开制度的保驾护航。辽宁省着力建立健全河长制相关制度,印发了《辽宁省河长制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出台了10项制度,并将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纳入对各市政府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强化了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工作。

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未来辽宁省将继续深化河长制湖长制,在“一河一策”、管理水平、体制机制上下功夫,全面启动美丽河湖建设、水污染治理“四大战役”以及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努力守护辽宁省绿水清流。

(编辑:We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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