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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铜陵:推进非电行业氮氧化物深度减排(2)

来源:中国大气网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5-11 11:51:55

三、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

(六)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严格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到2020年全市煤炭消费控制在1300万吨以内,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进一步下降。严格实施新建耗煤项目煤炭减量替代。对电力行业以外的钢铁、化工、有色等行业新增耗煤项目,实施煤炭消费量1.5倍减量替代。加大散煤集中整治力度。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散煤销售全部清零。按照省下达的煤电机组关停实施计划,淘汰关停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严格控制燃煤机组新增装机规模,新增用电量主要依靠区域内非化石能源发电和外送电供应。(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铜陵供电公司配合)

(七)实施“煤改气”和“以电代煤”。加强天然气供应能力保障,推进琉璃瓦、铸造等行业天然气替代煤气化工程,有序实施燃煤设施煤改气。结合区域和行业用能特点,积极推进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农业生产、居民生活等领域实施“以电代煤”。(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铜陵供电公司配合)

(八)持续加强锅炉监管。巩固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作成果,确保不出现反弹,全市范围内禁止新建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动态更新燃煤锅炉管理清单,2019年底前市建成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保留的六国化工公司2台每小时130蒸吨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配合)

加大皖能铜陵公司发电机组和热电联产机组技术改造力度,加快配套供热管网建设,充分释放和提高供热能力,进一步扩大横港工业区和循环经济工业试验园集中供热覆盖范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

(九)加强散煤治理。严格落实《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和锅炉燃煤技术标准,深入实施散煤整治攻坚行动,严格落实禁燃区内禁止使用散煤等高污染燃料措施。加强燃煤煤质管控。持续开展煤炭煤质月度抽检工作,促进企业加大燃煤煤质整改力度。(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配合)

(十)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大力推进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落实节能标准,大力开发、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实现重点用能行业、设备节能标准全覆盖。因地制宜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加大绿色建筑推广力度,市建成区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配合)

(十一)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优化风能、太阳能开发布局,有序发展光伏发电,积极探索村级光伏电站建设新模式,科学合理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多元化利用生物质能,加快推进皖能枞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一期项目建设。到2020年,全市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和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力争达到省控目标。(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财政局、铜陵供电公司配合)

四、调整运输结构,发展绿色交通体系

(十二)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制定实施运输结构调整行动计划。减少公路运输比例,提升铁路运输能力,大力推进铁水联运。到2020年,铁路货运量比2017年增长10%,钢铁、火电、焦化等重点企业要完善铁水联运建设,大幅提高铁路水运运输比例,2020年达到50%以上。(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推进集约高效的运输模式。依托铁路物流基地、公路港、沿江和内河港口等,推进多式联运型和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建设城市绿色物流体系,鼓励利用现有铁路物流货场转型升级为城市配送中心。推动智慧港口、智慧物流、智慧客运枢纽等建设,引导共享租赁、多式联运、共同配送等方式,降低货物运输空载率。(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十三)加快车船结构升级。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应推广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港口、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应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2020年底前使用比例达到80%。积极推进充电站、充电桩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在物流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布局,为承担物流配送的新能源车辆提供便利。(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配合)

大力淘汰老旧车辆。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开展餐厨废弃物运输车辆集中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收运餐厨废弃物的车辆,确保密闭化运输,不泄漏、洒落。新增、更新的餐厨废弃物收运专用车辆推广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2019年7月1日起,实施国六排放标准。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推进船舶更新升级。全面实施新生产船舶发动机第一阶段排放标准。推广使用电、天然气等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船舶。顺安河等内河应采取禁限行等措施,限制高排放船舶使用,鼓励淘汰使用20年以上的内河航运船舶。(市交通运输局牵头,铜陵海事处配合)

(十四)加快油品质量升级。全市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乙醇汽油和柴油,禁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汽柴油,取消普通柴油标准,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落实国家有关车用汽柴油销售前加入符合要求的燃油清净增效剂等措施。(市商务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十五)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严格新车环保装置检验,在新车销售、检验、登记等场所开展环保装置抽查,保证新车环保装置生产一致性。构建全市机动车超标排放信息数据库,实现排放检验机构、维修单位、运输企业等全链条监管。推进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具备条件的安装污染控制装置、配备实时排放监控终端,并与生态环境等部门联网,协同控制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稳定达标的可免于上线排放检验。加强出租车污染防治,鼓励定期更换三元催化装置。(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污染防治。2019年底前,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严格管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推进排放不达标工程机械、港作机械清洁化改造和淘汰,新增和更换的作业机械主要采用清洁能源或新能源。推动内河船舶改造,加强颗粒物排放控制,开展氮氧化物减排试点。(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配合)

推动靠港船舶使用岸电。加快港口码头岸电设施建设,主要港口靠港船舶率先使用岸电,提高港口码头岸电设施使用率。2019年底前,长江铜陵段、顺安河等沿线主要港口50%以上专业化泊位(危险货物泊位除外)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的能力,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新建码头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岸电设施。(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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