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地方立法。《辽宁省绿色建筑条例》《辽宁省节约用水条例》《辽宁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9年2月1日起施行。11月30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3部条例有关情况。 |
辽宁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地方立法。《辽宁省绿色建筑条例》《辽宁省节约用水条例》《辽宁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9年2月1日起施行。11月30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3部条例有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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