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国家数据审核工作要求,12月12日至20日,锦州市普查办组织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质量核查工作。 锦州市普查办组织质量评估第三方机构、技术支持单位专家、县(市)区普查办及普查第三方机构开展市县(市)区同步的步质量核查工作,成立9个核查小组,分赴9个县(市)区同期推进。 质量核查方法采取资料调阅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查阅入户调查记录、普查表、普查对象基本信息、物料消耗记录、原辅料凭证、生产记录、治理设施运行和污染物排放监测记录以及其他与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处置相关的原始资料,并查看工艺、产品及原辅材料情况等,对核查区域的入户调查与数据采集质量进行现场核查。 质量核查对象选定采用现场抽样复核方式进行,现场复核覆盖每个县区,每个县区抽取2个街道或乡镇、至少5个普查小区(社区或村)。全市共现场抽样复核普查小区49个,工业源 235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10个、移动源25个、生活源31 个。本轮质量核查共查出漏查企业3个,正常生产的关停企业2个,查出198套表格填报错误。 为进一步提高普查数据质量,市普查办要求各县(市)区普查办要按期完成自审和现场抽样复核,加快企业“一企一档”的建设,收集齐全佐证材料 , 继续对普查表修改完善,加快专网审核进度。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全力配合下一步省普查办质量核查工作。 (编辑:Nicol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