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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会实录)

来源:浙江生态环境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21-07-30 09: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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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上午,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工作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张锦、省公安厅副厅长魏明、省法院副院长朱新力、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孔璋参加发布会并答记者问。发布会由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邬红波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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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发布会文字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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邬红波: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近年来,全省一直积极探索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加强多跨协同联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今天,我们邀请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张锦、省公安厅副厅长魏明、省法院副院长朱新力、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孔璋,请他们为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媒体关心的问题。

下面,首先请张锦副厅长作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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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锦: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首先,我代表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向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各位记者朋友表示热烈欢迎!向多年来一直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新闻界朋友及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省是全国最早开展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工作的省份之一,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全省公检法环相互支持、合力推进,不断构建公检法环联合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紧密型共同体,形成“三个态势”。一是形成部门协同的合作态势。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部门与公检法机关联络机构全覆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引领各级公检法环持续开展联合专项行动。二是形成机制创新的推进态势。以制度化、数字化赋能两法衔接,率先建立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出台环境违法大案要案认定标准,实施重奖举报制度,成立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联合实验室,搭建整体智治平台,有关做法被国家层面吸收和推广。三是形成执法监管的高压态势。“十三五”以来,我省共查处环境违法行政案件59679件,移送行政拘留2401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1471件,行政和刑事拘留5314人,打击环境犯罪力度走在全国前列。我们的做法是:

一、突出联动一体化,着力打造环境违法犯罪立体惩防体系

一是强化机制衔接。2014年建立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协作机制以来,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法院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印发会议纪要;对重大案件开展联合会商、联合督办。出台生态环境涉刑案件移送和线索通报工作程序、调查取证工作规程。省检察院制定《关于服务保障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的意见》,联合省法院出台《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诉前磋商与司法程序衔接若干问题解答》等指导意见,督促、支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权利人依法履职,保护生态环境资源。

二是强化联合打击。2020年以来,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和省检察院联合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省公安厅牵头开展“昆仑”行动,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成效明显。全省共查处环境违法行政案件10031件,罚款9.03亿元;共侦办污染环境刑事案件333 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144人;共受理审查起诉污染环境犯罪案件214件543人;共审判环境资源类案件 350件,判处罪犯600余人。全省共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301件,索赔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治理修复费用1.77余亿元。有效构建环境违法犯罪民事、行政、刑事三责同追的立体惩防体系。

三是强化整体智治。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全面构建事前预警遏制、事中追踪阻断、事后追溯严惩的全流程、数字化惩防体系。省公安厅和省生态环境厅签订全面加强执法协作备忘录,深化监测预警、情报导侦合作机制;联合建立“浙里净”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预警监测系统,实现案件信息、线索情报线上实时共享。省法院大力实施“全域数字法院”建设,上线生态环境部门、司法机关等共同参与的全国首个统一智能环境治理平台——“绿源智治”系统。省检察院积极建立融合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办案一体化的生态环保检察官办公室,会同生态环境、水利、治水办等开展“美丽河湖”公益诉讼。

二、突出机制精准化,着力打造闭环执法监管链条

一是建立健全问题发现机制。在全国率先制定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获生态环境部转发推广,配套出台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重奖举报最高金额达50万元,截至6月底,全省共发奖金21笔,共计67.4万元,其中单笔最高奖金30万元。印发《推动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落地见效专项工作方案》《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落地见效评价奖惩管理规定(试行)》,有力激发全社会发现查办环境问题的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良好局面。

二是联合开展百日攻坚执法专项行动。今年3月至7月,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联合开展环境污染问题排查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打击环境污染问题。行动期间,全省共出动22万人次检查企业9万多家,共发现环境问题23679个,责令整改20931家,立案查处3678家,已罚款金额约1.23亿元,移送公安194件,行政拘留46人,刑事拘留182人,有力维护良好环境秩序,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三是构建信用差别化监管机制。出台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开发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系统,实现实时动态评价,2020年以来已公布5批生态环境严重失信名单。将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于 “双随机”抽查,实现信用差别化“双随机”监管,执法精准度大幅提升。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在金融领域应用,引导企业修复提升信用等级。

三、突出效能最优化,着力打造高效执法监管模式

一是以规范化保效能。出台实施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等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制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厘清部门职责边界。推行正面清单管理,将3万家环境信用良好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做到无事不扰,做到依法规范监管和优化营商环境相统一。

二是以专业化增效能。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培训,开设全省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云课堂。理论和实战相结合,常态化开展大比武大练兵,先后有15个集体、33人获立功奖励。加强无人机(船)、远红外、走航车等高科技装备配置,运用大数据、物联网、卫星遥感等智能技术有效查处隐蔽性强的高科技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以社会化提效能。将生态环境工作纳入镇、村网格管理,加强专业培训和政策激励,全省33万名网格员成为环保执法一线触角。今年上半年网格员共上报处理环境问题47万个,各级河(湖)湾(滩)长巡查185.8万次,处理各类问题19.9万个。

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始终绷紧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这根弦,以“多跨协同、整体智治”深化两法衔接,高效发现查办惩治环境违法行为,捍卫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一是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数字赋能,整合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和司法机关数源信息,联动打造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作战指挥平台,实现案件快侦快办,推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迭代升级。

二是进一步完善保障机制。以建立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违法犯罪损害鉴定评估绿色通道为目标,进一步建设联合实验室、完善全省鉴定机构、建立全省环境资源领域案件专家库,统一案件鉴定和评估标准。

三是进一步提升打击合力。提前谋划杭州亚运环境安全保障行动,会同公安机关深入开展联合打击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在实战中推动各项机制走深走实,打造具有浙江特色的生态环境行刑联动紧密型联合体。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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