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辽宁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在锦州召开督察工作动员会。督察组组长杨承豪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组长范国华对督察工作进行部署。市委书记王德佳汇报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并作动员讲话,市委副书记、代市长于学利主持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辽宁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要求,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启动2018年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同时,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结合本次省级环保督察,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 这次省级环保督察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 督察组组长杨承豪讲话 督察工作重点围绕三个方面: 副组长范国华讲话 市委书记王德佳讲话 市委书记王德佳强调,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锦州开展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为我们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全国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好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提供了难得机遇。锦州市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进一步树立生态文明理念,聚焦生态环境改善,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以环境问题整改为契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以打赢“蓝天保卫战”为重点,深入实施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工作成为常态。并要求,全市一定要高度重视、实事求是、直面问题、加快整改,坚决抓好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任务落实。要增强大局意识,积极主动配合督察工作开展。坚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接受督察。坚持以问题的整改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 市委副书记、代市长于学利主持会议 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全体成员,市委、市政府领导,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市委相关部委、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