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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餐厨垃圾处理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6)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7-12-19 08:19:00

       8.11节能

       8.11.1餐厨垃圾处理厂应根据餐厨垃圾的组成成份、区域相关设施配置情况,选用技术先进、节能环保、资源回收效率高的处理工艺,同时取用合理的运营参数,提高自动化程度,使工艺流程各系统机械设备能耗降至最低限度。

       8.11.2餐厨垃圾的收运应选用油耗少的车辆,收运路线设计应避免重复,选择油耗少的收运方案,收运时段应尽量避开交通高峰期,以降低油耗。

       8.11.3餐厨垃圾处理厂内的建筑应按照《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中的相关规定设计。

       8.12环境监测

       8.12.1餐厨垃圾处理厂工作场所环境监测内容应包括:噪声、粉尘、有害气体(H2S、NH3)、空气中细菌总数、苍蝇密度等。

       8.12.2排气口监测内容应包括:粉尘、有害气体(H2S、SO2、NH3)等。

       8.12.3厂界环境监测内容应包括:噪声、TSP、有害气体(H2S、SO2、NH3)等、苍蝇密度、排放污水水质指标(CODCr、BOD5、NH3-N等)。

       8.12.4监测频次应符合餐厨垃圾处理厂环评文件及其批复的要求。

       8.13安全与劳动保护

       8.13.1餐厨垃圾处理厂的安全生产、劳动卫生应符合《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劳动部(1996)第3号令)及国家现行标准《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及《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的要求。

       8.13.2餐厨垃圾处理厂的建设与运行应采取职业病防治、卫生防疫和劳动保护的措施。

       8.13.3宾馆酒楼等餐饮垃圾产生单位应对餐饮垃圾暂存场所采取卫生防疫、防虫、灭虫等措施。

       9工程施工及验收

       9.0.1建筑、安装工程应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对工程的变更、修改应取得设计变更文件后再进行施工。

       9.0.2餐厨垃圾处理厂涉及的建(构)筑物、道路、设备、管道、电缆等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均应符合相应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或标准的要求。

       9.0.3餐厨垃圾处理厂特种设备与设施的安装单位必须持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应安装资质,专用设备应由设备生产厂家负责安装或现场指导安装和设备调试,调试不满足设计要求的不得通过设备验收。

       9.0.4施工安装使用的材料、预制构件、器件应符合相关现行国家标准及设计要求,并取得供货商的合格证明文件,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施工准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具有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设备技术文件,并应进行施工图交底与施工图交底记录。

       2施工用临时建筑、交通运输、电源、水源、气(汽)源、照明、消防设施、主要材料、机具、器具等应准备充分。

       3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方案,并应通过审查。

       4应合理安排施工场地,施工期环保设施设置应符合环评文件及批复的要求。

       5设备安装前,除必须交叉安装的设备外,土建工程墙体、屋面、门窗、内部粉刷应基本完工,设备基础、沟道应完工,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要求。

       9.0.5设备、材料安装前应进行验收,设备、材料的验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到货设备、材料应在监理单位监督下开箱验收并作记录;

       2设备或材料应符合供货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无短缺、损伤、变形、锈蚀;

       3钢结构构件应有焊缝检查记录及预装检查记录。

       9.0.6设备、材料保管应根据其规格、性能、对环境要求、时效期限及其他要求分类存放。需要露天存放的物品应有防护措施。保管的物品不应产生变形、损坏、锈蚀、错乱和丢失。堆放物品的高度应以安全、方便调运为原则。

       9.0.7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选、破碎、输送、超重、泵类、风机、压缩机等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的通用性部分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1的有关规定。

       2压缩机、风机和泵的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压缩机、风机和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的有关规定。

       3螺旋输送机的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连续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0的有关规定。

       4锅炉的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3的有关规定。

       5电动葫芦、起重机的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8的有关规定。

       6厌氧消化、沼气工程设备的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沼气工程技术规范》NY/T1220.3的有关规定。

       7压力容器设备的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制压力容器》GB150及《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标准》的有关规定。

       8生物柴油生产用的压缩机、风机、泵、离心机、搅拌器、过滤机、干燥机等化工机器安装工程的施工、单机试车及验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石油化工机器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SH/T3538的有关规定。

       9采暖与卫生设备的安装与验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的有关规定。

       10通风与空调设备的安装与验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的有关规定。

       11管道工程、绝热工程应分别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规范》GB50126的有关规定。

       12仪表与自动控制装置按供货商提供的安装、调试、验收规定执行,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13电气装置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的有关规定。

       14国外引进的专有设备应按供货商提供的设备技术说明、合同规定及商检文件执行,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9.0.8餐厨垃圾处理厂工程验收依据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2批准的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文件;

       3设备供货合同及合同附件,设备技术说明书和技术文件;

       4专项设备施工、安装验收规范;

       5施工、安装纪录资料;

       6设备调试及试运行纪录资料。

       9.0.9餐厨垃圾处理设备的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1进料、储料、输送、预处理、后处理、综合利用、配套设施、环保设施等均安装完毕,并带负荷试运行合格;

       2处理量和各项技术参数均达到设计要求;

       3电气系统和仪表控制系统均安装调试合格。

       9.0.10重要结构部位、隐蔽工程、地下管线,应按工程设计要求及验收标准,及时进行中间验收。未经中间验收,不得作覆盖工程和后续工程。

       9.0.11餐厨垃圾处理厂竣工验收前,严禁处理生产线投入使用。

       10运营维护

       10.1运行管理

       10.1.1餐厨垃圾处理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车辆、设备技术要求编制本单位运行管理、维护保养、安全操作标准,及防火、防爆、防雷、防洪、防风、防汛、防疫等应急预案。

       10.1.2运行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车辆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关资格证后持证上岗。运行管理人员应掌握本单位车辆、工艺设备运行管理要求和安全操作标准;运行人员应掌握本岗位运行维护技术要求,遵守安全操作标准;

       10.1.3收集、运输系统运行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对泔水、地沟油、灶台油进行分类存储、分类收集、分类运输。

       2各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配备统一规格、统一标识的餐厨垃圾收集桶,并保持收集桶存放场所环境整洁。

       3收运车辆应采用密闭式专用收运车,喷涂统一的标识,具有合法的车辆行驶证。

       4收运车辆喷印统一的单位名称,车体无破损,车况良好。定期收运车辆进行清洗,保持车身整洁、车牌清晰。

       5与各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约定上门收集时间,实现少停留、少等候,提高收运效率。

       6餐厨垃圾收运过程中收运人员应对收集的物料进行检看,不得将非餐厨垃圾物质进行收集,并认真填写收运台帐。

       7运输车辆应按规定的收运路线行驶,运输过程中不应出现滴漏、撒落及异味泄露。

       10.1.4接收系统运行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1餐厨垃圾接收系统包括餐厨垃圾的称重与卸料,运行人员应保持接收通道与卸料区的整洁、畅通,并采取必要的卫生防疫措施,交通标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色》GB2893、《安全标志及其使用手册》GB2894的要求。接收过程中,应防止污水、臭气污染厂区与周围环境。

       2运输车辆进厂后应服从交通信号或运行人员的现场指挥行驶,进厂餐厨垃圾应先进行稳重,进厂餐厨垃圾数量、运输车辆信息等应统计、生成日报表、月报告与年报表并存档,在稳重过程中应低于限定速度匀速通过汽车衡。

       3卸料过程应开启卸料间抽风、除臭系统,维持卸料间微负压运行,卸料完成后及时关闭卸料间卸料门或卸料仓仓盖,防止臭气外逸。

       10.1.5处理系统运行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1餐厨垃圾处理系统包括预处理系统、后续处理系统和供电、供水、供汽、消防、自动控制等,餐厨垃圾处理单位应保持上述场所整洁,各项标志符合清淅,并采取必要的卫生防疫措施。

       2定期对物料、产品进行分析化验。

       3运行人员应定时巡视,做好运行记录,及时报告、记录工艺系统和设备运行中出现的故障和异常现象,采取相应措施处理;运行管理人员应及时分析、报告、通知相关人员进一步处理。涉及安全的紧急情况应果断采取紧急,并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4备用发电机组及热备工艺设备应定期运行,间隔周期不应超过10d。

       10.1.6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1餐厨垃圾处理单位应确保环保设备的有效运行,各项环保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环评批复等的要求。

       2按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的要求,定期对各项环保指标进行监测。

       10.2维护保养

       10.2.1应按设备使用说明书要求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小修、大修,定期更换易磨易损零件,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应执行按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

       10.2.2餐厨垃圾收集、运输车辆应按车辆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维护保养、按规定年检;

       10.2.3称重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应按主管理部门要求进行校验。

       10.2.4定期检查餐厨垃圾分选设备、破碎制浆设备、蒸煮设备、油脂回收设备、厌氧消化设备、物料输送设备、锅炉、污水处理设备、分选渣收集贮存运输设施等的易结垢部位,并应及时清除。

       10.2.5化验室仪器、检测设备应定期委托国家法定的计量部门进行技术检查与校验。

       10.2.6仪器仪表、自动控制装置和自动报警装置应定期进行检查与校验。

       10.2.7电气系统的维护保养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

       10.2.8应对处理厂区与场所破损的地面、墙面或损坏的设施应及时修复。损坏、堵塞的排水设施应及时修复、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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